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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太湖隧道连接线(旺山路)工程轨道交通运营期安全监测项目WSL-GDJC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4301000001029359002260
东太湖隧道连接线(旺山路)工程轨道交通运营期安全监测项目WSL-GD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太湖隧道连接线(旺山路)工程已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项批[2023]7号文(项目代码:2301-320506-89-01-658230)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以吴交程(2023)4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使用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太湖隧道连接线(旺山路)工程轨道交通运营期安全监测项目WSL-GD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南官渡路北侧100m 处,桩号K0+000,路线由北向南,平交南官渡路,以高架形式跨越规划纬东一路、绕城高速、在建天鹅荡路、规划希冯街、苏东河、现状东太湖路后落地,平交规划子文街后,终于规划五湖路北侧,终点桩号K2+460.341,路线全长约2.46km。主线高架桥桥跨总长1.6866km(K0+213.6~K1+900.2),其中主线-2联(跨绕城高速)采用跨径组合36+60+36m钢箱梁,主线-15联(跨东太湖路)采用跨径组合57.5+61m钢箱梁。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主线设计速度为60km/h,双向六车道规模,辅道双向六/四车道规模。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是对东太湖隧道连接线(旺山路)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路段的轨道安全运行监测。监测费用约110万元。监测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编制满足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的监测方案,并获得批准;按照苏州市轨道交通保护监测管理规定要求布设监控点及确定监测频率;
②对施工范围内与轨道交叉部分的地下、地面建构筑物、重要管线、地面及道路的安全监测;
③对轨道工程结构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测;
④对该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的监测工作进行管理及日常检查、巡视,督促、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做好现场监测工作;
⑤配合发包人的交竣工验收工作,对与工程监测有关的工程安全事故提出技术分析报告。
(3)监测周期
①按照主体工程工期安排,监测总服务期限暂按照18个月考虑,因现场情况复杂,工期会因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调整,投标人须自行调查对接。②投标单位自行考虑风险因素,如遇主体工期调整、恶劣天气、意外事故、危险征兆及业主要求等,发生这些因素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监测次数及服务期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运营中轨道线路的安全监测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担任过基坑监测或运营中轨道线路的安全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1月-2024年3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勘察设计类)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4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
联 系 人:邱苏凯、庄亦农、张立新
电    话:0512-67629433转8007分机
E-mail: szjtsws126.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屏)公开开标。
8.5提醒: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6特别说明:
(1)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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