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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计中心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项目电子秤及监控设备维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辽宁 城市 鞍山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质计中心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项目电子秤及监控设备维修
采购单位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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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计中心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项目电子秤及监控设备维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质计中心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项目电子秤及监控设备维修(AGGFGSGGZHD240828152804)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备件,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质计中心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项目电子秤及监控设备维修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图纸;招标范围:见附件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4)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企业承揽功能承包项目的,可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5)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满足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要求,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定标前和办理开工手续时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扫描件),项目委托人和项目所属单位,分别在定标前和开工前审核符合性。专业承包施工项目:特种作业各工种保底人数要求如下(按实际需要填写人数,工种可增减):电工( 2)人、高处作业工( 2 )人。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业绩要求:近五年检修电气设施维修业绩1份(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预付款:无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对鞍钢集团内部单位、混改企业及厂办大集体单位按现行内部付款政策执行。其他外部单位单位参照下列付款政策执行:
方式一: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为挂账月起第五个月支付;
方式二:支付货币为挂账月起第十一个月支付;
方式三:支付鞍钢惠信或商业承兑汇票为挂账月次月支付。
3.质保金:工程费总价的3%,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1年满且无质量异议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4.厂内联系人:李世波,电话:13204128089。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8日13时00分至2024年09月05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5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备件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1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孙福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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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412-6736780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4年08月28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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