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增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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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scec2024012600001315385报名截止: 2024-02-03 08:30:00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增补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scec2024012600001315385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
(深圳市龙岗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时 间:2024年1 月26日
目录
第一章、至投标人
一、特别提示
二、其它说明
第二章、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第三章、投标须知
一、 招标工程概况
二、招标范围:
三、招标内容
四、招标要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七、投标费用、保证金
八、质量标准
九、工期要求
十、安全文明施工
十一、投标报价
十一、结算及工程款支付节点
第四章、开标及评标
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二、开标及评标
三、评标要点及评标细则
第五章、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提交
三、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商务标
第二部分经济标
第三部分技术标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确认
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
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与招标人保持联系,接收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
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或不明之处,应通过书面提疑方式向招标人质疑,求得彻底澄清。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意见,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办理,而不应在投标文件中加进额外的条件。
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密封、装订和标记。
2、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六、其他应该注意的:
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并必须遵守办理程序及人员身份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将投标文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向外公示,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弄虚作假投诉的,招标人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投标人承诺作出处理。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负责解释中标或未中标的原因。
4、
1、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不少于三家单位参与投标;
2、本工程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3、本招标文件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招标进程安排。
4.1、招标文件领取
2024年1 月27日上午9:00 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用投标单位在中建集采交易平台(云筑网)https://www.yzw.cn/注册的账号登陆进去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如招标人通知后投标单位未下载招标文件并未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造成投标未成,招标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4.2、投标文件送达
2024年2 月1日上午9:0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4.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2月1日上午9:00 时或若有变动以招标人电话通知的具体开标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浩E都A座22层中建七局四公司广东分公司会议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5、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分公司采购部联系人:刘东方17613701599
项 目 部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二章、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致投标人
2、投标须知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评标及中标须知
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答,应在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于次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第三章、投标须知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
2、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3、工程整体简介:该项目是由深圳市安居微棠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完成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施工图纸中涉及到的全部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临时水电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涉及(含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洽商、图纸会审纪要等施工技术资料内容)的全部工作。包括配合总包单位开展相关图纸深化设计、与建设单位办理预结算;包括交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工作。具体施工范围,招标人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具体见施工任务单;要求投标人会同招标人、建设单位进行资料汇总,负责报请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整个安装工程的报建(图纸审查、备案)、验收、检测,并确保检测、验收、备案按时通过,检测、验收、备案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采购模式:公开招标
1、承包方式:专业分包,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调试、包竣工资料、包验收、包小型机械、包进度、包工期、包施工水电费、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临时水电安装、包废料退场、包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管理费、措施费、利润、税金、赶工费、加班费、成品保护、安全及劳保用品、随手工具、机具、补贴、各类保险、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上交各项管理费、暂住费、计划生育费、竣工后的维修服务等所有费用;包括与业主预(结)算核对办理、中间计量、签证索赔等,并开具正规建筑安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承包。
2、工作内容(列项详见招标报价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强电工程:包含配电箱、电表箱、铜排分支箱、T接箱、线槽、转接箱、T接端子、配管、凿(压)槽、金属软管、电力电缆、电力电缆头、配线、双头应急灯、疏散走道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灯、等电位端子箱、测试板、避雷引下线、接地极、接地母线、LED灯、消防应急照明灯、走廊红外感应灯、轨道、轨道射灯、开关、插座、防溅盒、网络信息地插、电话、信息插座、送配电装置系统等的制作(供货)、运输、安装、敷设。
弱电工程:包含线管线槽工程(线槽、配管敷设、凿(压)槽等)、综合布线工程(机柜、机架、机柜PDU、不间断电源设备、光缆终端盒、布放尾纤、光纤跳线、白盖板、网络收纳盒、插座、光缆、双绞线缆、配线架、线管理器、跳线等供货、安装或敷设)、网络设备系统(交换机、路由器、模块(模块箱)、无线AP、配线等供货、安装)、监控系统(录像设备、存储设备、显示设备、跳线、监控摄像设备、防水底盒、无线网桥等供货、安装或敷设)、门禁系统(出入口目标识别设备、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开门按钮、双门磁力锁、门禁卡等供货、安装)、背景音乐系统(配线、六声道功放、吸顶喇叭、U段高保真无线话筒、配线等供货、安装)、电视(供货、安装)等。
给排水工程:塑料管、套管、塑料阀门、倒流防止器、离心式泵、螺纹阀门、液位计、水表、给、排水附(配)件、风扇、碳钢罩类、柔性软风管、白色铝合金检修口、角阀、洗脸盆、淋浴器、三角篮、方形浴篮、毛巾杆(架)、卫生纸盒、拖把池、烘手器、皂液器等供货、安装。
通风工程:塑料通风管道、风扇、塑料风口、散流器、百叶窗等供货安装。通风工程检测、调试等。
临时水电工程:包含施工现场临时水电安装工作。具体按招标人现场规划图。
其它要求:现场文明施工、设置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及专职勤杂工,负责临水临电设施的维护、垃圾清运、完工清理。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卸货、保管、场内运输、安装及成品保护等工作;负责各种所需材料的场内外运输,二次倒运及多次倒运,各工作面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运至承包人暂时指定位置后按照总包要求自行组织退场;安全帽由分包方统一采购,其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工作服由分包方自行统一配备,费用由分包方承担;负责各分部工程施工完至下一道工序开始施工前期间的成品保护工作。楼内外及公共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由分包人负责按照承包人和当地政府要求执行以及施工道路的清扫等,配合相关部门检查;预售验收前及验收后部分部位需要拆改的配合用工;按政府扬尘治理文件要求、广东省及深圳市安全文明工地的相关要求、中建CI手册及中建七局标准化工地标准、中建七局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手册、建设单位有关要求、规范规定及深圳市住建委有关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配合工作(其中CI形象标识牌、标语由甲方提供,分包方负责悬挂);若因迎检或争创标杆而需进行施工现场平整、清理现场、物资归码等均由分包方负责;做好“三宝”配备和“四口五临边”防护的配合工作。
所有专业分包工程的管线预埋(含穿线铁丝)、预留孔洞、后续开孔、塞缝、堵洞、各种洞口修补等;预留(埋)所有管道 穿墙、板、梁、池壁等部位的全部预留孔(洞)、预埋套管等,并负责套管与建筑结构间封堵(包括前期预留多余的套管和洞口的封堵,含防水),保证不渗漏;如招标人需要,投标人必须配合各专业分包工程进行专业设备及配件等安装(包括由于招标人要求或变更导致的各专业的设备和位置改动的安装等);最后的收口、封堵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价款中。
3、招标人提供材料设备及包含内容:
(1)机械设备:无
(2)材料:座便器、蹲便器、小便器
(3)施工现场用电:现场临时用电承包方仅提供一级配电箱接驳点,所用电线、电缆、配电箱、楼层配电箱及照明设备、照明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按建设单位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为此,要求分包方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和安全员。
(4)施工现场用水:承包方仅提供临时用水接驳口,分包方自行接驳(材料自备),施工期间保护、维修、更换均由分包方负责。
(5)现场施工水、电费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6)分包方的办公及住宿等相关费用投标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记取。
4、投标人提供材料设备及包含内容:
(1)机械设备:除招标人提供以外全部由投标方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
(2)材料:除招标人提供外全部由投标方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并使用建设单位指定参考品牌。
(3)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若不按招标方相关要求操作或因自身责任发生工伤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投标方负责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5、材料的损耗及周转
(1)座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按施工图实际安装数量为准,在此基础上材料超用量按招标方采购价从分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其他材料按照最新版《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规定数量控制实际用量。
(3)分包方对以上材料须在开工前15日提交总需用计划(准确率达95%以上),以后每月25日前须向承包方提供下月的详细月需用计划(钢筋和商混分规格或型号;包括脚手架和模板系统)。由于计划的不准确,分包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以现行广东省深圳市市场价为基础,投标单位自报价格;
2、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自报施工方案;招标人组织专家论证,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及周边环境;充分了解施工图及建筑结构形式、分项工程含量及构造做法,并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难度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调高价款。
4、所有施工图纸设计遗漏或不完善、设计变更以及因图纸深化或后期改造图纸导致清单外施工内容需由建设单位确认费用后再予计量,否则不予计量;
5、所有图纸施工内容均默认已包含在清单内,所有在现有图纸基础上的清单漏项、价差、量差等风险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招标清单项目、清单工程量和单价不再调整,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后报价。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专业承包资质。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且是投标企业在职职工。
4、须有较好的信誉、较强的设备实力和资金实力。投标方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施工人员、材料、机具等。若投标方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招标人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5、施工经历要求:至少独立经营过三个以上类似项目;
6、投标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7、现场施工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在施工中,投标方必须服从招标人管理,招标人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
8、近三年来无安全事故。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
8、授权委托书;
9、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C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设置保证金
3、投标方中标后,应交纳不低于合同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如投标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足够履约保证金,则此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够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则中标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4、以下情况,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
、本招标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发包方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投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
1.2、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筑业行业标准、广东省有关标准、深圳市有关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分项合格率100% 。
2、质量验收等级:合格。在施工期间如颁布有新的验收标准和规范需要强制执行时,按新颁布的验收标准和规范执行。
3、工程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满2年。
工期要求:工期要求:楼栋待装修层数≤3,标准装修工期为 62 天,从开工日开始计算;4≤楼栋待装修层数≤8,标准装修工期为 82 天,从开工日开始计算;9≤楼栋待装修层数≤13,标准装修工期为 92 天,从开工日开始计算;14≤楼栋待装修层数≤16,标准装修工期为 102 天,从开工日开始计算。满足工程整体施工进度要求确定,仅作为评价投标人组织能力的参考,不作为工程实际施工要求,但合同中签订的工期要求应严格于招标文件中工期承诺。
广东 省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之要求组织施工。达到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标准。
2、为达到上述标准,投标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须包含于投标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1、工程量以分包人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分包人按照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安装工程最终结算总价(分部分项+措施项目费)优惠%作为最终分包结算价款。若发生签证变更,且该部分价格未在主清单中体现时,分包人按照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安装工程签证变更部分的最终结算总价对承包人优惠%作为最终与承包人的结算价款;税金由分包人承担,拨付工程款时分包人均需提供足额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费用不受效益与风险的影响。
