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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经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了进一步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勤服务工作,提升后勤保障能力,现决定对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经营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要求:
(一)项目名称: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经营采购项目;
(二)场地概况:职工食堂位于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附楼负一层,面积200余平方米,含用餐区、加工区、储物区,可同时容纳120人就餐。
(三)采购内容:古蔺县综合执法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承包方自行对聘请人员进行管理,按照合同要求为食堂提供用工服务。
1、食堂开餐日期:工作日、周六正常开餐;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节在法定节假日当天不开餐,国庆节假期前3天不开餐,春节按国家正常休息,如节假日有调整按国家规定的予以调整;
2、就餐时间规定:早餐7:10-8:20,午餐:12:00-13:00,晚餐:春冬季18:00-19:00,夏秋季18:30-19:30;
3、早餐面食、包子、鸡蛋、水饺、抄手、豆浆等,午餐晚餐提供两荤两素一汤,午餐、晚餐以实际报餐人数开展食材加工;
4、单位内部的工作餐、接待餐制作;
5、负责监督职工刷卡就餐,开展职工餐留样。
(四)劳务方接受局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监督,承包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且履约达标,双方无异议可以继续续签定延期合同。承包方在合同期届满前两个月时与发包方协商续签合同事宜,若承包方不再续签合同,及时告知发包方,发包方则启动招标程序,为了使食堂职工就餐不断档,承包方则需服务至新的承包方产生,费用依原合同标准按实支付;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壹拾伍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内(其中考察期一个月);
(七)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即:资格审查通过后,报价最低的承包方确定为中选承包方,最低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承包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二)具有两年及以上机关食堂或规模餐饮酒店经营经验(提供与相关食堂签定的合同、协议或正在经营规模餐饮酒店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四)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五)承包方所有在发包方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厨师须持有厨师证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提供厨师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提供近两年企业缴纳社保证明(书面),纳税证明(书面),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书面承诺);
(七)本项目不接受个体餐饮经营者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商务要求:
(一)承包方必须遵守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合同约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综合执法局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饭菜、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估;
(二)承包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三)承包方须提供符合机关食堂的经营方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
(四)承包方自主招聘与辞退食堂从业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政策法规,规范用工。所聘用员工需相对稳定,持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不予上岗),定期进行相关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五)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管理,恪守经营项目,严禁私自为他人提供用餐并保证不断增加菜系品种。如有违约,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作出检查或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六)承包方必须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由承包方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食堂卫生由承包方负责打扫,保证操作间、洗菜间、取食区、就餐区每餐后清扫干净,保证地面清洁,确保墙壁、门窗、洗碗池、餐桌椅、案板用具等无油污、无废纸果壳、无灰尘、无卫生死角。保洁工具由发包方提供。 
(七)承包方必须加强对员工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承包方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承包方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承包方应负赔偿责任。 
(八)承包方负责购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操作手套等,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上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证,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内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举止。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等各类车辆按发包方指定位置和要求停放。 
(九)承包期间,如承包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如因不可抗拒因素或主管部门要求提前终止协议,其终止协议的时间也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承包方。如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承包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付款方式:按中标价平均分摊至每月,每月10号前考核(遇节假节顺延)发放上月费用。其中10%作为考核费用(详见食堂服务考核细则),考核分≥80分全额支付,考核分≥60分<80分时,支付考核费用的50%,考核分未达到60分,扣除全部考核费用,承包期内两次未达到60分,解除合同。
四、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提供职工食堂场地及所需厨具设施设备、餐具用品、餐桌等,发包方将食堂财产清点列单后移交给承包方;
2、发包方提供水、电、燃气等给承包方,食堂的水、电、气及其他日常维修等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发包方将指定管理员对承包方承包食堂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发包方可视自身情况自愿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指导。对违反卫生、质量等规定,可根据机关食堂管理细则予以处罚;
4、发包方提供的各种主副原料采购必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并索证备查。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调味品;
5、按期考核支付承包方服务费(详见食堂服务考核细则)。
(二)承包方责任:  
1、承包方在遵守国家食品卫生及从业人员等有关法规以及遵守发包方各种规章制度下,提供餐饮劳务服务工作;
2、承包方违反《食品安全法》、或综合执法局机关有关管理规定、或未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将食堂设备损坏(达到我局资产报废年限,经我局评价无维修价值除外)、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机关造成各种损失的用履约保证金赔偿。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如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则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
3、在合同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承包人必须自主管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管,如有发现发包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承包合同;
4、食堂工作人员由承包方自行安排,所有费用(包含体检及五险等)自理,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
5、若有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时,所产生的涉及安全、质量等问题罚款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6、承包方协助发包方做好食材验收,并建食材台账;
7、同步提供饭菜质量、服务承诺及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等。 
五、比选邀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2023年3月21日09:00至202年3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填表报名,免费获取比选邀请文件。
现场报名方式: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于开启:
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参选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古蔺县金兰街道文笔路环卫中心综合楼3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通讯地址:古蔺县金兰街道文笔路环卫中心综合楼3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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