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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5101000CNI0000730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0000 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O万
元,招标人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已征用的约91亩土地上新建厂房、办公区及附属建筑,建设新型电子元器件
生产线,形成年产5.15亿只电子元器件和200吨电子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规划总建筑面
积:99284.88 平方米,其中本次建设建筑面积(暂定)61907.8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
封装车间、生产车间、烧结厂房、综合动力站基础主体工程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室外总
图工程、变配电设施、道路、桥梁及绿化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至少1个项目拟采购生产设
备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以招标代理合同项目预估投资额或其他经业主证明的有效材料金
额为准)或单个采购标的不低于50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的生产设备类招标业绩。
证明材料应包括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含合同规模、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等信息,如合同未
能体现生产设备预估投资额,需提供其他经业主证明的有效材料)及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屮
标通知书。
人员要求: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招标负责人需满足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招标
负责人已完成1个生产设备采购项目拟采购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以招标代理合同项目预


估投资额或其他经业主证明的有效材料金额为准)或单个采购标的不低于500万元(以中标
通知书金额为准)的生产设备类招标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含合同规模、
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等信息,如合同未能体现生产设备预估投资额,需提供其他经业主证明
的有效材料,团队人员名单或能证明其为项目负责人的佐证材料)及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中
标通知书。
②团队人员需为在职员工并提供所有团队人员近3月社保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8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7月2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持以下文件到宏明宏科二基地
(文柏大道1006号)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时代8号2101-2105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时代8号2101-2105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已由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04-510112-07-02-621444】JXQB-0206号(批文名称及
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
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元丰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合韵街以北,翠柏路以西
1.2项目规模:在已征用的约91亩土地上新建厂房、办公区及附属建筑,建设新型电子元
器件生产线,形成年产5.15 亿只电子元器件和200吨电子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规划总建
筑面积:99284.88平方米,其中本次建设建筑面积(暂定)61907.89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
括封装车间、生产车间、烧结厂房、综合动力站基础主体工程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室
外总图工程、变配电设施、道路、桥梁及绿化工程等。
1.3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生产设备
(工艺检测设备和甲醇制氢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
布招标公告、发标、答疑、开评标、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发放、招投标过程资料整理及移
交、合同签订等工作。
1.4服务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设备完成采购为止
(采购周期不低于3年)。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至少1个项目拟采购生
产设备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以招标代理合同项目预估投资额或其他经业主证明的有效材
料金额为准)或单个采购标的不低于50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的生产设备类招标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含合同规模、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等信息,如
合同未能体现生产设备预估投资额,需提供其他经业主证明的有效材料)及所代理的招标项
目的中标通知书。
3.1.3人员要求: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招标负责人需满足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招标
负责人已完成1个生产设备采购项目拟采购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以招标代理合同项目预
估投资额或其他经业主证明的有效材料金额为准)或单个采购标的不低于500 万元(以中标
通知书金额为准)的生产设备类招标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含合同规
模、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等信息,如合同未能体现生产设备预估投资额,需提供其他经业主
证明的有效材料,团队人员名单或能证明其为项目负责人的佐证材料)及所代理的招标项目
的中标通知书。


②团队人员需为在职员工并提供所有团队人员近3月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持以下文件到宏明宏科二基地(文柏大道1006
号)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9日上午9时30分整,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时代8号2101-210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
台(http://scig.tfygcgfw.com)、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www.invest.com.cn)、
川投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ctxc.invest.com.cn)、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hinahongming.com)、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http://www.chinahongk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时代8号2101-2105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liangxiao@chinahongke.com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时代8号2101-2105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115469973@qq.com
i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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