2、分包工程报价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政府政策影响和市场因素,中标价格不受政府政策和市场因素影响。
3、投标人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否则以废标对待。
4、施工现场零星用工已包含在清单总价内,不在单独记取,主要包括:文明施工用工、冬雨季施工增加、配合其它相关专业用工、场地内倒运材料用工、施工方案变更引发的零星用工,竣工清理及迎接各级检查的零星用工等。
5、雨季施工需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清单总价内,不在单独记取,主要包括:提供水泵及电缆、清理场区内积水、排水和搭设及维护临时施工用道路等用工。
6、因施工拆除的临边、洞口等防护的恢复原状,不在单独记取费用。
7、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工程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最终以业主审核为准。
8、风险因素
(1)报价时应认真对照图纸及详细现场情况,在施工中不可预见因素引起风险等均含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因素内。
(2)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9、价款调整及奖罚
本工程涉及所有材料均不涉及调差。
本工程严格按照投标人、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执行。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工程节点工期逾期,每逾期一天,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总工期每逾期一天,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7万元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招标人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或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因投标人未及时支付工地工人工资,造成工地工人围堵工地、招标人办公场所、小区大门或故意停工的,每出现一次或一天,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3万元,以上违约情况以招标人对以上情况的照片或录像、证明作为索赔依据。
过节期间,投标人应保证施工不受影响,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要求,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保证施工人员正常施工,造成工期滞后,每天处罚10000元。并承担业主对我公司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罚款。
验收时,下列情况不予计量付款:
1)投标人强行施工的;
2)不能证明施工质量合格的;
3)投标人自身原因返工的;
4)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包括阶段验收)。
中间结算:每月25日前投标方配合招标方上报建设单位当月完成工程量,经业主审核后确认的当月安装产值作为双方办理中间结算的依据,中间结算=业主确认安装部分的产值*(1-优惠率)-应扣款,按招标人中间结算流程办理中间结算。
最终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及其他未涉及事项详见业主与招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投标方的工程结算总价=业主最终审核结算总造价(分部分项+措施项目费)×(1-优惠率)-按规定应予扣除款项及罚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
2.1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无延期付款利息
(1)工程款按楼栋施工进度进行支付:
a)中标人按月上报已完工程,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期中结算完毕,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
b)开工楼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签证办理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
c)双方办理最终结算且招标人与建设单位最终结算经最终确定后,支付至审核后最终结算额的97%;
d)剩余3%为质保金,扣除维修金、罚金等费用,质保到期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100%;
以上节点支付时间为:节点完成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期中结算,且招标人已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此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后支付。中标人在招标人每次付款前必须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至最终结算价的97%时中标人必须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不对中标人支付工程款。
第四章、开标及评标
开标时间:2024年2月1日上午9:00,若有变动以招标人电话通知的具体开标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浩E都A座22层中建七局四公司广东分公司会议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招标人组建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在开标会上按投标须知规定,由开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及是否应当受理进行符合性审查,然后将应当受理的投标文件开启,送评标委员评审;
工程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对各投标文件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工期、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量打分排定名次,原则上得分最高的为中标方。
招标人有权力选择合适投标人,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不做任何解释。招标人在选择投标人时,将综合考虑到工期、价格、实力、组织能力、经验和信誉等,不承诺一定会以最低价中标。
1、评标要点
(1)标价;
(1)工期、质量;
(2)企业实力;
(3)投标方信誉;
(4)优惠条件及发包方考虑的其它因素;
1.评标办法
(1)符合性审查
若出现以下情形,应按废标处理。
②要求法人或委托人到场而未到场的。
③投标人或投标企业被列入局或公司禁止参与投标的。
④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⑤证件不齐全,无相应资质的。
⑥招标文件要求到项目实地考察,而未去考察的。
⑦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主要内容格式与投标文件规定不符的。
(2)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数 | 评分标准 | 占比 |
经济标报价(100分) | |||
1 | 评标模式 | 根据云筑网在线评标工具报价分算法,系统自动计算出 | 100% |
(3)评分汇总
按总分高低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拟中标人。一轮唱标后强制淘汰不少10%的最高报价或者不合理报价单位。
(4)计算基准价:基准价=参与评标供应商的最低总报价²供应商总报价=所有商品的报价*招标数量之和
(5)计算供应商报价分:报价分={1-【(供应商总报价-基准价)/丨基准价丨】}*商务报价分占比*评标总分²若基准价为0,则分母中的基准价按1算。
(6)其他说明
①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②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开标后,投标文件经招标人审查符合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③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④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口头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要求进行答辩。
(6)其他说明
a)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b)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开标后,投标文件经招标人审查符合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c)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d)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口头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要求进行答辩。
四、中标通知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发包方及时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2、中标通知书在未签署正式施工合同之前作为双方合法有效的文件,双方均受其制约;
3、发包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电话通知未中标单位。
1、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内容;
2、任何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都可能被视为废标;
3、投标单位不论是否中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第五章、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商务标应包括:
a)投标函
b)授权委托书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d)承诺书
e)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f)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质证书和工程所在地建委备案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g)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Ø最近三年以来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Ø最近三年以来项目经理承建的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h)近三年内施工过观摩工地证明
(2)经济标应包括:
a)投标报价说明
b)投标报价汇总表
c)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技术标应包括:
a)施工组织设计
Ø工程概况
Ø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及工期目标
Ø程中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Ø工程施工部署及总体施工安排
Ø主要施工方法
Ø质量事故及质量通病的预防、纠正措施
Ø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包括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资料控制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
Ø施工进度计划表(包括资源投入、赶工措施等。)
Ø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本工程技术标编制应包括以上内容但不局限于此内容,缺项、漏项则该项不得分。
b)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Ø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Ø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人员、电工、信号工等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如果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格式,则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这样的格式(如属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投标文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30 天(日历天)内有效。
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将1 正3 副都应胶封装订成册,并在其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骑缝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文件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文字行距为固定值20 磅,页面必须标明页码,尽量双面打印减少标书装订厚度。不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
承诺书、报价表除按招标文件要求外另提交一份(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A4 纸电脑打印,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地方加盖公章及印章。
(3)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凡有增加或修正之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只限于投标截止日之前)。
4、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有以下标志:
工程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5、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特殊情况下经过招标人允许可合理延期。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
投标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标
一、投标函................................................................页码
二、授权委托书............................................................页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页码
四、承诺书................................................................页码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页码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质证书和工程所在地建委备案资料)................页码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页码
八、近三年内施工过观摩工地证明............................................页码
第二部分、经济标
一、投标报价说明..........................................................页码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页码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页码
第三部分、技术标
一、施工组织设计..........................................................页码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页码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确认
一、拟签订合同文本格式....................................................页码
、投标函
致:(招标人)
1、我公司已收悉贵公司(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并已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我公司愿以:经济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综合单价报价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该分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我公司的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3、我公司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在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我公司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中标或其他任何可能的标价。
5、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元(¥)。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贵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如贵公司接受我公司的投标,我公司将保证按照贵公司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函附录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法定代表人,为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合法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承 诺 书
致:
很高兴有机会参与贵公司的的投标,另鉴于经我公司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后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在此郑重承诺:
1、如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不在合同谈判中提出违背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要求,如因我公司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相关损失由我方负责,贵公司有权没收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另选其他单位。
