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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智能导办系统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智能导办系统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智能导办系统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预算45.68万元;
  (三)采购方式: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招标;
  (四)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1 名,评审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次者可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选人(1名);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开标前的投标人数量或经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少于此要求的,将予以废标。
  二、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 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本项目不能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广东省按照《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59号)关于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根据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对于市场准入的公共服务质量中“是否推行商事登记智能导办”有着明确的要求,惠州市在关于企业市场准入的智能导办方面仍然采用较为原始的QQ和电话客服方式,难以为群众提供及时响应的、高效、准确的导办服务,同时关于商事登记便利度指标的“是否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的考评要求。
  2、项目内容
  实现商事登记业务申办过程的智能导办服务和接入标准地址库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应用系统名称
  功能简述
  一
商事登记智能导办系统项目

  (一)
商事登记智能导办服务
  构建基于知识库的智能导办服务能力,实现在群众在商事登记业务申办过程中对于疑难问题的咨询、智能对话、智能引导,优化群众业务办理体验,提升市场准入业务公共服务质量。
  1
用户会话交互
  用户交互界面包含用户问题输入及信息输出区域、频道导航,支持地域选择、图释功能;Web机器人界面大体分3个部分,包括输入区,信息输出显示区,右侧多媒体辅助显示区可配合左侧输入动态显示相关内容,业务URL推荐链接,建议留言等客服功能。
  2
智能咨询引导
  支持定制业务的办理导航。如果用户在与机器人交互时想办理某种业务,机器人会判断用户是否已登录相关业务系统,如果未登录,将在多媒体扩展区提示用户输入登录信息,并提供高频热门知识服务导航,登录成功后,可识别当前办理业务场景。
  3
高频知识与服务导航
  4
满意度评价
  服务结束,客户关闭客服窗口时,系统会提示客户对客户代表的服务给出一个满意度评分,并可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
  5
意见反馈
  6
智能服务转接
  当用户发现系统提供的答案不符合要求,可以选择切换到人工服务,系统即给用户安排人工座席客服人员支持,如果当前人工座席全部被占用,则提示用户稍等并显示排队数量和大概时间。
  7
留言服务
  提供针对相关问题的留言服务,延迟接入人工客服
  8
对接政企沟通服务平台
  智能客服内转人工客服阶段,对接政企沟通平台接口对接及联调
  9
知识库管理后台
  定制化知识库,实现在群众在商事登记业务申办过程中对于疑难问题的咨询、智能对话、智能引导,提供知识库的新增、删除、管理、热词库管理等
 10
统计分析管理后台
  报表管理主要反映系统的使用情况,用于后期持续的系统服务优化和提升,主要包括访客统计、知识库统计和问答统计三个方面。
 11
黑名单管理
  记录与机器人会话触发敏感词后被强制加入黑名单的人员信息,可进行解除黑名单。
 12
系统管理(用户、权限、报表)
  负责系统账号体系管理、权限分配、系统设置等管理工作
  (二)
商事登记地址库服务
  通过对接广东省大数据中心的不动产地址库服务,实现企业商事登记过程中关于企业标准地址查询、住所申报等功能,覆盖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粤商通一网通办和政务大厅一网通办三个业务申报渠道。
  1
企业住所地址查询
  提供市场主体查询企业住所地服务
  2
企业住所地址信息校验
  提供市场主体填报企业住所地址信息校验核准服务
  3
商事登记住所申报管理
  提供市场主体商事登记住所申报管理服务
  4
附件上传模块适配改造
  适配附件上传页面改造为惠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信息表格式
  5
住所申报及承诺书文书生成
  住所申报及承诺书文书生成
  6
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前端改造
  PC端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前端改造,适配地址库申报填写页面
  7
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地址库对接
  8
粤商通一网通办前端改造
  移动端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前端改造,适配地址库申报填写页面
  9
粤商通一网通办地址库对接
 10
大厅一网通办前端改造
  大厅自助终端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前端改造,适配地址库申报填写页面
 11
  大厅一网通办地址库对接
 12
住所申报文书管理
  提供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文书管理服务
 13
对接广东省大数据中心
  对接广东省大数据中心,“广东省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信息查询接口”,接口对接及联调

  3、项目时间安排:计划实施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计划验收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五、报名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供应商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二)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征信承诺书或企业信用证明;
  (三)投标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项目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封面处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日期等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投标文件包含(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项目报价、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等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其它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请认真阅读以上投标要求,以上所有投标文件、复印件、封面及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下午5点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
  报名地址: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17号市监大院1号楼1319房
  质疑询问方式:王会中    电话:0752-2789632
  投标联系方式:李承启    电话:0752-2831293
  附件: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智能导办系统目采购评价计分标准表.xlsx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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