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千阳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室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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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陕西 | 城市 | 宝鸡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千阳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室外工程 | |
采购单位 | 千阳县中医医院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千阳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室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ZX2024(031)CG
项目名称:千阳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室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阳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室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修筑车行道路2100m2、混凝土立道牙185m、透水砖水泥砖路面15m2、铺广场砖路面480m2、砖砌围墙80m3、围墙拆除50m、不锈钢大门1座、消防检查井7座、混凝土排水渠150m 、污水检查井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0000.00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室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0)《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7)《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3) 3号);
(1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室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提供);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9)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11)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证明资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1350000.00元,占100.00%,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 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同时发布;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3、各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4、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
5、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磋商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7、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电脑设备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磋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建议使用IE11或者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磋商单位电脑需配备耳麦);
8、供应商未完成网上磋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9、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400-636-9888、029-88661267、029-8866126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千阳县中医医院
地址:千阳县宝平路6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高新锦园4号楼一单元1604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