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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2023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三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城市2023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由辽宁省水利厅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凤城市2023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标段名称:  凤城市2023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三标段
2.建设地点: 凤城市13个乡镇15个行政村。主要有鸡冠山镇、宝山镇、凤山区、东汤镇、通远堡镇、沙里寨镇、爱阳镇、草河区、蓝旗镇、石城镇、弟兄山镇、大堡乡、边门镇。
3.资金来源: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凤城市2023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共计13个乡镇15个行政村。主要乡镇有鸡冠山镇、宝山镇、凤山区、东汤镇、通远堡镇、沙里寨镇、爱阳镇、草河区、蓝旗镇、石城镇、弟兄山镇、大堡乡、边门镇。主要内容包含农桥、道路、河道治理、饮水井、路灯、绿化等。
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主要内容如下:
凤城市2023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一标段:(1)边门镇赫家村河道治理工程:工程治理河道457米,左岸新建绿滨垫护坡长58米,右岸新建绿滨垫护坡长457米,新建移民标志牌1座;(2)蓝旗镇互助村道路工程:工程道路建设长度900米,路宽3米,管涵2座;移民标志牌1座;(3)凤山区大梨树村河道护坡工程:治理河道长200米,新建绿滨垫干砌石护岸长400米,其中左岸长200米,右岸长200米。新建移民标志牌1座。
凤城市2023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二标段:(1)鸡冠山镇沙子岗村河道治理及农桥工程:治理河道长75米,护岸全长150米,左岸长75米,右岸长75米,漫水桥1座,移民标志牌1座;(2)宝山镇汤池村河道治理工程:洽理河道长370米,护岸全长740米,左岸长370米,右岸长370米,新建移民标志牌1座;(3)宝山镇岔路村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139米,新建右岸单侧绿滨垫护长139米,新建移民标志牌1座;(4)沙里寨镇洋河村河道治理工程:洽理河道长308米,新建左岸单侧固滨笼干砌石护岸长308米,新建固滨笼护坦5米,新建移民标志牌1座。
凤城市2023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三标段:(1)东汤镇石桥村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125米,新建浆砌石挡土墙长208米,其中新建A段左岸浆砌石护岸长20米,新建A段右岸浆砌石护岸长45米,新建B段左岸浆砌石护岸58米,新建B段右岸浆动石护岸85米,新建移民标志牌1座;(2)爱阳镇龙道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大口井1眼,井内径3米深4米,铁丝网围栏16米,新建截水墙12米,铺设输配水管线1413米,固滨笼护坦15米,新建阀门井4座,移民标志牌1座;(3)草河区山东沟村路灯及绿化工程:工程设计种植小叶黄杨球共计921株,间距2米,冠幅60cm,高度60cm;路灯设计为锂电池太阳能路灯,间距50米共计布置98盏;其中杆高8米的路灯合计35盏,杆高6米的路灯合计63盏:移民标志牌1座;(4)石城镇铁佛村道路工程:工程新建道路1071米,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宽3米,新建移民标志牌1座;(5)大堡乡三官村道路工程:工程新建道路1292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中3米宽道路786米,2.5米宽道路506米,新建移民标志牌1座。
凤城市2023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四标段:(1)通远堡镇北张家村河道治理工程:本工程治理河道424米,新建右岸单侧浆砌石挡土墙长424米,新建移民标志牌1座;(2)蓝旗镇蓝旗村道路及农桥工程:工程建设水泥混凝士道路长度1040米,宽度2.5/3米,管涵2座,21*5农桥1座,移民标志牌1座;(3)弟兄山镇教家村道路工程:工程新建道路总长度822米,宽度2.5/3米,路面面积共计2221平方米;平面交叉面积49平方米;移民标志牌1座。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不兼中。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6.工期:2023年7月10日开工,2023年9月10日完工 (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水利厅颁发),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水利部平台或辽宁平台登记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截止时间:自2023年5月31日16时起至2023年6月8日9时止(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3.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现场报名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13464569995),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第三标段1.4万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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