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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元书屋城市阅读空间运营服务合同履约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次元书屋城市阅读空间运营服务
 
一、合同编号: 2023AGGFN00158-001
二、合同名称: 次元书屋城市阅读空间运营服务
三、项目编号: 2023AGGFN00158
四、项目名称: 次元书屋城市阅读空间运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园社区服务中心
合同甲方编号: 123401000514912925
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 华博胜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664203134N
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4楼10层
联系方式: 180199864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次元书屋城市阅读空间运营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1项目实行全年免费对社会开放,如有需收费项目必须与甲方进行协商,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实施。1.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为实现对项目国有资产有效监管,确保国有资产投资效益最大化,业主监督内容由甲方具体行使。1.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并同意,本合同所约定的运营管理期限内,乙方为唯一获得甲方授权对项目进行统一运营管理的主体,甲方授权乙方运营管理的范围仅限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 2.1甲方是行使项目所有者权益的业主方,负责监管项目的运营管理及资产保值。如甲方今后改变隶属关系,本合同规定的由甲方享有的全部权利和承担的全部义务不变,仍由甲方享有和承担。合同期限内,甲方职能由其他组织或部门承继的,则甲方全部权利和义务自动由该组织或部门承继,甲方在发生承继时,应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法律文件并确保承继的组织或部门持续与乙方履行本合同。2.2乙方仅是在本合同期内项目的运营管理者,乙方负责项目的运营、人员调配、内部分配和设施管理等运营管理工作,完成双方确定的运营管理指标。除履行本合同外,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约、不能以甲方的名义举办与项目无关的一切活动。 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拥有项目的建筑物、场地(所)、设施设备、物品等运营管理权。3.1.1乙方对项目及全部附属设施进行运营管理,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运营管理模式,合理引进和规划运营项目,充分发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功能作用,全面提高项目的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3.1.2乙方运营管理内容为日常运营、设备维护、制度建设与管理、活动策划与执行等。3.1.3乙方在项目场地不得从事与项目无关的各项活动。开展与项目有关的大型活动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须经过相关部门同意的还应向相关部门报批。3.1.4乙方需保障读者服务时间,免费开放。开放时间根据合肥市阅读空间统一标准确定。完善读者意见反馈渠道,设置服务监督电话、读者意见箱(簿)等,及时回应读者关切,力争满意度达98%以上。3.1.5乙方的运营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3.1.6运营管理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发布与项目无关的广告。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项目的建筑物、功能设置、设施设备及其正常使用。 4.1开放时间:(3月—10月,9:00—21:00 ;11 月—次年 2 月,10:00—20:00),每周一至周日开放。4.2 活动形式:以读书沙龙、阅读分享会、讲座为主,围绕阅读、生活、工作开展相关主题活动,提升读者的阅读兴趣。活动要有方案、图片资料等,其中大型活动参与人数不低于80人,中型活动不低于50人,小型活动不低于20人。4.2.1读书会类:组织阅读推广类的国学小课堂、知识竞赛、新书介绍沙龙、评选优秀读者、英语沙龙、作家签售、读书分享会、诗词诵读会、读好书征文比赛等读书沙龙每季度不少于4次,全年不少于16次;4.2.2主题活动类:围绕生活、工作、节日等开展相关主题活动,每季度不少于4次,全年不少于16次;4.2.3生活服务类:组织开展插花讲座、烹饪讲座、茶艺讲座、绿植养护讲座、家居装饰讲座、育儿讲座、职业礼仪讲座、家庭消防知识讲座、防治亚健康及职业病讲座、针织讲座、布艺手工讲座等每季度不少于4场,全年不少于16次;4.2.4全年传统节日:开展节庆主题活动不少于4场(元旦、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全年不少于16次;4.2.5每季度开展1场大型主题活动,3场中型活动,每月20号上报下一月的活动计划,经兴园中心审核通过后执行;4.2.6项目运行一年后至少孵化一支不少于20人的阅读志愿服务队伍落地。4.3媒体宣传:每年在国家级媒体开展项目服务宣传不少于2篇,每季度省级媒体宣传不少于1篇,全年4篇,每季度市级媒体宣传不少于3篇。其中,国家级媒体报道每半年不少于1篇,国家级媒体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等媒体。每季度省级媒体报道不少于1篇,省级媒体包括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安徽广播电台、安徽新闻联播、新华网安徽频道、人民网安徽等。每季度市级媒体报道不少于3篇,市级媒体包括合肥日报、合肥电视台、合肥广播电台、合肥新闻联播、合肥晚报、新安晚报、江淮晨报等媒体。其他媒体需经甲方事先确认后方可纳入到考核中。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32.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高新区 3.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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