我公司保证,不会因图纸未看全面,而对综合报价提出异议,不会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2、我公司已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了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经济实力、利润、税金及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我公司在标书中派出承担该分包项目具体施工的下属项目经理等人员机构,将全面代表我司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一切相关职责。
3、一旦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后不会对中标价格提出任何异议,更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贵司针对中标范围的价款要求额外补偿,在接到中标通知当天(不迟于第三天)内缴纳合同额的3%履约保证金(其中工人工资保证金、质量、安全文明、工期分别比例为1%、0.5%、0.5%、1%)打到甲方指定帐号,接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按本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否则除投标保证金外,愿意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无条件放弃。
4、我公司将本工程作为重点项目对待,保证不会出现劳动力、资金、施工设备、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现象,农忙不停工。为满足本工程业主及贵司在质量、进度、安全、环保上的要求,我司将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各项施工资源满足贵司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因此而向贵司提出增加任何补偿要求。保证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验收、交工资料、保修维修任何缺陷。
5、无论任何情况下,我公司有充分的经济实力,保证我们的全部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如出现因拖欠工人工资情况,项目部可从我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并愿接受贵司的处罚(按发生额的30%),如出现影响贵司的形象、工作的围堵、群体(3人以上)的找项目或贵司要薪情况,每人次愿接受5000元处罚。
6、如招标人资金暂时不到位,我方保证连续正常施工一个月,不提出任何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损失费、材料费等)。
7、本公司拟派(姓名):身份证号:为授权委托人参加该工程投标。在此郑重承诺拟派投标人本企业自有员工,绝非挂靠该单位,中标后授权委托人本企业在此项目主要负责人,若进场后在未经项目部同意下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者出现转包等行为视为违约,承担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我方无条件退场,履约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后附授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投标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投标方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机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帐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在本表后须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红章。(2)投标单位在工程所在地建委备案资料(有: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提供投标单位无备案或限期备案说明资料)。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八、近三年内施工过观摩工地证明
1、属于总承包的提供施工过观摩工地和甲方合同复印件主要页,并提供相关影像和证明资料。
2、属于劳务分包的提供和总承包合同复印件主要页,并提供相关影像和证明资料。并在证明资料上留总承包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以上资料都应盖单位公章。
4、若没有,此项为空即可。
5、以上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投标资格。
一、投标报价要求
1、本报价是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的施工图预算造价基础上的报价。
2、本报价是币种为人民币。
3、报价书中投标人的报价被认为是充分考虑了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一旦投标人中标,其报价将作为合同价格的组成部分,除非发生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变更的情况,此价格在招标工程实施期间不得调整。为了方便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比较,不允许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
4、对于投标人报价书中可能遗漏的或未列明的项目,招标人可视其费用已分摊在报价书中已经列明的其它项目中,无论投标人是否说明,一旦投标人中标,其报价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条款执行。
二、投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
(深圳市龙岗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投标报价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三、工程计价总说明
总说明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表-01
四、报价单
工程名称 |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 | ||
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 机电安装工程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 |||
报 价 | 我公司已收悉贵公司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文件,并已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我公司愿以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最终结算总价(分部分项+措施项目费)优惠%作为最终分包结算价款。 若发生签证变更,且该部分价格未在主清单中体现时,分包人按照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安装工程签证变更部分的最终结算总价对承包人优惠%作为最终与承包人的结算价款; 税金由分包人承担,拨付工程款时分包人均需提供足额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费用不受效益与风险的影响。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证书及编号 | ||
备注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且进场时复核社保基金缴纳情况。 |
②所有施工图纸设计遗漏或不完善、设计变更以及因图纸深化或后期改造图纸导致清单外施工内容需由建设单位确认费用后再予计量,否则不予计量;
③所有图纸施工内容均默认已包含在清单内,所有在现有图纸基础上的清单漏项、价差、量差等风险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招标清单项目、清单工程量和单价不再调整,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后报价。
④报价时需考虑工人服装统一。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具体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具并结合图形表形说明各分布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达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1 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
2.2 劳动力计划表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工程项目名称:分包工程
序 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2.2 劳动力计划表
工程项目名称:分包工程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注:1、投标人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8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2.3.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3.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线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分项工程的完工日期。
2.3.3.、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组织相适应。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完成程情况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质量员 | |||||||||
安全员 | |||||||||
材料员 | |||||||||
测量人员 | |||||||||
电工 | |||||||||
... |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后附:1、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人员、电工、信号工等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级别 编号 | ||||||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工程项目名称: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资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合同编号: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
(深圳市龙岗区)机电安装工程
工程承包人:
专业分包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甲方):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专业分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鉴于分包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承包人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
分包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分包方式:专业分包,包工、包料、包中小型施工机具及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场内运输、包试验检验、包缺陷修复、包成品保护、包施工中分包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包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包物价上涨因素、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各类政府处罚费用、包税金(不含增值税)、包不可预见的风险费、包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与建设方预(结)算核对、中间计量、签证索赔等。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完成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施工图纸中涉及到的全部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临时水电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涉及(含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洽商、图纸会审纪要等施工技术资料内容)的全部工作。包括配合总包单位开展相关图纸深化设计、与建设单位办理预结算;包括交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工作。具体施工范围,招标人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具体见施工任务单;要求投标人会同招标人、建设单位进行资料汇总,负责报请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整个安装工程的报建(图纸审查、备案)、验收、检测,并确保检测、验收、备案按时通过,检测、验收、备案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承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分包人招标范围进行调整和标段划分,分包人无异议,并不能就此提出任何索赔。
二、分包合同价款
费率下浮合同,合同总价暂定金额(含增值税):¥:万元,金额大写:;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万元,增值税为:¥:万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承包人下发开工通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监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的最终签字时间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具体以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的工期计划为准,分包人必须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目标)分包人不得因开竣工日期的调整而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
四、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达到市优质工程的标准。
五、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见通用条款第2条。
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经确认的双方往来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六、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解释相同。
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共同向业主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发票
9.1分包人属于以下第1 种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
9.2分包人提供以下第1种发票。
(1)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税率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9.3承包人每次对分包人办理中间结算后,分包人应提供与承包人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分包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如因分包人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付款延期的,由其自行承担后果,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4若分包人未能按承包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承包人不能认证、抵扣的,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的违约金并赔偿承包人损失。
9.5如果承包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分包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9.6若分包人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承包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
9.7若承包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分包人仍应按扣除前的合同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9.8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承包人企业名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分包人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十、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 份,承包人执肆 份,分包人执壹 份。。
十一、合同效力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本合同采用电子印章(亦称“电子签名”)签署生效。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采用电子印章签订本合同的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3、电子签名风险揭示
乙方认识到由于使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合同,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的方式签署合同,因此电子签名除具有以书面方式签署合同的所有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密码泄露或乙方身份可能被仿冒;
(2)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合同签署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3)乙方的上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甲方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签署合同或合同签署失败;
(4)乙方电脑系统感染电脑病毒或被非法入侵。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乙方发生损失,乙方已经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上述风险,且承诺不因此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4、电子签名约定
(1)乙方郑重承诺:同意在参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发包的工程中使用电子合同、电子签名。乙方通过身份证验证登录的本条第二款约定的网站,确认同意接受相关电子合同或文书的,视为同意签署合同,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需另行签署纸质合同或文书。
