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WYJS2021-032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WYJS2021-032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WYJS2021-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第二批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1]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一至十一标段:
其中一标段:包括丙十八路(东滨河路-滨河东街)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
二标段:包括天新路(东滨河路-滨河东街)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
三标段:包括天新路(滨河东街-临河街)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
四标段:包括丙二十一路(天青路-丙二十六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等;
五标段:包括丙二十二路(东滨河路-临河街)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
六标段:包括净月快速路(劲松路-长清公路)市政道路、排水、监控、信号灯、电气等工程;
七标段:包括净乙六路新城大街-丙四十路段与净乙六路丙四十路-聚业大街段道路、雨污水等工程。
八标段:包括K2+814~K3+750.597段(生态东街-新城大街)的市政道路、排水工程,其中不包括交叉口、人行道铺装、海绵城市等部分,仅对人行道土方进行平整;净乙六路-生态大街既有交叉口与净乙六路相接顺处补充部分路面和立缘石;
九标段:包括丙三十八路(丙三十四路-丙四十五路)的市政道路、排水工程以及海绵城市工程等;
十标段:包括市政道路丙十八路(东滨河路-滨河东街)、丙二十一路(丙十七路-丙二十六路)、丙二十二路(东滨河路-临河街)、丙三十八路(丙三十四路-丙四十五路)、天新路(东滨河路-滨河东街-临河街)等交通标志标杆、道路交通标线等工程。
十一标段:包括市政道路丙十八路(东滨河路-滨河东街)、丙二十一路(丙十七路-丙二十六路)、丙二十二路(东滨河路-临河街)、丙三十八路(丙三十四路-丙四十五路)、丙二十二路、天新路、丙二十一路和丙十八路智能交通等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计划工期: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10月15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5、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307.83587万元;二标段:633.534644万元;三标段:1560.0434万元;四标段:3034.845541万元;五标段:1687.993711万元;六标段:7485.907181万元;七标段:2162.153064万元;八标段:1435.159837万元;九标段:813.981560万元;十标段:72.812968万元;十一标段:745.35468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一至三标段、五标段、七至十一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六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3.4、一至三标段、五标段、七至十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四、六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单位只能授权 1 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一至九、十一标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十标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9日至 2021年5月25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带二维码可查询的电子证书复印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内容中各项内容必须一致(如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人姓名、注册资本金等)】;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电子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须体现企业名称及项目经理);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一、三至八标段2000元;二、九至十一标段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6月15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区管委会院内)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不包含十标段)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7.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7.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本项目(十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刘工、张工
联 系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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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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