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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丹阿公路卧牛湖至黑呼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道丹阿公路卧牛湖至黑呼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QT1107G240223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丹阿公路卧牛湖至黑呼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3】443号(项目代码:2208-230000-04-01-71101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河市爱辉区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爱辉区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建设里程94.18公里,其中,卧牛湖至上马厂乡段5.55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上马厂乡至黑呼界段88.6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2.2 项目地点:国道丹阿公路卧牛湖至黑呼界段;
2.3 招标内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国道丹阿公路(G331)卧牛湖至黑呼界段改扩建项目沿线涉及征占的地上附着物价值评估,并进行收集资料、实地查勘、评定估算、进行后续政策答疑、现场复勘并出具评估报告等系列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
2.7 最高投标限价:13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最低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潜在投标人具备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机构,并具有资产评估证书或相关备案文件;
(2)潜在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资产评估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信誉最低要求
3.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2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
3.2.3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截图;如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 督 人:爱辉区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组
地  址:黑河市兴隆街87号
监督电话:0456-8223534
招 标 人:黑河市爱辉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河市兴隆街87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爱辉区长发街48-2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2月23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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