(2)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登录的网站必须是甲方提供或甲方指定站点(https://ehetong.cscec7b.com:8088/a/login)。乙方使用其他网址或软件签署本电子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凡使用乙方的客户账号、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进行的签署电子合同均视为乙方亲自签署合同,并同意合同文本的全部约定,且不得变更或撤销,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本条列举的系统所蕴含的风险所指的事项发生时,由此导致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本合同一式 伍 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壹 份。
6、本合同所有条款已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对涉及的及双方的责任免除及限制条款已作充分提示和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无异议。
7、本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谈判记录等形式予以解决。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暂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注:本条件序号与通用条件一一对应)
1 词语定义
2、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本分包合同通用条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项目所在地的行政法规和规章、项目所在地的民族习惯。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国家和施工当地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本工程经过承包人批准的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分包人进场后,提出请求的7日内;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壹套。
9、项目经理/授权代表
9.1承包人人员
姓名:阴 虎职位: 项目经理
职责范围:在事先未获得承包人的书面同意、确认或批准前,就下述工作仅负有基础性审查建议职责,而不具有最终决定权:
(1)下达开工指令或通知;
(2)认可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及确认或同意分包商;
(3)批准任何工期顺延及任何费用索赔;
(4)对工期、工程造价有任何影响的变更指示、工程洽商、工程签证文件的签署;
(5)确定变更、签证估价;
(6)决定暂列金额、暂定项目、选择项目的使用或不使用;
(7)重要设备、材料的审查确定及定价;
(8)发出接收证书或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9)工程款及工程尾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
(10)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以上职权的行使,项目经理亦仅具有初步审查权,而无最终确定权;项目经理在上述文件上签署意见,应理解为仅作提供审查意见,而不表明该文件已生效。
姓名: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职位:商务经理
职责范围:在事先未获得承包人的书面同意、确认或批准前,就下述工作仅负有基础性审查建议职责,而不具有最终决定权:
(1)中间计量的审核
(2)项目招投标事宜的审核
(3)审核任何费用索赔;
(4)对工程造价有任何影响的变更指示、工程洽商、工程签证文件的签署;
(5)审核变更、签证估价;
(6)重要设备、材料的审查确定及定价;
(7)工程款及工程尾款支付的审核;
(8)结算的确认权与否决权。
以上职权的行使,商务经理亦仅具有初步审查权,而无最终确定权;商务经理在上述文件上签署意见,应理解为仅作提供审查意见,而不表明该文件已生效。
9.2分包人项目经理(其任命书作为本分包合同附件)。
姓名: 职称: 工作邮箱:
全权代表分包人执行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管理及收发文件等所有职责。分包人指派项目经理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同意、认可、批准、通知、报告、证书、决定、请示、函件、会议纪要、备忘、补充协议、合同文件、变更估价、结算、索赔报告、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由分包人所作出。分包人加盖于来往文件中的所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加盖于相应文件的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项目部及其他部门公章等,均视为由分包人项目经理同意并代表分包人的签署行为。
10.承包人义务:
10.7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7 天内组织成分包人参加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10.11 其它工作:
(1)合同签订后进场前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施工所需的证件由分包人在正式施工前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2)审核分包人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形象进度报表,并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3)承包人现场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并与业主、监理公司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11.分包人的一般义务
11.6 分包人应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应以承包人规定的时间为准 。
11.7 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7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度、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应以承包人规定的时间为准。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分包人报送后 7 天内。
11.8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7天内。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分包人报送后 7 天内。
11.11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分包人实施,全部费用已含于合同总价中。
11.12 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1)分包人负责施工前对现场核查,同时负责现场所用材料规格与质量与承包人要求相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关检测,并承担该费用。
(2)分包人进场后服从承包人的总包协调管理,遵守业主的规章制度和“总包合同”的相关约定。
(3)分包人进场材料需经现场取样抽检合格后才能投入施工,场内堆放要统一按照项目部要求执行,进场的机械及用电设备经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否则承包人有权利对分 包人进行处罚并要求分包人更换至满足承包人要求为准。
(4)按建设单位、监理和承包人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主动配合土建进度要求。
(5)分包人要参加承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并协助承包人共同解决设计图纸中的疑问。
(6)随工程进度同步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给承包人,特别是材料报审及工序检验批资料。
(7)分包人和承包人一起向业主上报及确认机电安装形象进度、中间计量及办理结算事宜。分包人和承包人一起完成竣工结算、竣工验收等机电工程相关的总承包合同中要求的相关事宜。
(8)协助承包人向监理、业主办理有关机电安装的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
(9)工程完工后分包人及时清运垃圾到场内承包人指定地点并承担费用,做到工完场清。清理因施工所污染的道路、沟渠,办公区及建筑物等工作。若因分包人未及时清理污染道路而造成政府相应部门的罚款,由分包人全部承担。
(10)分包人负责处理安装剩余废料物资。
(11)预留管子槽、孔洞、榫眼等,预埋套筒使用后予以填充密封,并用适当的填充包围 电线、电缆、管道的缝隙。对穿过混凝土结构的预埋套管之内外空隙的填充,必须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12)水电安装的预留洞、预埋盒、预埋套管、线槽等其它预留孔洞封堵,塞缝由分包人负责,包括因设计或甲方原因造成的二次修补。
(13)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承包方现场成品、半成品的损坏,造成的所有损失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分包方对此无异议。
(14)分包人必须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不因任何纠纷均影响承包人工作。分包方在进场后三天内,须向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提交进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并随工程进展在每月 5 日前将月度人员实名制登记表、月度人员考勤表、月度人员工资发放记录表(工资发放时须邀请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场)提交给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每滞后一天,分包方须支付每次不少于 1000 元的违约金。
(15)分包人特种作业人员须全部持证上岗。在正式施工前,分包人应将所有机械人员的操作证件报承包人备案。
(16)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配置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采取施工保护安全等技术措施,并达到深圳市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分包人承担自身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费用。无条件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若不按承包人相关要求操作或因自身责任发生工伤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分包人负责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17)分包人应同所属工人及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为之购买保险、办理暂住证、工作卡,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费用由分包人自理或由承包人代扣代缴。
(18)施工现场内,本合同履行期间,分包人应采取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19)分包人按承包人规定及时在云筑网上录入完成产值,若因产值录入不及时导致付款滞后,分包人不得有异议。
12.雇员、劳务人员的安排
分包人严禁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年龄未超过16岁或超过50岁(女性)以及超过55岁(男性)的现场作业人员。每发现一例,则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次的违约金。若因分包人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年龄未超过16岁或超过50岁(女性)以及超过55岁(男性)的现场作业人员,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分包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12.1本合同通用条件第12.1条款约定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人民币2000元/次的违约金。
16.水、电供应
施工现场用电:不提供施工用电,但预留用电接口。现场临时用电承包方仅提供一级配电箱接驳点,所用电线、电缆、配电箱、楼层配电箱及照明设备、照明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按建设单位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中建 CI 手册要求配备、并负责日常维护和检修。为此,要求分包方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和安全员。
施工现场用水:施工现场用水接口由承包人提供,分包方自行接驳(材料自备),施工期间保护、维修、更换均由分包方负责。
承包人不提供住宿。住宿等相关费用投标人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计取。
分包人在使用时要注意水、电的节约,如分包人在使用时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行为,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向支付不超过 500 元/次的违约金。如违约次数累计超过5次,则有权在分包人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合同总价0.5%的款项,作为分包人对浪费水电费用的补偿。
19.违约
本合同通用条件第19条款约定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次的违约金。
25.环境保护作业
分包人工作范围内的工程必须达到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标准。
25.7分包人的其它工作:
分包人应根据承包人要求,按照承包人ISO14000标准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施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废物管理、土地污染、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及其它环境问题和社区问题如噪声和绿化等六个部分进行识别、控制、及时报告并保留过程记录文件。对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如:火灾、泄露、地震、爆炸、暴雨、大风、停水停电等也要根据承包人的要求及时进行应急处理、报告并保存好相关记录。任何不按照承包人相关的要求和规定而造成环境污染或事故处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分包人承担。
28.安全防火监管
28.2分包人整改未达到承包人要求,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合同总额的1%,此金额承包人有权直接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人有协助紧急抢救的义务。对其善后处理由分包人对伤亡职工全面负责,所涉及的费用由分包人全面解决。若发生事故死亡一人,除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外,分包人另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整;若重伤一人,除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外,分包人另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 元整;若有人员轻伤情况发生,分包人需向承包人缴纳1人/次5000元的违约金;若无人员伤亡,造成项目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全部损失并承担3000元/次的违约金。
29.合同工期
29.1工程进度安排由业主和承包人指定,开工和竣工的日期将随实际进度由承包人调整。承包人有调整工期以及暂时中止施工(包括多次中止)和随时复工的权利,分包人已经充分了解本工程施工工期的不确定因素且承诺服从业主和承包人的安排,并且不因此增加费用。
分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完成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安排计划,经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保证工期。
30.分包人质量保证
30.1分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30.1.1分包人代表及其组织如更换项目经理,分包人将支付每人每次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如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分包人将支付每人每次人民币0.5万元的违约金。
30.1.5分包人将材料供应计划和加工计划进上报承包人审核的时间:合同签订生效7日内。
30.1.8召开生产例会的时间:每周召开一次 。
31.分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
31.2质量目标:合格,达到市优质工程的标准。
分包人工程须达到如下目标:
检验批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 ;
分部工程一次交验优良率:100% ;
质量问题整改率:100% ;
为保证工程质量,分包人必须采用有效的、环保的、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以保证工程总体质量达到上述质量目标。
31.7技术及质量资料
31.7.1分包人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按时按月的提交份技术及质量保证资料给承包人。
31.7.2 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分包人须安排经验丰富的专职资料员常驻工程现场,按 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或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要求及承包人 ISO9001 程序文件的规定和承包人、业主和/或监理的要求,记录、申报、审批、整理、保存工程技术及质量资料,并做好与其它分包人的接口工作。
32.临时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
32.1承包人的临时工程、提供的设备材料
32.1.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无。
32.1.2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和其它设施:无。
32.1.3承包人的临时工程:不提供住宿及现场办公场所。
32.2分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及包含内容
(1)机械设备:除承包人提供外,其余均由分包人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
(2)材料、辅助材料及用具:均由分包人提供并承担费用;安装材料使用建设单位指定参考品牌:见附件十三。
32.4材料控制:
乙方供应材料进场前需报送监理、甲方核验,如乙方供应材料不合格造成返工,工期延误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3.保函
33.1预付款保函: 无 。
33.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缴纳不少于分包合同总价的3%,即万元,大写: 万元。
33.2.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时间:
