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JH2023-A024]南昌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第三方驻场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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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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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南昌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第三方驻场
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JXJH2023-A024
项目名称:南昌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第三方驻场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C142401008
甲方(采购单位):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_乙方(服务单位):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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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单位):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乙方(服务单位):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服务相关事宜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乙方提供以下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服务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
1 | 形势分析研判服务 | 常态化数据分析 | |
2 | 空气质量模型预测 | ||
3 | 建立和运用污染天气过程案例库 | ||
4 | 大气污染系统治理 机制建立及跟踪落 实服务 | 南昌市“五大”机 制跟踪落实服务 | 反弹预警提醒机制 |
5 | 精细化管控机制 | ||
6 | 道路积尘考核机制 | ||
7 | 应急分级响应机制 | ||
8 | 工地扬尘考核机制 | ||
9 | 污染源深度治理及 减排服务 | 专项方案建立及跟 踪落实服务 | 颗粒物、臭氧攻坚方案建立 |
10 | 锅炉、扬尘、裸地等方案建立及跟 踪落实 | ||
11 | 企业绩效差异化管 理服务 | 涉VOCs 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和绩效 评估 | |
12 | 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管理 | ||
13 | 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构建本地化源谱 | ||
14 | 重点涉气固定源、重点道路移动源排放影响模拟评估 | ||
15 | 应急减排清单跟踪指导 | ||
16 | 企业技术支撑服务 | 涉气第三方环保治理市场调研 | |
17 | 企业减排项目技术支撑服务 | ||
18 | 开展秸秆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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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科技支撑服务 | 智慧环保平台“一 站一图”建立服务 | “一站一图”建立 |
20 | 颗粒物污染攻坚科 技支撑服务 | 颗粒物雷达走航监测 | |
21 | 颗粒物激光雷达扫描 | ||
22 | 颗粒物积尘负荷走航 | ||
23 | 无人机搭载六参巡检监测 | ||
24 | 出租车道路环境颗粒物走航 | ||
25 | 便携式颗粒物检测 | ||
26 | 臭氧污染攻坚科技 支撑服务 | VOCs 走航监测 | |
27 | 臭氧雷达监测 |
第二条 服务期限及服务质量要求、服务地点
2.1 合同一经签订,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履 行合同义务。
2.2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3 服务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费用结算
3.1 本合同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伍万捌仟元整,(小写:¥4,958,000.00元)。
3.2 上述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合同服务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合同货物及其税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对应的技术资料等费用。
3.3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履 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将把履约保证金 全额退还乙方,不付利息。
3.4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派驻现场服务的人员、设备到位,财 政资金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2024年10月31日前,乙方提供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和服务中期成果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待服务期满,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所有驻场服务内容,并提交项目整体服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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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
