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观江樾小区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人 | 名称: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文房四宝交易市场 2#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 |
项目名称 | 宣城市观江樾小区智能化工程 |
项目编号 | XCS-GC-GK-2024518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28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城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999号宛陵科创城1号楼7层 | |
投标报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8元 | |
服务期(供货期):接收到招标人进场开工通知后,配合主体工程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约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94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澄江新村三期项目智能化工程 2.宣城健康驿站智能化工程 3.宣城城建-望湖城项目智能小区系统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重庆昊廷众诚实业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科廊桥水岸10号5-3 | |
投标报价: 3218702.09元 | |
服务期(供货期):接收到招标人进场开工通知后,配合主体工程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约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84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装饰与智能化项目 2.山顶总部基地(科研办公区)四期弱电智能化工程 3.景典·龙都二期(4-8#楼)智能化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科雷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A座1104-1105室 | |
投标报价: 3221616.65元 | |
服务期(供货期):接收到招标人进场开工通知后,配合主体工程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约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75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一期智能化工程, 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一期三标段智能化工程 3.长丰北城衡安学校三期智能化工程及一、二期智能化改造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东达创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圆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星辰智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商优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云永腾技术有限公司、宣城宛陵创信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德生鼎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宣城市广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东申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欧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永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北斗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网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宣城蜂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5家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已标价设备、材料清单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暂列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清标评审不通过,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29日-2024年7月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邓工(招标人)、秀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617149(招标人)、0563-3013002(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3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