履约保证金自开具之日起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之日后30日内无息返还。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施工期间要求调整单价的;
⑵不能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
⑶不能满足项目质量标准的;
⑷不能满足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
⑸施工期间将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进行转包的;
34.分包合同价款及支付
34.1(1)本合同价款采用费率合同 方式;暂定金额:(大写)元;元(小写)。分包人按照承包人与发包人最终结算总价(含业主优惠不含甲供材)对承包人下浮%结算,税金由分包人承担,拨付工程款时分包人均需提供足额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费用不受效益与风险的影响,剩余全部利润或亏损归分包人所有或承担。
(2)本分包合同价款中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
1)分包人为完成本合同承包内容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材料节约等目标所需要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深化设计费、采保费、竣工资料及验收、机械设备及小型工器具和机具、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补贴、劳动保护费、各类保险(含养老保险)、上交各项管理费和规费、竣工后的维修服务、暂住费、计划生育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2)分包人向政府各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包括外地进当地的备案注册及行业管理费以及施工中发生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等所发生的费用。
3)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4)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返工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
5)分包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本工程所在地的税务机构办理税务登记。
6)由土建主体劳务施工单位以及其他专业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而应由分包人支付的配合费,以及分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应配合承包人指定的其他分包单位所有配合费用。
7)检验、试验、报验、鉴定、调试、培训等费用。
8)垃圾清理并外运至施工现场内承包人指定地点的费用。
9)合同约定外的分包人临时用工工日不含税费用:技工 350 元/工日,普工240 元/工日,需办理现场签证单,经承包人相关人员签字后做为工程款支付凭证。
分包人已经充分了解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的实际情况,本合同的单价已经充分考虑了各种不确定因素、风险因素和不利条件,无论何种原因,不得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
34.5 进度款支付
34.5.1中间结算:每月25日前投标方配合承包人上报建设单位当月完成工程量,经业主审核后确认的当月安装完成工程量作为双方办理中间结算的依据,中间结算=招标方确认安装部分产值*(1-优惠率)-应扣款,按承包人中间结算流程办理中间结算。
34.5.2合同价款的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
a)中标人按月上报已完工程,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期中结算完毕,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
b)开工楼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签证办理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
c)双方办理最终结算且招标人与建设单位最终结算经最终确定后,支付至审核后最终结算额的97%;
d)剩余3%为质保金,扣除维修金、罚金等费用,质保到期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100%;
以上节点支付时间为:节点完成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期中结算,且招标人已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此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后支付。中标人在招标人每次付款前必须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至最终结算价的97%时中标人必须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不对中标人支付工程款。
每次支付时,分包人应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单位盖章、个人摁手印),否则不予支付。分包人应予以确认承包人人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款,分包人首先须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人必须充分评估本项目的所有风险,包括工程款延期支付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分包人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专业分包商,均有能力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发生民工聚众讨薪事件,所有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每发生一次支付承包人违约金十万元整。
34.7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质量保修金为分包合同结算价的3%,保修期为自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保修期满且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提交返还保修金申请后,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和鉴定费用(如有)并经承包人确认且承包人收到业主返还的质量保修金后无息返还保修金。
如果分包人尚有部分保修工作未完成,则承包人有权在上述工作完成之前扣除与完成工作所需费用相应的金额的付款。
如果质量保修金不够扣除相关维修、鉴定费用的,则超出质量保修金部分金额由分包人在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支付给承包人。
35.材料、工程设备、工艺和检查、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分包人应提前4小时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组织相关单位到场验收,经承包人、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时,由分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其费用由分包人负责。
38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
结算完成时间:分包人所有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分包人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资料且经承包人审核无误后,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最终结算。分包人承诺在最终结算办理完后,如涉及到其分包范围内发生安全质量检查等需要配合的事宜,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如分包人拒绝配合,则发生的相应费用在其质保金中扣除。
最终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及其他未涉及事项详见业主与招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招标方向投标方支付的总价为:招标方最终审核结算总造价(分部分项+措施项目费)优惠%减去按规定应予扣除款项及罚款;投标方的工程结算总价=招标方最终审核结算总造价×(1-优惠率)-按规定应予扣除款项及罚款。
40.违约
40.1违约责任
40.1.1(1)有关工期的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分包人出现节点工期误期的,因分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节点工期逾期未超过20天的,每逾期一天,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总工期每逾期一天,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7万元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承包人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或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2)有关质量的违约责任
如果因分包人的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承包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分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分包人不再具有承包发包人的工程资格;工程必须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如不能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分包人必须无条件返修达到合格标准,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返修达到合格标准还应承担每次10000元的违约金,工期不予延长,同时,分包人不再具有承包承包人的工程资格。
(3)有关安全文明的违约责任
1)分包人人员发生打群架及酒后闹事而给承包人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分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支付20000元违约金。
2)分包人在施工区内,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打架一次罚款2000元,此费用在分包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罚款不代表免除分包人所有责任),直接参与者交派出所处理。
3)严禁使用年龄不满16周岁和年龄超过55周岁的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发现一次立即清退,分包人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
(4)有关材料管理的违约责任
1)分包人必须提前3天通知承包人进场材料,方便承包人组织监理及业主代表进行检查,每延误一天,承担200元/天的违约金,且分包人自行承担后果。
2)若分包人使用非建设单位指定参考品牌的材料,分包人除自行承担后果外,还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罚款。
(5)其他违约责任
1)分包人必须对承包人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周、日进度计划,并报承包人审批备案,进度必须按承包人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误一天,承担100 元/天的违约金。
2)分包人为履行本合同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未提交承包人评审、合同原件未备案或备案不全、不及时、不真实,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3)因分包人未及时支付分供方款项,引起诉讼案件,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4)发生分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其他情况时,分包人都要承担违约责任。约定了具体违约金的情况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承担责任,没有约定具体违约金的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实际损失的125%进行赔偿。
5)如承包人根据合同附件《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超过二次给分包人发函要求分包人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整改,而分包人均没有整改到位,视为分包人违约,承包人有权在结算中扣除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6)分包人将本工程转包、或同意第三者挂靠承揽本工程、或未经承包人同意进行分包,承包人有权没收其全部保证金,分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且被停止在承包人处承接工程的资格。
7)分包人应及时缴纳各职能部门的各项行政性规费,(免交的费用除外)如因分包单位滞交或不交相关费用而造成该项目报建及施工进度的影响,将根据实际处以应缴纳规费等额的罚款,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0.1.2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目标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分包工程验收等级如低于分包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承包人有权扣除竣工结算额的3%作为违约金,承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并且必须无条件返工重做。
40.3 退场
分包人违反本分包合同通用条件第41.3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42.争议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郑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甲方总部住所地(即西安未央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保险
43.1分包人办理保险的义务:
无论业主或承包人是否为本工程购买“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分包人均应在工程施工开始直至缺陷保修期完结期间按相关规定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等其他保险,并持续这类保险,提交复印件给承包人项目部备案。分包人须对其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责任。分包人须以自己的名义与受雇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与参与本工程的所有有关人员包括其自身的管理人员和民工等,投保其认为必要的人身意外保险。
49.补充条款:
49.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合同双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联络,并指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联络电话:电子邮箱: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邮政编码:
(2)分包人指定的接收人:联络电话:电子邮箱:
分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邮政编码:
49.2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在实际变动前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无变更通知则按以上地址发送的函件,视为收悉。
49.3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特快专递或公证方式送达,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费用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甲供材清单一览表
附件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附件三: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材料员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计量结算员授权委托书
附件六: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七:分包队伍民工工资支付的承诺书
附件八:安全用电协议
附件九:消防保卫协议
附件十: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附件十一:质量管理协议书
附件十二:项目综合授权书
附件十三:建设单位限定材料、设备品牌范围
附件一:
甲供材清单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计划数量 | 单价(万元,含税) | 总价(万元,含税) |
1 | 无 | |||||
材料用量按专用条款相关约定。
附件二:
机电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清单后附。
注:①本分包报价包含分包人完成本分包工程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包工、包材料(不含建设方提供的材料)、包材料损耗、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临时水电的安装、包质量、包成品保护、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场内运输、包工程验收、包施工中分包人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包物价上涨因素,包括与建设方预(结)算核对、中间计量、签证索赔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施工范围内的工作,并开具正规建筑安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承包;
②所有施工图纸设计遗漏或不完善、设计变更以及因图纸深化或后期改造图纸导致清单外施工内容需由建设单位确认费用后再予计量,否则不予计量;
③所有图纸施工内容均默认已包含在清单内,所有在现有图纸基础上的清单漏项、价差、量差等风险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招标清单项目、清单工程量和单价不再调整,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后报价。
④报价时需考虑工人服装统一。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附件三:
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兹任命本公司的(姓名)担任的项目经理,其负责处理本分包工程以及与承包人之间的一切事宜以及签署的所有文件(包括洽商记录、会议纪要、费用单、收款单等),我司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职务:项目经理,电话
单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分包人法人和项目经理身份证
附件四:
