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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医用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
楼项目医用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 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
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 9 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
医用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批<2020>17 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重点公共 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医用系统工程进行施工 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医用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 包
项目代码:2015-440100-83-01-000096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 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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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10 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 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 63 号。
四、项目概况: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拟建于荔湾区多宝路 63 号,总用地面积 2668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8871 平方米,其中,地上 25221 平方米,地下 1365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床药学部、麻醉手术中心、检验科、核医学科、介入中心、输血 科、超声医学科、供应室、放射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妇研所实验部、重症孕产妇 ICU、产 科用房等医疗用房;地下车库、公用设备房、配套室外工程和公用工程等配套用房等。本次招 标为医用系统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医用系统工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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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层介入中心:共设置 3 间Ⅲ级手术室(4mmPb),及医患通道、控制室、辅助用房、介入类仓库等配套功能用房。
2)二层静配中心:包含 TPN 和普通药物调配间、抗菌物品调配间、危害药品调配间,配 套一更、二更、洗衣间及摆药区、成品核对区、办公生活区。
3)三层内镜中心:候诊大厅、术前等候室、麻醉复苏、纤支气管镜室、耳鼻喉镜室、消 化内镜室、消化清洗消毒间、水处理间、污物间、办公生活区;
4)三层检验科:生化检验大厅、微生物室、PCR 实验室、冷库、耗材库、荧光免疫、纯 水间、办公生活区;
5)四层中心供应室:包含去污区、器械检查打包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及配套辅助用房 和办公生活区。其中无菌物品存放区净化级别为Ⅲ级,其他器械检查打包区净化级别为Ⅳ级,去污区不做净化。
6)四层输血科:发血室、储血室、血液滤白室、标本接收处、治疗室、示教室、办公生 活区。
7)四层病理科:标本接收室、标本保存室、细胞室、组织库、基因扩增室、标本准备间、试剂准备间、技术员办公室、免疫组化室、取材室、多头显微镜室、办公生活区。
8)五层手术部:共设置 23 间手术室(其中Ⅲ级手术室 14 间,Ⅱ级手术室 5 间,Ⅰ级手 术室 4 间)、包含Ⅰ级一体化手术室 1 间,Ⅰ级防辐射复合一体化手术室 1 间(4mmPb),Ⅰ级 防辐射手术室 2 间(2mmPb),Ⅲ级日间手术室 2 间,Ⅲ级正负压手术室 1 间(2mmPb)。配套Ⅳ 级辅助用房、Ⅳ级洁净走廊以及办公生活区。
9)六层重症监护室 ICU:共设置 16 床,其中 ICU 监护大厅(15 床)、隔离单间 1 间,以 及辅助用房和办公区。
3、招标内容: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工程、净化空调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配电系统工程、弱电系统工程、医用气体系统工程、给排水系统工程等,其中:
1)建筑装饰工程:包括建筑装饰系统、手术室基本配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 内所有功能房装饰;各类门、窗安装;卫生间隔断安装;刷手池、不锈钢洗涤池,洗手盆、洗 手台等陶瓷洁具;窗帘盒、窗台板;防撞带;输液导轨;设备带配置安装;吊塔、无影灯预埋 锚栓的设施设备配置安装。
2)净化空调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包括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空调自控系统、空 调加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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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电系统工程:包括不间断电源 UPS 及 UPS 输入电缆、输出电缆,各层洁净单元(包 括洁净空调机组)双电源切换总配电箱及其后所有的桥架、线管、电源线、照明、插座、医用 IT 系统等采购、安装。
4)弱电系统工程:包括门禁系统、监控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呼叫对讲系统。
5)医用气体系统工程:包括医用气体管道、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气体终端、医疗设备 带、医用气体阀门箱、医用气体报警面板、阀门及配件等安装工程。
6)给排水系统工程:包括施工范围内给排水管道、阀门及配件、手术部专用刷手池、不 锈钢洗涤池(槽)、倒污池、普通卫生洁具安装工程。
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67,393,394.29 元。
各专业工程比例为:机电安装工程约 3280 万元(占比 4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约 3230 万元(占比 48%),智能化工程约 229 万元(占比 3%)
六、资金来源: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 年 9 月 28 日 19 时 0 分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 年 9 月 29 日 19 时 0 分;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 年 10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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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四),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 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 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若联合体成 员中承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方有 2 家单位,则 2 家均需满足)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 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 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 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 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 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 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 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 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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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 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机电工程相 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类)。
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 2000 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 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
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 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 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 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 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 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 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 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 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 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 的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技术指标(单个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 2000 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需在广 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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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 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5)如联合体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由主办方提供。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 4 家,其中 承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方不超过 2 家)。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的为主办方(如果承接建筑机电 安装工程施工方为 2 家,则其中 1 家为联合体投标人主办方,另外 1 家为承接建筑机电安装工 程成员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见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 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 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2)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 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 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成员单位诚信分以最高投标限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 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 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 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 见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 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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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 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 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 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 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 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 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 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 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 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 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 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 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 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 监 管 网 ( 网 址 :http://zbtb.gd.gov.cn/ )和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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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 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 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 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 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1 年内参与 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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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 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 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 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 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 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 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 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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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 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 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 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 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 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 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 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 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 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 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 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 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 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 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 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 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 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 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 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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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 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 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 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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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联合体工作协议(1)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一致授权委托主办方负责投标工程的投标登记、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工作。
投标人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负责本工程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 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装修装饰工程。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主要负责本工程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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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联合体协议(2)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一致授权委托主办方负责投标工程的投标登记、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工作。
投标人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负责本工程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不低于本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 程造价 X %的施工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 体按合同要求。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负责本工程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不低于本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 程造价 Y %的施工工作。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装修装饰工程。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主要负责本工程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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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主办方承担的本项目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造价施工工作应不低 于 49%。2.X、Y之和必须为 100。)(适用于联合体中含 2 家承接建筑机电安装 工程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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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
1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4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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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姓名岗位职称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1项目指挥长
2项目技术负责人
3质量负责人
4安全负责人
5造价负责人
6装修工程师
7暖通工程师
8电气工程师
9计划合同管理及材 料管理工程师
10质量管理工程师
11造价管理工程师
12资料员及图档信息 员
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 驻施工现场的项目指挥长、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装修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电气工程师、计划合同管理及材料管理工程师、质量管理工程师、造价管理工程师、资料员及图档信息员等。以上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 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 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 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 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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