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减灾防灾高位监控智慧应用平台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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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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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州减灾防灾高位监控智慧应用平台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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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SFCG-2024-12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FCG-2024-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减灾防灾高位监控智慧应用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17 10:00:00,更正为:2024-06-21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17 10:00:00,更正为:2024-06-21 10:00:00。
1.对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中的“付款方式”作出以下更正: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收到中标人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期:支付比例70%,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采购人收到中标人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70%。 注:中标人请款时需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中标人理解采购人支付的相关程序,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后,如因付款程序等原因导致采购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付款,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2.对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五、付款方式”作出以下更正:
1期:支付比例3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期:支付比例70%,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70%。
注:乙方请款时需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 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乙方理解甲方支付的相关程序,甲方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后,如因付款程序等原因导致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连州市城西西兴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盛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锦绣路1号万邦国际商贸中心2号楼14层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东盛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7日
相关附件:
连州减灾防灾高位监控智慧应用平台项目招标文件(2024060701).zip
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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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减灾防灾高位监控智慧应用平台项目招标文件(202406070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