4.本合同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支票或转账方式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开具 合法、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为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应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5.因本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如因审批、审计、纪检、资金拨付等原因导致 逾期付款、扣减款项的,甲方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服务验收
4.1 所有服务项目要求在2025年2月28日前通过甲方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未通 过验收的,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支付任何服务费;若 非乙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未完成验收,则视为验收通过。验收日期以服务期满10个工作 日限期起算。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利得到合同承诺的满足合同要求的服务; 2、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办法对服务成果进行检验; 3、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4、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给乙方。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期限和质量提供服务内容并完成项目任务;
2、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提交成果;
3、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各阶段工作进度和研究甲方要求协助 的问题;
4、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发票。
第六条 考核方式及考核标准
项目合同额内设置80万元作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绩效考核奖罚金,乙方不得以完 成考核目标为由,采取干扰空气站点运行的行为,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人为干扰站 点事件,被上级通报的,则扣除全部80万元奖罚金。对照考核细则,甲方可视情将扣 除的罚金用于服务期满后驻场团队技术人员延续服务费用,按20万元/月计,延续服务 需形成服务成果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延续服务费用。
(1)优良天数比例考核绩效奖罚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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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至2024年底,若全市优良天数比例完成省下达考核目标或在全省排名同比提升,则甲方全额支付40万元作为绩效奖励;
②至2024年底,若未完成省下达考核目标要求且在全省排名未提升,但较2023年 同比改善,则甲方按每增加1个优良天支付2万元作为绩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 元,剩余资金予以扣罚。
③至2024年底,若未完成省下达考核目标要求且在全省排名未提升,但全市优良 天数与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均值折算优良天数的差距较2023年缩小,则甲方按每缩小1天 差距支付4万元作为绩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剩余资金予以扣罚。 第②项和第③项绩效奖励不重复计算,以较高者计。
(2)PM2.5平均浓度考核绩效奖罚金40万元
①至2024年底,若全市年度PM2.5平均浓度完成省下达考核目标或在全省排名同比提 升要求,则甲方全额支付40万元作为奖励;
②至2024年底,若未完成省下达考核目标要求且在全省排名未提升,但较2023年 同比改善,则甲方按每下降0.1 微克/立方米支付2万元作为绩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 过40万元,剩余资金予以扣罚。
③至2024年底,若未完成省下达考核目标要求且在全省排名未提升,但PM2.5平均浓 度与全省均值差距较2023年缩小,则甲方按每缩小0.1微克/立方米差距支付4万元作为 绩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剩余资金予以扣罚。
第②项和第③项绩效奖励不重复计算,以较高者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必须在服务期内,按照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全面履行合同 义务。逾期提供服务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违约方每天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 约金;逾期超过20天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 方负责赔偿。
7.2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 期限内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 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7.3 服务期间,乙方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 部损失,并无条件更换服务(技术)人员;乙方人员操作不当或违犯操作造成甲方设 备、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损坏设备、设施的全部恢复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单方 5 / 14
面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并依法追究乙方全部责任。
