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繁昌区戴店小区、金峨小区、大润发商业广场E区共68套住宅房产转让公告

繁昌区戴店小区、金峨小区、大润发商业广场E区共68套住宅房产转让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繁昌区戴店小区、金峨小区、大润发商业广场E区共68套住宅房产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建筑
面积
(㎡)
所在层/总层
结构
评估价
(元)
转让底价
(元)
交易保证金(元)
状态
N0122FC240194
戴店安置小区A35号楼2单元602室
88.23
6/6
钢混
324,686
324,686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195
戴店安置小区A36号楼1单元501室
61.87
5/6
钢混
229,538
229,538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196
戴店安置小区A36号楼1单元502室
61.87
5/6
钢混
229,538
229,538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197
戴店安置小区A36号楼2单元502室
61.87
5/6
钢混
229,538
229,538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198
戴店安置小区B10号楼
1单元501室
118.66
5/6
钢混
440,229
440,229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199
戴店安置小区B10号楼
1单元601室
114.68
6/6
钢混
422,022
422,02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00
戴店安置小区B10号楼
1单元602室
114.22
6/6
钢混
420,330
420,330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01
戴店安置小区B10号楼
2单元401室
84.77
4/6
钢混
317,040
317,040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02
戴店安置小区B10号楼
2单元501室
84.77
5/6
钢混
314,497
314,497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03
戴店安置小区B10号楼
2单元502室
84.77
5/6
钢混
314,497
314,497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04
戴店安置小区B10号楼
3单元601室
114.22
6/6
钢混
420,330
420,330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05
戴店安置小区B10号楼
3单元502室
118.66
5/6
钢混
440,229
440,229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06
戴店安置小区B10号楼
3单元602室
114.68
6/6
钢混
422,022
422,02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07
戴店安置小区C1号楼
1单元601室
89.93
6/6
框架
330,942
330,94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08
戴店安置小区C1号楼
1单元602室
89.93
6/6
框架
330,942
330,94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09
戴店安置小区C1号楼
2单元601室
89.93
6/6
框架
330,942
330,94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10
戴店安置小区C1号楼
2单元602室
89.93
6/6
框架
330,942
330,94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11
戴店安置小区C1号楼
3单元601室
89.93
6/6
框架
330,942
330,94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12
戴店安置小区C1号楼
3单元602室
89.93
6/6
框架
330,942
330,94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13
戴店安置小区C2号楼
1单元601室
89.93
6/6
框架
330,942
330,94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14
戴店安置小区C2号楼
2单元601室
89.93
6/6
框架
330,942
330,94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15
戴店安置小区C2号楼
2单元602室
89.93
6/6
框架
330,942
330,94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16
戴店安置小区C2号楼
3单元601室
89.93
6/6
框架
330,942
330,94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17
戴店安置小区C2号楼
3单元602室
89.93
6/6
框架
330,942
330,94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18
戴店安置小区C3号楼
1单元501室
93.52
5/6
框架
346,959
346,959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19
戴店安置小区C3号楼
1单元601室
90.06
6/6
钢混
331,421
331,421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20
戴店安置小区C3号楼
1单元502室
93.52
5/6
钢混
346,959
346,959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21
戴店安置小区C3号楼
1单元602室
90.06
6/6
钢混
331,421
331,421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22
戴店安置小区C3号楼
2单元501室
93.52
5/6
钢混
346,959
346,959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23
戴店安置小区C3号楼
2单元601室
90.06
6/6
钢混
331,421
331,421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24
戴店安置小区C3号楼
2单元602室
90.06
6/6
钢混
331,421
331,421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25
戴店安置小区C4号楼
2单元501室
89.93
5/6
钢混
333,640
333,640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26
戴店安置小区C4号楼
2单元502室
89.93
5/6
钢混
333,640
333,640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27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号楼1单元501室
124.3
5/5
钢混
457,424
457,424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28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号楼1单元502室
124.3
5/5
钢混
457,424
457,424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29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号楼2单元501室
124.3
5/5
钢混
457,424
457,424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30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号楼2单元502室
124.3
5/5
钢混
457,424
457,424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31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3号楼1单元501室
105.13
5/16
钢混
386,878
386,878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32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3号楼2单元501室
75.31
5/16
钢混
277,141
277,141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33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4号楼1单元501室
121.57
5/5
钢混
447,378
447,378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34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4号楼1单元502室
121.57
5/5
钢混
447,378
447,378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35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4号楼2单元501室
121.57
5/5
钢混
447,378
447,378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36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4号楼2单元502室
121.57
5/5
钢混
447,378
447,378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37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6号楼2单元501室
101.13
5/5
钢混
372,158
372,158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38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6号楼2单元502室
101.13
5/5
钢混
372,158
372,158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39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7号楼1单元501室
86.88
5/5
钢混
319,718
319,718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40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7号楼1单元502室
86.88
5/5
钢混
319,718
319,718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41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9号楼1单元502室
104.09
5/5
钢混
383,051
383,051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42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0号楼1单元501室
124.3
5/5
钢混
457,424
457,424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43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0号楼1单元502室
124.3
5/5
钢混
457,424
457,424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44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0号楼2单元501室
124.3
5/5
钢混
457,424
457,424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45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0号楼2单元502室
124.3
5/5
钢混
457,424
457,424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46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6号楼1单元501室
87.4
5/5
钢混
321,632
321,63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47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6号楼1单元502室
85.78
5/5
钢混
315,670
315,670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48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6号楼2单元501室
85.78
5/5
钢混
315,670
315,670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49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6号楼2单元502室
87.4
5/5
钢混
321,632
321,63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50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7号楼1单元501室
87.4
5/5
钢混
321,632
321,63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51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7号楼1单元502室
85.78
5/5
钢混
315,670
315,670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52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7号楼2单元501室
85.78
5/5
钢混
315,670
315,670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53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7号楼2单元502室
87.4
5/5
钢混
321,632
321,632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54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8号楼1单元501室
100.01
5/5
钢混
368,037
368,037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55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8号楼1单元502室
100.01
5/5
钢混
368,037
368,037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56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19号楼1单元502室
100.01
5/5
钢混
368,037
368,037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57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21号楼501室
124.5
5/5
钢混
458,160
458,160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58
繁阳镇海螺戴店安置小区21号楼502室
124.5
5/5
钢混
458,160
458,160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59
繁阳镇金峨小区1号楼103室
83.18
1/17
钢混
626,345
626,345
3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60
繁昌大润发商业广场E区3005室
80.2
30/30
钢混
714,181
714,181
70,000
公告中
N0122FC240261
繁昌大润发商业广场E区3006室
92.94
30/30
钢混
836,925
836,925
80,000
公告中

