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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高级研究院三期工程第三次施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HBSQ202403-ZB03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高级研究院三期工程
第三次施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高级研究院三期工程筹建处
二〇二四年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高级研究院三期工程第三次施工公开招标采购项 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Q202403-ZB03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高级研究院三期工程筹建处(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华北电网有限 公司高级研究院三期工程筹建处,并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 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 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 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 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 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 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 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 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不得被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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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 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 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黑 名 单 ) 信 息 ” 以 评 标 委 员 会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 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 款和 3.2 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 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 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0日起至2024年06月27日下午17时(北京时 间,下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请按附件2格式填写《投标文件确认领取/递交登记列表》(一份可编辑版,一份不可编辑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中,邮件标题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招标人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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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投标文件确认领取/递交登记列表》所填写E-mail中。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7 月 11 日 10:00 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1 区 2 号楼。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纸版递交方式。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递交至招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 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高级研究院三期工程筹建处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蟒山路12号
邮编:10005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联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2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zhaobiao6@heesc.com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 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 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 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 3
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 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 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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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公告附件
分标 编号 分标 名称 包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计划 工期 实施 地点 最高 限价
资质要求 业绩
9001002-002 电网工程 施工 包 01 华北电网 有限公司 高级研究 院三期工 程2024年 室外电力 工程及变 配电工程 招标采购 项目 本项目施工图 纸范围内的科 研楼外电源电 缆管井施工、分界室设备安 装、电缆敷设;宿舍楼配电室 设备安装、开 闭器安装、电 缆管井施工、电缆敷设等工 程(具体内容 详见施工图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1.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新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 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 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监管部门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许可类 别包括承装和承修和承试(五级)及以上资 质; 3.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应具有: (1)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与投标人签 订劳动合同,且注册证书现聘用企业应为投 标人; (2)安全资格证书(B 证)。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日期 间,具有电网工 程施工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主,须 提 供 合 同 封 面 页、签字盖章页 等合同内容页复 印件)。 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 北 京 市 科 研 楼 531.5 万 元;宿舍 楼 549.3 万元
9002002-002 小 型 基 建 工程施工 包 02 华北电网 有限公司 高级研究 院三期工 程 2024 年市政及 零星工程 招标采购 项目 科研楼、宿舍 楼大市政、宿 舍楼泛光照明 工程、直饮水 系统,具体内 容详见技术规 范 书 及 工 程 量 。 1.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 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具有: (1)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与投标人签 订劳动合同,且注册证书现聘用企业应为 投标人;(2)安全资格证书(B 证)。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日期 间,具有市政工 程施工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准,须 提 供 合 同 封 面 页、签字盖章页 等合同内容页复 印件)。 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 北京 市 科 研 楼 292.6 万 元;宿舍 楼 963.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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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投标文件确认领取/递交登记列表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递交方式:纸质版邮寄方式包号:
纸质邮寄时间:邮寄地点:
邮寄单号:
投标人邮箱:
序号 投标人纸质投标文 件 电子版 U 盘 (投标文件) 密封或加 密情况递交人签字联系电话监督签字
1 XXXX 1 正

注:1.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纸质邮寄时间、邮寄地点、邮寄单号、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递交人签字、联系电话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完整。
2.电子版 U 盘(投标文件)、密封或加密情况、监督签字,现场开标时工作人员填写,监督全程监督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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