7.4 因乙方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报告,以及其他未尽妥善管理的事件,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过失造成事故的,由乙方 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若为重大事故,事故原因,以政府行业部门的鉴定结论为 准)。在没有明确事故属于甲方或乙方责任之前,双方均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恶化,并通知对方,待责任明确后,承担责任一方应支付对方为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
7.5 乙方产生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除应按照上述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关法 律责任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完成改正的,自违约行为发 生之日起,每天按合同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50天内仍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 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并依法追究乙方全部责任。
第八条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 权,以及专营权等),若发生侵权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经 济及法律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 无法控制的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主要包括台风、冰雹、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政府征收、政府征用、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情形。
9.2 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 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9.3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时间达二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 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 起七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保密条款
10.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事先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 任何方式透露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本合同内容以及在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到 的对方(含管理对象)的各种信息。
10.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保密约定,故意、过错或过失泄密的,除应立即采取措 6 / 14
施停止泄密行为,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 弥补另一方所受全部损失的,泄密方还应按受害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1.1 本合同的订立、有效性、解释、履行、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 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1.2 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 协议。该书面修改协议或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冲突部分以书面修改协议 或补充协议为准,未涉及部分以本合同为准。
11.3 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认,不构成甲方的任何格式合同。乙方已阅读合 同所有条款,对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认知,完全出于真实意图签 署本合同。
11.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以下无证文)
甲方(盖章):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开户名: 开户名: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帐 号: 帐号:1063500104021892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开户银行:
锡新吴支行
签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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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立足于南昌市当前大气污染防治需求,以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支撑南昌市“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依托第三方专家驻场团队开展空气 质量改善服务工作,在科技、技术、分析、研究等多方面助力解决当前区域大气突出 环境问题,深入大气污染管控及治理。从形势分析研判、大气污染系统治理机制建立 及跟踪落实、污染源深度治理及减排及科技支撑多维度,科学支撑南昌市大气污染防 治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形势分析研判服务
(一)常态化数据分析服务
根据需求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月度、年度分析,对异常高值、同比反弹站点和县区 进行专项分析,提出空气质量改善对策建议,形成分析专报、通报。提交成果为各类 简报、汇报、通报。
(二)空气质量模型预测
基于空气质量、污染源、污染物组分、气象等监测数据,进行短、中、长期大数 据分析和空气质量模型预测,开展监控数据实时盯控和溯源分析,提供实时预警预报,每日在调度平台(微信等)实时推送空气质量研判分析结果。
(三)建立和运用污染天气过程案例库
