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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广场区域月光经济及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一广场区域月光经济及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6-08-19 16:27:50      交易登记号:2016NBHSGC03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一广场区域月光经济及品质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6】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级资金承担。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天一广场周边和义路、开明街、东渡路、车轿街、日新街等五条道路综合整治;天一广场内新增两部人行上下扶梯;天一广场内部连廊联通,新建华润万家至恒泰大厦、恒泰大厦至二百人行天桥。
项目规模::1、绿化提升工程:包括道路绿化、广场绿化、公园绿化、垂直绿化等。2、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市政设施整治提升、道路与沿街地块的交通组织方式优化,主要包括整治范围内的检查井、井盖、雨水口、变配电箱、消防栓、架空电线及其他各种设备箱柜等市政设施。加强路面坑洞等病害处理及预防,开展车行道路面整治、人行道整治、路面标线恢复及道路两侧(含沿街建筑后退空间)环境整治。3、立面整治工程:提升建筑外立面品质,主要整治内容包括店招雨棚、建筑立面色彩、空调位及建筑屋顶等。4、灯光亮化工程:开展公共建筑轮廓照明、招牌照明设施建设及改造,行道树灯光,丰富夜晚灯光效果,增强景观性。5、交通引导设施工程:开展交通引导设施整治提升,完善道路交通功能,实施交通标线、导向提示标识、隔离栏杆、双语标识的改造提升。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7723.5万元,其中建安费6317万元,其他费用704.4万元,预备费702.1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6317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总周期70日历天,其中勘察10日历天、方案(含方案优化)设计15日历天;初步(含扩初设计)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后续服务等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由具备上述①②③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如为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的且其职称证书上未注明单位的,还需提供5月-7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经宁波市(或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其它要求:(1)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勘察设计信用等级的,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且不得有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公示的不良行为(按《宁波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甬建发[2007]201号)和《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诚信行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8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 2016年8月26日17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报完整后保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月26日 17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3.6.1
6.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idding.gov.cn)、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  
地  址:海曙区县前街61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楼(海曙行政中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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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8768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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