材料员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为我公司现场材料负责人,负责 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同承包方材料员对承包方材料进场、退场的验收以及材料领取,被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材料进场、退场、材料领取等有关的事务,我均予以认可。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职务:材料员,电话
单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分包人材料员身份证
附件五:
计量结算员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为我公司结算负责人,负责的结算工作。其职责包括期中结算报送,最终结算报送、核对工程量、结算确认相关事宜。我司对代理人确认的结算工程量及签署的结算文件均承认有效。
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职务:结算员,电话
单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分包人结算负责人身份证
附件六: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施工总承包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3.分包形式:专业分包。
4.分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洽商等文件中涉及到本项目所有安装工程的施工范围。
二、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
2.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出现。
3.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5.落实深圳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及扬尘污染的措施,共同实现治理目标。
6.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7、严格落实集体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杜绝集体中毒事故发生。
三、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
1.施工现场实行“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分包单位应明确: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安全证号:),身份证附后上述两人如需更换需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事故责任由分包单位独自承担。
附件:安全员证及身份证
3.分包单位必须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并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要求。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队伍入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否则,因非法用工或未经过安全教育就上岗而诱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责任。
4.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承包单位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确保总承包单位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的实现。因分包单位不按总承包单位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安全文明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分包单位造成不安全后果时,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同时分包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5.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非法转包。如分包单位有非法转包行为,一切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由此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总承包单位或第三方受到损失的由分包单位赔偿一切损失。
6.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
7.分包单位应遵守总承包单位对现场的统一布置,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应提前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承包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未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分包单位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
8.分包单位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安全使用标准。若因分包单位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总承包单位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分包单位承担。
9.分包单位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向分包单位提供完好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道口盖板等),经双方点验合格后由分包单位负责维护及日常使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确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总承包单位同意并采取临时防护设施后才准改动,否则分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10.分包单位严禁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气焊割与喷漆、防水、木工、外保温等工种的交叉作业,由此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
11.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1.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承包单位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承包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11.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11.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1.3.1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组织施工;
11.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安全年审考核,没按规定定期进行审核的视为无证上岗;
11.3.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11.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11.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12、安全检查制度:
12.1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单位承担;
12.2分包单位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12.3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
13.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1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4.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4.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完自检后报总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由总包组织进行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规定。
15.分包单位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制度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1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17.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本单位的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8.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8.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的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18.2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注意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总包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18.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人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
18.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8.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单位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垫付,待事故调查确定相关方责任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自负。
19.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20.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20.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20.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20.3分包单位的分供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20.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0.5总包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人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20.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0.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20.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总包要求(含中建CI形象要求等)。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分包人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否则,总包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若因购置伪劣产品而发生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由分包人独自承担责任。
20.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20.10分包单位应在进场后一个月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因分包单位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
20.11分包单位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并在班组建立安全巡查员制度。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人自己负责;
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人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
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7.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应做到工完场清,将自身施工中产生的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垃圾点。如果分包人对自身施工遗留的垃圾不及时清理,影响了整个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
8.现场文明施工(含其施工范围周边临时道路的清扫工作,具体范围由承包人划分),保证足够人员随时配合项目部的现场文明施工及CI覆盖和维护及现有临时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每栋每天有专人进行维护。要求工完场清,施工场地周围及施工作业面,工人宿舍区域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9.分包单位及时负责本标段进出场材料、工器具的装卸及堆码等(包括所有的承包人供材料,费用已含在相应价款中)。分包单位负责本标段进场材料的一次或多次转运并承担费用。
10.后勤及现场保卫工作,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但须服从承包人安排管理。分包单位负责本标段双方财物保卫工作,承包人指派保卫负责监督。但所有分包单位承包范围内承包人提供给分包人施工使用的施工设施,由分包单位指定领用人在承包人材料部领取,并签字确认,如使用过程丢失,由分包单位按采购价全价赔偿。分包单位必须根据承包人项目部后勤管理办法实施,自备床铺、空调等生活设施,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11.在施工区内,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打架一次罚款2000元,此费用在分包单位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罚款不代表免除分包人所有责任),直接参与者交派出所处理。
12、分包单位若开设工地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开业经营。
五、安全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由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提前到总承包方项目部安全部门申请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分包单位负责要加强动火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2.分包单位严禁在场内任何地方私自设置库房保存易燃易爆品;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无证动火;
4.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严禁埋压,圈占消防栓和其他消防设施,分包人必须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有效。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应了解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提前将电器设备的功率,用电部位报承包人安全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要按指定部位取得电源,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乱接拉电线;
6.施工现场需停水、停电必须提前先向承包人工程部申请,经承包人工程部同意后方可施工;
7.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施工时,双方之间要另签防火安全责任书;
8.分包单位要承担其施工现场内的一切防火、治安等事故责任;
9.分包单位在承包人重点防火部位施工,必须报承包人同意后并做好相应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10.如分包单位违反防火安全规定并造成后果,由分包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
六、安全奖罚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奖罚除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兑现外,还应按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分包单位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协议书在分包总承包单位进入现场时签订,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附件七:
分包队伍民工工资支付的承诺书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贵公司承包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施工总承包工程,由我公司参与工程的分包,我公司保证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部门及贵公司的规定,准时按月足额发放民工的工资,若发生因未准时按月或不足额发放民工工资而发生聚众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由我方支付50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分包人:(公章)
附件八:
安全用电协议
【承包人】:
【分包人】:
为了贯彻国家最新颁布的《安全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杜绝触电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及建设部安全用电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承包人就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特与分包人签定本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一、管理目标
1、杜绝用电安全事故,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器火灾事故;
3、达到广东省深圳市文明安全工地安全用电要求。
二、具体管理要求:
1、分包人必须配备两名专职临电管理人员,并配备不少于两名持有效证件的临电电工,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2、分包人使用的现场配电箱必须使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厂家产品,经过发包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施工照明等使用操作必须由具有有效操作证件的合格电工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无本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到期及时更换操作本。
4、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
5、电工作业须由两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拔插头等。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要求。确保达到广东省深圳市文明安全工地的要求。
7、现场提供的配电箱、电缆导线、用电标识等,未经承包同意严禁损坏更换或拆除。
8、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挂上停电禁止合闸标牌。检修设备必须将前一级开关断开,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或将设备的电源线在开关下端拆除。
9、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10、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用电关,保证施工中安全用电。
11、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或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电器、配电箱、供电电缆、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整改。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四线制接零保护体制。
13、施工现场必须保证三级供电,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14、各种电气设备、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保护。不能做接零保护的塔吊等大型设备,必须做接地保护。各供电回路必须在首末端做重复接地。线路过长时,应增加重复接地点。
15、现场供电电缆应严格执行电缆敷设规定。进出建筑物沿地面水平敷设线段必须用盖板覆盖保护。
16、现场固定用电设备应按总平面图布置。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7、现场配电箱,应按规定高度设置,放置牢固,严禁倒放置,并加围栏。配电箱周围应留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设防雨棚,并应具备防砸功能。
18、二级配电箱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手持电动工具的距离不得超过5米。
19、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
20、接零保护线必须为黄绿双色线,严禁使用老化及破损线。
21、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直接绑在金属上,更不能拖地使用,应用绝缘S钩挂设,高度不能低于2.4米。不能挂设的导线(如电焊机一次导线、其他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绝缘管保护。
22、所有用电设备必须遥测绝缘阻值,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3、施工现场(含生活区)照明用电应尽量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地下室及潮湿环境必须采用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
24、220V碘钨灯照明器应选用封闭式灯具。碘钨灯罩必须接保护零线,采用金属做灯架时必须与灯罩同时接保护零线并将手把线处缠绝缘胶布,灯罩的高度不得低于2.4米。
25、现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Ⅱ、Ⅲ类绝缘型工具。I类电动工具应淘汰。
26、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二次侧应加装防护罩或有绝缘护套。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必须坚持双线到位。交流电焊机应安装专用保触电保护装置。
三、处罚及事故责任的划分 :
1、 承包人负责安全用电的技术指导及承包人范围内的电器设备的及时到位。
2、 各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以上各项要求执行,如有违规处以500-2000元罚款,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责任单位负责,情节严重的将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四、本责任书由双方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分包完成所承包工程,人员、机械设备退场后自动失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 (公章)
附件九:
消防保卫协议
【承包人】:
【分包人】: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消防保卫责任,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有利的作业环境,承包人就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与分包人达成如下协议:在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一、分包人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广东省政府、广东省深圳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人应严格按承包人消防保卫制度及承包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承包人的安全检查,对承包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人在承包人指定的限期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有权按规定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二、分包人必须遵守并服从承包人的有关消防保卫的管理规定。
三、分包人需配备至少一名专职消防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四、分包人明火作业前必须开具批准用获证,并按用火证行的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凡由于分包人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 (公章)
附件十:
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以下简称分包人)
为了保证承包人能够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分包人在分包工程施工时必须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双方就职业健康安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按照当地建筑行业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1、分包人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做工手续,三证具全(身份证、暂住证、劳务工上岗证),人证必须相符,人员更换必须及时通报承包人并补办手续,不得私招乱雇社会闲散人员和未成年人进入工地做工,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分包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司机、登高架设、指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垂直运输机械司机和场内机动驾驶等)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并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否则发生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3、分包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建设部及当地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分包人应将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花名册(造册内容:姓名、年龄、区域、三证号码及特种本或岗位证书号码等)报承包人一份备案。
第二条:分包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接受入场职业教育安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不接受入场教育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体检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在进行入场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后,分包人应在承包人的安全教育记录上予以签认。
第三条:承包人在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向分包人全面介绍本工程概况、场地环境、分包人施工范围,作业条件及工期进度、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等,以及安全、质量、防火、防盗、生活、卫生和交通安全、劳动纪律等有关注意事项。
第四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分包人在组织作业前必须向承包人报出分包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该项目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和有关技术资料。安全技术措施应详尽,切实可行,责任落实。措施未经承包人认可,不得实施作业,对强行组织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措施报送承包人三日后仍无答复,则视承包人认可)。
第五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承包人负有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之责,分包人有权对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提出合理改进意见,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一经签认,便视分包人认可。分包人则必须严格按照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管理,对未按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分包人负责。(对因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分包人应按照当地政府对于建筑企业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比例,根据进场人数、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分包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积极配合承包人做好分包人人员和分包项目的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分包人安全员应接受承包人安全部门和工地安全员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统一管理。分包人应将确定的安全员名单报承包人备案。
第七条: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向分包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应办理点验,签认手续。
1、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分包人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定人定职责,并应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分包人人员要勤于维护保养,保持机况良好,以确保正常运行、安全使用。
2、分包人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承包人提供的电源、电闸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拉接电源和拉闸送电,对分包人自备的电闸、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 30 毫安的漏电保安器。
3、对承包人所提供的各种脚手架、防护棚、安全网及已实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施工不便时,分包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在事先未争得承包人同意情况下,不得自行拆除、改动,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应由分包人承担。
4、分包人在施工中需使用自备机具或自行搭设架子及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分包人先进行检查、验收并报承包人,经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对未经承包人认可即行使用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负责。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1、承包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卫生、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承包人在检查中发现分包人在安全、卫生、防火、文明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分包人必须在限期内认真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承包人有权处以停工整顿,对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事故和因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分包人负责。
2、分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检查要点,不定期的组织施工现场检查和整改,检查应有记录,整改要有措施,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承包人。
3、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安全员均应坚持日巡回安全检查制度,承包人安全员在检查分包人有重大隐患时有权处以停工和发出书面隐患通知或整改指令书,对严重违章人员有权按照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给以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者,承包人有权予以清退出场。
第九条: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管理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对因此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违章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2、分包人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来自各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因严重违章、违纪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
3、因分包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他人伤害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分包人应严格执行承包人制定的或提供的关于易燃、易爆、易损、有毒、危险品和防火、防盗、成品保护即环卫等方面有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必备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必须是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
第十二条:分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工伤事故,必须迅速通报承包人。重伤以上事故还应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同时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做好伤者的医治、生活安置、工伤补偿等各项工作,由于打架斗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由分包人按内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分包方若开设工地食堂,必须履行《饮食卫生管理程序》
1、食堂建设必须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及《建设项目竣工认可书》后方可使用。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食堂必须由资格单位验收,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经营。
4、食堂必须接受主管部门日常卫生监督。
第十四条:凡发现有职业病确诊患者,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疗和安置。第十五条:对于分包人因疏于管理,违反上述规定而被地方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责令停工整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分包人承担。
第十六条: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办理。自分包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附件十一:
质量管理协议书
承包人:
分包人: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质量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建总公司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以及遵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 广东省深圳市 相关质量验收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是专业分包合同关系,分包人与其雇佣的劳动者,是劳动合同关系,分包人作为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四条 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合格,达到市优质工程的标准