对南昌市近3年污染天气过程进行统计分析,确定不同气象形势下污染传输影响方 式、影响程度,为轻微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实施提供更精准的基础数据支撑。
2)大气污染系统治理机制建立及跟踪落实服务
(一)南昌市“五大”机制跟踪落实服务
1.反弹预警提醒机制
每月开展空气质量现状分析,分析统计污染物浓度偏高或同比上升的点位或县区,结合工作进展对反弹严重或工作滞后的县区进行预警提醒,并对问题突出的县区帮扶 指导。
2.精细化管控机制
盯控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数据,开展分析,发布高值提醒,实时交办问题。对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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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气的扬尘、油烟、尾气、油气、焚烧等重点大气污染问题开展巡查,配合实时调度 辖区和有关部门对发现问题督促处罚整改,跟踪整改进展。提供重点时间节点、重点 区域精细管控方案。
3.道路积尘考核机制
利用道路积尘负荷移动监测车开展道路积尘走航,将道路积尘负荷实际监测结果 作为道路扬尘控制的考核依据,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高值道路进行优先走航,推 动道路扬尘削减。
4.应急分级响应机制
在污染天气加密预报预警,开展应急管控措施落实跟踪巡查,扭转轻微污染天气,编制污染天气复盘分析报告,开展应急管控效果评估,出具有关评估报告。指导县区 动态更新“一区一策”精细化管控方案,调整管控措施清单。
5.工地扬尘考核机制
引入其他城市先进做法,结合南昌市实际,跟踪落实机制,评估当前运行效果,提出机制完善建议。
3)污染源深度治理及减排服务
(一)专项方案建立及跟踪落实服务
1.颗粒物、臭氧攻坚方案等建立
综合分析南昌市污染现状和减排空间,提供南昌市精细化的管控方案,对污染防 治措施效果进行评估,跟踪调度效果,提出机制完善建议。助力南昌市污染减排工作 有效落地。
2.锅炉、扬尘、裸地等方案建立及跟踪落实服务
针对南昌市工业锅炉、扬尘、裸地等污染现状,引入其他城市先进做法,建立南 昌市本地化的工作方案,并跟踪落实情况,评估减排成效。
(二)企业绩效差异化管理服务
1.涉VOCs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和绩效评估
对南昌市涉VOCs企业开展现场帮扶指导,评估企业源头替代、末端治理和过程管 理现状,形成“把脉-开方-病愈”的闭环帮扶模式,指导行业企业靶向治理及提标改 造,开展减排效果评估,明确减排实效。动态开展企业绩效评级服务,通过资料台账 检查和现场核查的方式,跟踪南昌市绩效评级企业进展,指导各县区、企业开展绩效 评级工作,结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南昌市绩效分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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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专家进行现场调研或专项培训,提升南昌市大气管理水平,对污染物减排、重点 任务等进行评估。
2. 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管理服务。
按照江西省对“一企一策”的编制有关要求,跟踪评估“一企一策”编制质量,并对编制报告提出修订意见,跟踪落实一企一策落实情况,不少于60家企业。并对重 点企业开展减排效果评估,形成减排评估报告。
(三)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构建本地化源谱
按照国家、省大气源清单编制要求,服务合同签订6个月内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 单更新,使用国标认可的FID或热解析和气相色谱联用的方法监测不少于30个有效废气 VOCs组分样品,建立本地化排放因子、特征及源谱库,分析本地各行业的臭氧生成潜 势,建立区域精细化清单,对比分析南昌市的污染特征变化,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并运用于企业减排指导,最终形成减排效果跟踪评估报告。
(四)重点涉气固定源、重点道路移动源排放影响模拟评估
在甲方提供重点涉气固定源、重点道路移动源数据基础上,对南昌市的大气高架 源进行系统评估分析,明确在不同风向和不同季节下,高架源对城市空气质量数据的 贡献;评估苏圃路、民德路、南昌大道、迎宾北大道、南一环路、灌婴路等重点路段 的移动源排放对城市空气质量数据的贡献,为管控决策提供精细化支撑,并提供评估 分析报告。
(五)应急减排清单跟踪指导服务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江西省对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有关要求,结 合辖区污染特征因子、污染源分布清单、“一企一策”等要求,指导跟踪污染应急减 排清单更新,对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措施等提出完善建议。
(六) 企业技术支撑服务
1.开展涉气第三方环保治理市场调研围绕涉气企业原料替代、监测运维、危废处 置等环节管理,开展第三方环保治理服务企业排查,调研企业替代原料质量、监测运 维水平、危废处置规范性等内容,评估第三方环保治理水平,服务涉气企业高效开展 废气治理提升改造。
2.企业减排项目技术支撑服务
开展申报中央资金培训宣讲,指导有条件的企业申报中央专项资金,给企业指明 申报方向和优先提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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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秸秆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调研
通过调研成熟、先进的秸秆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案例,综合南昌市秸秆资源禀赋、综合利用和禁烧管理现状,提出本地引入条件,推动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发展,源头防 治秸秆露天焚烧。
4)科技支撑服务
(一)智慧环保平台“一站一图”建立服务
一站一图。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和现场巡查等手段,动态更新中心城区各类工 地、裸地清单,跟踪污染问题整改进展,完善“一站一图”扬尘污染源信息。梳理南 昌市大气污染源数量、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组分等信息,更新大气污染管控“一站 一图”基础数据库。
