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2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目的解读准确,调研化工园区所有企业、园区事故缓冲设施等情况,并针做出针对性分析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内容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包括事故废水收集方式、收集范围、转输逻辑、缓冲池容等。3.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三级防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 1.设计文件是否对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现状了解深入是否充实且具备针对性。2.论证事故池选址、规模、调度体系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4.与招标人要求的实际使用需求的匹配度,具体为:(1)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合理设计事故应急池,利用成熟可靠的工艺收集、暂存事故废水,有效实现园区二级防控功能。(2)配置合理的辅助设施,实现提升、控制、监测等功能;(3)突显智慧应急防控理念,包括事故废水智慧调度、一键启闭、远程联动等功能。 |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
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低碳设计措施,并融入主体设计内容。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包括方案、效果图等内容)。 |
5、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3.是否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功能需求,是否根据招标人发包人要求等完整无误完成设计工作。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注:1.专业工程设计各评审要点定稿须明确满分分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均采用暗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各详细评审点上传对应的文件。技术标内容、文字(文字的字体、大小等均不限)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对违反以上规定要求者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6分) | 注:“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一定幅度(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几点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酌情打分,打分区间0-2分: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形式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专业能力进行考察评审,具体为:评标委员会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及相关政策要求、现状了解程度及建设总体目标、工艺布置的合理性、智慧运行理念等多个答辩要点及出题方向现场拟定具体答辩题目、对应参考答案及各题得分点,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陈述及书面答题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本项评分总分值为2分。注:(1)投标人可依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项目经理答辩,不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活动,不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的投标人本项分值直接计为0分。(2)评标委员会各专业技术专家有可能从不同角度(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艺或工程设计)拟题,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专业领域和综合技术水平,确保在答辩中能够充分陈述答题,否则后果自负。(3)答辩人需CA锁用于答辩,建议自备能够正常使用CA和答辩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否则因此导致的无法参加答辩的后果投标人自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要求”等部分有关条款。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即止。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3.暗标要求:(1)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均采用暗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各详细评审点上传对应的文件。技术标内容、文字(文字的字体、大小等均不限)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对违反以上规定要求者一律按无效标处理。(2)答辩过程中,答辩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透露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直接按无效标处理。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所配备各专业人员按如下标准评审:1.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和生态环境类(或环保类)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2.工艺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和化工类(或石油化工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3.给排水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生态环境类((或环保类或给排水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4.结构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建筑工程(或工民建)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5.电气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电气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6.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和生态环境类(或环保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7.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工程经济类(或工程造价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注:(1)上述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专业人员全部配齐到位的本项得2分,每缺少1项扣0.5分,扣完即止。(2)上述涉及的注册类证书除注册环保工程师可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或有效电子证照)外,均须提供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电子证照)作为计分依据,否则不得分。(3)“教授级(高工)、研究员级(高工)”等正高级技术职称等同于正高级工程师,“副教授级(高工)、副研究员级(高工)”等副高级技术职称等同于高级工程师。乡镇高工不予计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证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予以认可。(4)上述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兼任的不重复得分。(5)上述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自行组建)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方可计分。 |
5 | 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或对应建安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得2分。注:(1)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或单项设计合同对应建安造价)建安造价不低于1200万元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或事故应急池(或公共应急池)建设项目(2)投标人资格业绩不参与本项业绩加分使用。(3)上述业绩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4)投标人业绩如为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如为纯设计业绩的,以设计服务完成时间为准。 |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二)本计分项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
6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