注:
(1)本次转让的繁昌区戴店小区、金峨小区、大润发商业广场E区共68套住宅房产位于繁昌区繁阳镇境内。
(2)本次转让标的繁昌区戴店小区、金峨小区、大润发商业广场E区共68套住宅房产均已取得相关权证。
(3)本次转让标的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划拨,本次评估已按出让进行评估,转让底价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本次转让标的成功转让后,由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土地性质转出让手续,与之相关的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与受让方无关。
(4)本次转让标的均为闲置状态,白坯,燃气未开通,通水、电。
2、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繁昌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繁昌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三、转让方
芜湖市繁昌区金昌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芜湖市繁昌区金昌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评估机构:安徽万达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4日。
4、资产评估名称及文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万房评估字[2023]第20232190号)。
5、评估对象:位于繁昌区戴店小区、金峨小区、大润发商业广场E区共135套住宅房产市场价值。
6、资产评估结果: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7、评估备案机构:芜湖市繁昌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2、标的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3)标的转让价款应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与标的转让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并对照资产评估报告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权证、面积、质量、外观、结构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办证、过户等相关手续;同意具体时间由转让方统一安排并以其通知为准。
(5)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提供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万房评估字[2023]第20232190号)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交割(交付)依据;转让标的状况(包括不限于权证、面积、质量、外观、结构等)以实际现状为准,如与本公告和《房地产估价报告》(万房评估字[2023]第20232190号)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6)意向受让方承诺:竞得标的后,受让方自行办理燃气开通、开户手续,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日后的水、电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如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求补充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方完善补充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版本合同(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产权过户时所用,成交双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9)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划拨,本次评估已按出让进行评估,转让底价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本次转让标的成功转让后,由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土地性质转出让手续,与之相关的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与受让方无关。
(10)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底价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受让方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
(12)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对《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七、转让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3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3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受让,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a.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在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转让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转让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e.意向受让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受让方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受让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受让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受让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受让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受让方为非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转让标的转让底价视为转让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地点
繁昌区繁阳镇钢铁厂小区17号楼1楼(原繁昌区建投办公楼)。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可至交易所领取。
(七)交易方式
1、对于每一个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对于每一个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八)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九)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十)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一)产权交易凭证出具的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 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繁昌分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53-7711688
传   真:0553-7711988
联系地址:繁昌区繁阳镇钢铁厂小区17号楼1楼(原繁昌区建投办公楼)
繁昌区戴店小区、金峨小区、大润发商业广场E区共68套住宅房产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标的照片.rar
附件.pdf
          
 芜湖市繁昌区金昌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