(二)颗粒物污染攻坚科技支撑服务
1.颗粒物雷达走航监测服务
对全市重点区域开展颗粒物监测,颗粒物走航天数不少于20天,突出污染天气应 急监测效果;对指定区域内颗粒物排放量进行实时监测,绘制走航图,锁定峰值异常 点位,通过对比分析精准溯源,及时调度污染处置,减少突发污染影响,并出具走航 监测报告。
技术要求:
①为了保证设备应用过程的安全性,所提供的产品须保证人眼安全,设备可通过 人眼测试。
②为了保证设备性能要求,激光雷达探测光源中心波长及偏差:532nm,波长标准 偏差≤2nm;光束发散角:≤5mrad。
③走航期间,雷达设备应置于车内,数据采集间隔距离不大于120米,以保证采集 数据具有较高的时间和空间分辨能力。
④为了保证激光雷达探测的稳定性,要求输出功率不稳定度:≤10%。
⑤支持软件脱机运行,导入、管理水平扫描、剖面扫描、锥形扫描、走航探测数 据,能够同时进行伪彩图、廓线图和曲线图的查看;软件可展示气溶胶的时空分布、污染信息和位置信息,能够在三维地理信息系统上实时显示污染热点。
2.颗粒物激光雷达扫描服务
选取代表性观测点位,对南昌市重点区域开展颗粒物扫描监测,根据扫描热点,进行现场溯源并反馈。观测天数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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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①空间分辨率:3.75m及其倍数可调;
②时间分辨率:≥3s,分辨率可调节;
③最大探测距离:≥5km;
④扫描方式:雷达主机配置云台实现整体三维旋转扫描,转动无线缆缠绕; ⑤扫描范围:0~360°方位角,0~180°俯仰角;
⑥扫描速度:0~30°/s,可调;
⑦扫描分辨率:≤0.1°;
⑧扫描周期:扫描一周(水平360°)采集数据量不小于180条,每条数据 不少于10000个脉冲,工作一周时间不超过15min;
⑨仪器数据稳定性:为保证设备使用稳定性,云台及雷达主机能够支持外部雨雪 等恶劣环境下全天候观测。
⑩飞行器安全要求:所投光束对飞行器等设备无影响,在10km 高空,光功率应小 于GB 7247.1-2012 1类限值0.39mW;
3.颗粒物积尘负荷走航服务
对全市重点道路和区域开展道路积尘走航监测,提供走航监测报告作为每个县区 道路治理情况考核,每月开展 1 次,每次均需覆盖全市 12 个县区、开发区(含湾里管 理局)。
技术要求:
①为保证设备应用性能,道路尘负荷监测系统应用车辆颗粒物浓度监测系统、GPS 系统、积尘负荷模型软件系统,在监测车行驶过程中逐秒监测记录积尘负荷。
②监测过程中不需停车、不影响交通,可以实现积尘负荷数据的分级、评估和电 子地图化显示,数据可以实时发送,实现数据联网和车辆定位,数据通过表格和电子 地图 2 种形式显示。
③数据记录及存储频率:监测车行驶过程中以 1Hz 的频率监测道路积尘负荷; ④采样方式:内置采泵吸式主动采样;同时具备积尘负荷监测和扬尘颗粒物采样 功能。
⑤监测精度及量程:道路积尘负荷测量范围:0~50g/m2,测量精度 0.01g/m2; ⑥数据显示更新: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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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为了保证数据空间分布分析功能,可自行设定的积尘负荷等级范围,在线地图 自动对积尘负荷数据分级,等级划分不少于 4 级。
4.无人机搭载六参巡检监测服务
配备不少于 2 台无人机开展巡航监测服务,至少 1 台具备搭载便携式空气质量监 测设备能力,对全市 12 个县区、开发区(含湾里管理局)进行全覆盖飞行。
5.出租车道路环境颗粒物走航服务
配备 10 台车辆,围绕城区持续开展颗粒物走航工作,形成实时道路扬尘云图,每 日统计推送主城区具体道路走航监测数据及排名,每周提交走航监测报告。
6.便携式颗粒物检测服务
配备便携式粉尘检测仪,能够检测 TSP、PM10 和 PM2.5,对南昌市颗粒物排放企业进 行评估。
(三)臭氧污染攻坚科技支撑服务
1.VOCs 走航监测服务
对全市重点区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走航监测天数不少于 20 天,突出污染天 气应急监测效果;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车必须搭载车载质谱仪等专业设备;对指定区域 内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实时监测,绘制走航图,锁定峰值异常点位,通过对比分析精准 溯源,及时调度污染处置,减少突发污染影响,并出具走航监测报告。
技术要求:
①直接进样质谱与 GC-MS 两种分析方式联用
②质量稳定度≤0.2amu/12h;
③VOCs 走航监测系统具备走航模式,可边走边测;
④系统走航监测能够自动记录 GIS 位置坐标信息、监测因子信息、因子浓度信息、定性定量;
⑤分析结果,实时显示“地图-因子-浓度”实时走航监测数据可视化结果; ⑥考虑对检测速度以及目标物浓度的适应性要求,VOCs 走航系统需至少具备直接 进样、定量环进样、吸附热解吸(富集管)进样三种进样方式,可由软件控制切换。
2.臭氧雷达监测服务
服务期间利用臭氧激光雷达开展重点区域臭氧浓度廓线监测,监测天数不少于 15 天,为臭氧污染预报提供数据支撑,并按时出具监测报告。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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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时间分辨率:最低可达 30s;
②空间分辨率:7.5m 及其倍数可调;
③有效探测高度:≥3km;
④探测灵敏度:≤1ppbv;
⑤探测盲区:≤75m;
⑥激光器脉冲频率:≥100Hz;
⑦拉曼变频技术:拉曼管采用全固态免调谐变频技术,无需充气低维护; ⑧探测波长:至少包含 300nm 以下两个、550nm 以上两个波长,其中必须包含至少 两个紫外波长和两个可见光波长;
⑨雷达设备本身能够直接操作和实时显示雷达及附属模块的工作状态;
三)其它要求
项目开展期间,投标人需组织由环境、气象、工程治理等专业的专家和技术人员 组成技术支撑服务团队,为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第三方驻场服务项目提供服务,确保项 目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技术服务团队应包括:驻场组、清单组、走航组、气象组等。其中驻场组应至少 配置 8 名成员,驻点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作;清单组及走航组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及工 作内容,不定期驻点开展清单、污染源治理及走航监测的各项工作;气象组可远程协 助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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