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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区域沁阳环保15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询比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询比价公告
博爱区域沁阳环保15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4-06-17 14:53:44
博爱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JZQY-XJ-2024-0491
采购单位:博爱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4-06-20 16:3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6-21 10: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6-21 09: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4-06-21 10:30:00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5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JZQY-XJ-2024-0491)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沁阳市支行/沁阳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1001543510050203824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15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技术服务 1.000 电汇 沁阳环保

收货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西向镇沁北工业集聚区沁北园区(西向镇北)
┃详情描述

询价项目:15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单位:沁阳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投标单位资格:
1、在法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在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职业资格。
2、投标公司应具备与受托事项匹配的经营规模、执业经历和专业能力,必须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投标时,投标方要提供环评工程师的相应证明材料。
3、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技术服务工作职责
1、投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生效当日,派遣专家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实际,编制环评报告。
2、投标公司应组织对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开展监测。
3、有组织废气
(1)监测方案
有组织废气监测主要为窑尾废气、污泥仓库恶臭气体、废玻璃钢预处理破碎废气、挥发性废物预处理废气。具体监测方案见表1。
表1   有组织废气监测方案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项目

执行标准

1#

窑尾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

颗粒物、SO2、NOx、氨、汞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氟化氢、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 Tl+Cd+Pb+As 计)、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 Be+Cr+Sn+Sb+Cu+Co+Mn+Ni+V 计)、总有机碳(TOC)、二噁英类

①废气量(m3/h)、各污染物排放速率(kg/h)及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
②同时进行地面气象观测,记录当天的风向、风速、气温、气压等常规气象参数;并注明检测方法及检出限。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

2#

污泥仓库恶臭气体处理设施进/出口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

废玻璃钢预处理破碎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

颗粒物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4#

挥发性废物预处理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

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监测时间和频次 
连续监测1天,每天3次,每次监测采样同时测定风向、风速、气温和气压等气象参数。
4、无组织废气
(1)监测因子
废气监测因子为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同时监测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气象要素。
监测点位
厂界外:共设4个监测点位,四周厂界外10m范围内最高浓度点处,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监测频次
本次无组织废气监测时间为1天,每天测量3个平行样,采样频率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保证各项污染物数据统计的有效性。每次监测采样同时测定风向、风速、气温和气压等气象参数。
(4)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GB37822-2019)。
5、具体监测方案中标后,中标公司派遣专家到公司实地了解考察后,再进行适当调整。
6、投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生效起20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提交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评审。
7、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评审后,投标单位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意见修改。
三、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现金价;报价必须明确税率、不含税价、含税价格及发票种类(报价含增值税、专家、人工费等)。报价请上传加盖公章报价单(详见询价文件中报价单格式附件),如果未上传加盖公章报价单有权视同无效报价。询价为平台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不含税总报价最低者中标。
四、付款方式:
该合同无预付款项,中标单位编制完成15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且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性批复文件后,中标方向发标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标方根据资金计划一次性付款。支付方式为电汇支付。

┃联系人
商务咨询人:黄益升 / 13782826080
技术咨询人:刘斌 / 15839133476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91-8989668
监督举报邮箱:boaijinyujiw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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