第五条 承包人的质量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分包人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组织工程质量评审,发现不合格品有权责令分包人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2、定期对分包人进行施工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分包人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向入场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4、工程施工中,根据质量目标提出工程相关质量改进建议与措施。
5、有权制止分包人的违规作业,对重大违规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要求对专业素质差、违规指挥、不服从管理的分包人管理人员(或班组负责人)进行更换,对操作技能差、违规操作、不服从管理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仪器等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拒绝分包人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分包人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拒不整改导致发生质量事故,分包人除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外,承包人有权终止专业/劳务分包合同,责令分包人限期退场。
第六条 分包人的质量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承包工程施工资质,并报承包人审查、备案。
2、遵守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并结合专业/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提出改进意见。
3、按照规定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熟悉施工工艺标准、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4、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根据双方约定质量目标投入必要的人、财、物,保证工程质量创优目标顺利完成。
6、现场管理人员和所属班组按照要求参加承包人组织的技术交底,现场负责人合理安排身体素质、专业技术水平、质量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7、配合承包人,对所雇劳动者进行质量教育,组织班组开展质量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质量竞赛等活动。
8、分包人管理人员必须跟班作业,严格按照方案、技术交底要求监督、指导班组施工,并做好相关记录。不得违规指挥或强令工人违反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发现违规作业及时制止,发现质量隐患或按原图纸设计施工可能造成质量隐患时,立即暂停施工,并立即上报承包人,待隐患排除后,经承包人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承包人提出的要求违反国家标准、规程、规范时,可提出改进要求并可以拒绝承包人违规指挥。
9、承担所雇劳动者进行质量检查时所需仪器、设备及其校核费用。
10、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工程质量的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分包人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承包人,由承包人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承包人违规指挥、不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标准执行、不按规定进行质量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分包人不服从承包人质量管理、违规作业、违反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标准、不按规定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未按承包人交底内容执行及组织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分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经济赔偿。由于分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质量处罚
1、凡发生质量事故,由于分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外,承包人还将按照损失和影响程度处以分包人 1—10 万元/次的罚款,并取消分包人合格分包商资格,直至清退出场。
2、因质量问题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检查后被通报,在省、市、中建总公司、局等上级部门和承包人、建设方、监理方组织的工程质量大检查(或施工现场综合考评检查中)被通报(或被判定为不合格),对分包人处以 2—5 万元/次罚款,并限期整改;如在限期内不能扭转质量状况,承包人有权将分包人清退出场。
3、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及承包人、建设方、监理方组织的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如发现质量通病,可按照附表一的标准对分包人予以处罚。如承包人发现质量问题整改不及时、改进工作效果差,经复查或后续检查中依然重复出现则按标准予以加倍处罚。
4、承包人如发现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材料、半成品,提供虚假材质证明和实验报告,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一经核实,对分包人处以 1—5 万元/次的罚款;对于已使用在工程上的必须予以返工或返修、加固或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重新验算后按整改方案进行彻底整改,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5、工程竣工后在质量保修期内由于分包人施工质量原因引致的维修、罚款、索赔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6、以上处罚扣款,罚款经现场工程师确认,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财务部直接从工程款或进度款中扣除,罚款无须分包人签字认可。
第九条 分包商奖罚措施
1、在第三方质量评估检查和公司、项目实测实量综合检查中,同一分包商综合成绩得分连续两次大于 85 分且实测实量检查成绩连续两次大于90分的,经公司评议后由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综合成绩得分<80 分的,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对该分包商进行约谈。同一分包商综合成绩得分出现两次及以上≥70 分且<75 分的,对该分包商采取降级处理。同一分包商出现两次综合成绩得分低于70分的,直接列入不合格分包供应商,并禁止其参与公司新项目投标。
2、在第三方质量评估检查和公司、项目实测实量检查中,针对检查中的不合格项,项目部根据分包合同相应条款对分包商进行整改及处罚。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附件十二: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施工总承包工程综合授权书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现向本公司【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该项目)签发授权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就该项目相关事务行使权限:
一、项目部有权行使以下权限:
序号 | 板块 | 授权事项 | 授权权限 |
1 | 总包管 理 | 申请开工 | 有权向建设单位申请开工。 |
2 |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实施和落实。 | |
3 | 报送工程进度 | 对外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及调整。 | |
4 | 物资需用计划 |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物资需用计划(适用于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 | |
5 | 甲供材过程及质量问题反馈 | 有权就建设单位方供应(控制)的物质,供货过程及质量问题,向建设单位发联系函。 | |
6 | 废旧物资处理 | 有权按公司、分公司确定的方案实施处理废旧物资。 | |
7 | 设计变更、签证、索赔 |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设计变更、签证、索赔报价单(单项索赔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索赔工期在30天内的由项目部审批,超过此权限范围外的需将索赔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分公司审批)。 | |
8 | 对外报量书 | 有权编制对外报量书并报送甲方审核。 | |
9 | 付款申请 | 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付款申请。 | |
10 |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 有权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通过)。验收合格的,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 |
11 | 工程交付 | 有权组织向建设单位进行交付(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通过后),办理工程移交单。 | |
12 | 撤销保函 | 有权办理我公司对外开立的保函撤销相关工作。 | |
13 | 递交结算资料 | 有权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结算书及结算资料(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 | |
14 | 应收账款对账 | 有权与建设单位进行对账,将双方应收(付)账款金额核对一致。 | |
15 | 催款单 |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在存在拖欠工程款时,有权向建设单位发函催收。 | |
16 | 分包(供)管理 | 分包(供)合同管理 | 有权根据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进行谈判,均需报分公司/公司审批签约。 |
17 | 分包(供)合同签证管理 | 分包(供)合同签证接收与初审(单项签证索赔金额在3万元以内,总金额在15万元以内的以项目部为主洽商,结果需报公司/分公司审核,审核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超过需由公司/分公司牵头与项目部共同洽商)。 | |
18 | 分包劳务工人进退场 | 有权确认劳务分包工人进退场。 | |
19 | 劳动力分配计划 | 有权要求分包方按要求配置劳动力。 | |
20 | 现场零星工程指令 | 有权根据需要向分供方签发现场零星工程指令(金额在5万元以内)。 | |
21 | 紧急采购、零星物资采购 | 零星采购:公司权限内,材料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10万元,周转料具类单项租赁金额低于5万元,设备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5万元 | |
紧急采购:报公司审核后,项目实施采购。 | |||
22 | 材料、料具、设备进退场 | 有权向分供方发送物资进退场通知单;有权确认材料、料具、设备及退货材料的进退场单据。 | |
23 | 物资发放 | 有权确认有关物资发放的领料单、退货单、混凝土浇灌申请表(不含调拨单)。 | |
24 | 履约整改通知 | 对分包分供方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和核查,发现问题后,有权通知要求分包分供方进行整改。 | |
25 | 分包分供方处罚 |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不服从管理或违约的分包分供方作出处罚的决定。 | |
26 | 分包分供方结算扣款 | 有权在中间结算和最终结算时扣除分包分供方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采购材料扣款、料具、机械租赁费扣款、项目现场管理费用扣款、临建费、维修费扣款、规费分摊扣款、水电费、罚款及税金扣款等)。 | |
27 | 安全管理 | 事故现场秩序维护 | 有权维护安全事故现场秩序。涉及赔偿的,赔偿数额确定需经分公司审批(不含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
28 | 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 发生安全事故后,有权启动应急预案。 | |
29 | 质量管理 | 质量验收 | 有权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 |
30 | 质量事故应急措施 | 质量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分公司)。 | |
31 |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 有权按照公司、分公司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 |
32 | 环境管理 |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措施 |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分公司)。 |
33 | 维保管理 | 维修整改通知 | 有权向分包分供方发送维修整改通知。 |
34 | 协商维修方案 | 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有权与建设单位协商维修方案。 | |
35 | 组织维修 |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维修登记单、维修任务书。 | |
36 | 维修验收 | 有权组织建设单位对保修工作进行验收、有权组织对分包分供的维修验收。 | |
37 | 催收清欠 | 质保金到期催付 | 有权向建设单位发《保修期满通知书》。 |
其他到期应付款催付 | 有权向建设单位发催款函。 | ||
38 | 往来函件 | 工程往来函件 | 有权报送或接收项目工程联系函(如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设计变更通知等)。 |
二、项目部无权决定或审批以下事项:
序号 | 禁 止 事 项 |
1 | 签署(或变更)各类经济类合同(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物资设备料具采购、租赁合同、设备安装拆除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各类合同)。 |
2 | 未经分公司/公司书面批准擅自购买材料、设备。 |
3 | 放弃或限制行使工程项目优先受偿权。 |
4 | 进行银行贷款等融资活动。 |
5 | 对外提供担保、出具欠条、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调价协议。 |
6 | 对外开立各类保函。 |
7 | 对外拆借资金。 |
8 | 私设小金库,坐支现金。 |
9 | 超出本综合授权书权限的分包(供)合同签证办理。 |
10 | 确认总包结算、确认分包合同结算(含甲指分包)。 |
11 | 确认材料、设备、料具结算及赔偿(含零星材料、甲供材)。 |
12 | 设立或变更劳动关系(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等)。 |
13 | 向工伤认定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确认工伤事故。 |
14 | 确认第三方维修费用。 |
15 | 决定废旧物资处理方案。 |
16 | 分包分供合同涨价、奖励、补偿、增加合同外的工作范围、变更分包分供合同模式。 |
17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
18 | 接收诉讼法律文书、处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或参加仲裁、诉讼。 |
三、该项目不得超越权限,不得违规行使授权。该项目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已明示禁止的事项,一律无效。该项目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未明示授权的事项,除本公司书面形式予以追认,均属无效。
四、本授权未涉及事项,若该项目确有必要行使权限的,必须经本公司另行授权后,方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
五、该项目在行使授权范围内的各项权利时必须遵循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除合同另有约定,该项目行使授权须加盖项目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该项目所属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签字、盖章均无效,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该项目按照本授权书规定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本公司予以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否则,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本授权书与合同约定的授权类条款不一致的,以该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九、本授权书经本公司盖章后生效,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本授权。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公章)
附件十四:疫情防控承诺书
安居微棠2023年度第一批城中村装修改造项目(深圳市龙岗区)
施工总承包工程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为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号召,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在岗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疫情在本项目出现和传播,我公司特签订此承诺书。
承诺责任目标:
杜绝由于未能落实履行政府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而导致出现确诊病例的情形。
承诺责任期限:
自本疫情防控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承诺责任职责:
我公司将严格落实承包人疫情防控的各项管理要求,积极落实本单位的防疫体系建设、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同时,严格做好项目来返流动人员的防疫检查工作,一人一档建立实名制台账资料,并根据属地(社区)街道和承包人相关要求及时按实上报,杜绝出现漏报、瞒报、谎报等情形;疫情管控期间,不安排重点疫情地区(具体按市、区指挥部更新通知)人员返回本项目。
切实落实分包单位防控责任,加强项目在岗人员健康检查,完善相应设备设施,提供防疫用品,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并组织做好其他各项防疫工作。
合同义务履行过程中,如出现未能切实履行政府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和承包人防疫管控要求而导致本项目出现确诊病例,给本项目带来不良社会影响乃至经济、工期损失的情形,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分包人(电子印章):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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