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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和决策支持系统网络安全检测评估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章第二节第三十八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为保证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和决策支持系统正常使用,拟开展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和决策支持系统网络安全检测评估工作,特邀请符合本次购买服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和决策支持系统网络安全检测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
1、 对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和决策支持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测评内容包括信息系统技术安全性测评和信息系统管理安全测评。
(三)质量和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完成(1)信息系统技术安全性测评包括但不限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2)信息系统管理安全测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
2、服务要求:服务单位要充分对接相关部门,完成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事项外,要按照相关部门对测评工作的其他要求完成测评,并且测评结果达到公安部门允许系统运行的相关要求。
3、安全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安全承诺函(项目测评全过程的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全面负责)。
4、保密承诺:供应商须承诺,若成为成交人,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成果属于采购人,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以外任何第三方,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5、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两周内编制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经凉山州公安局审核通过的检测成果报告。
6、涉及资金量:资金总额15.00万元。
二.单位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项目人员职称及2022年任意3个月工资单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项目预算及评标标准
预算总额15.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经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名为第二、第三候选人,如出现评分相同的情况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五.相关事宜
(一)报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二)竞争性磋商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三)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电子档)自2023年8月31日9:00(北京时间)至2023年9月5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510获取。
(四)报名时间:自2023年8月31日9:00(北京时间)至2023年9月5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510现场报名。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州林草局二楼205会议室。
(六)磋商文件递交:在磋商地点现场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七)磋商文件的印制和签署:供应商应当准备磋商文件 “正本”1份、“副本”1份,磋商文件需包括项目工作方案。磋商文件正本、副本,可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参加磋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磋商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单位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磋商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磋商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磋商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六.报名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磋商终止:
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递交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七.磋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三)磋商结束,供应商磋商文件均不能满足项目最低要求的;
(四)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本次项目预算的;
(五)其他无法继续开展磋商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八.评标办法
本次项目评标采取综合评分(详见磋商文件),经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名为第二、第三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沈翔17766762561;
梁政15756836520。
机关纪检 0821-2161456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8月30日
承诺函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三、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磋商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四、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磋商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相关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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