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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琵琶山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信阳市琵琶山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琵琶山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 100%,招标人为信阳市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信阳市琵琶山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阳市琵琶山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信阳市琵琶山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 保证明和纳税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 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4 年 1 月以来连 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1 日 15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 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 1 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6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6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信阳市琵琶山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内容:信阳市琵琶山垃圾处理场封场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具体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交成果文件止。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等规定。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供应商征集通知-长垣市爱军劳保用品经营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网上超 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
(4)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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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网上超市合同》之签章页)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支行
账号:账号:1704022709200306897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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