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施工2段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识标牌物资)采购招标公告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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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施工2段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识标牌物资)采购招标采购补遗 招标编号:CREC8-KM2022ZB-70 各潜在投标人: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施工2段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识标牌物资)文件(招标编号:CREC8-KM2022ZB-70)中部分内容进行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1、文件中“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75%,合同封闭一月内支付个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且合同封闭1年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改为“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75%,合同封闭一月内支付个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且合同封闭1年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文件中“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代理付款、供应链、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各支付方式的选择及办理额度由双方在办理过程中协商,以最终办理金额为准),乙方同意接收由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甲方不承担任何支付方式产生的贴息等费用 。”改为“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乙方同意甲方支付款项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代理付款、供应链、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各支付方式的选择及办理额度由双方在办理过程中协商,以最终办理金额为准),甲方不承担任何支付方式产生的贴息等费用。甲方可以委托中国中铁云南省滇中引水项目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办理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票(15天、3个月、6个月)进行代付,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和总指挥部承担任何方式产生的任何贴息等费用;总指挥部按照甲方委托代付上述款项后,从甲方验工计价中全额扣回。” 特此补遗!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