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20240407004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红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40407004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 安全服务 详见附件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柒佰伍拾叁万肆仟玖佰肆拾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年) 总价(元/年) 备注
1 基本工资 为芙蓉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局属二级机构提供171人(人员如有增减,据实结算)保安服务,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元/人/月 171 23160 3960360
2 五险 元/人/月 171 16908 2891268
3 意外险 元/人/月 171 360 61560
4 加班及福利 元/人/月 171 1200 205200
5 服装费 元/人/月 171 456 77976
6 设备费用 元/人/月 171 120 20520
7 培训费 元/人/月 171 216 36936
8 税金 元/人/月 171 204 34884
9 管理费及利润 元/人/月 171 1440 246240
合计 44064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4-01 —— 2025-03-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指定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属二级机构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为芙蓉区现有区属公办中学5所,公办小学36所,局属幼儿园18所,局属二级机构3个提供保安服务人员171人(人员如有增减,据实结算),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37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根据考核结果以实际使用的保安人数按季度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37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根据考核结果以实际使用的保安人数按季度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37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根据考核结果以实际使用的保安人数按季度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837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根据考核结果以实际使用的保安人数按季度支付。
4.2 收款账户: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花塘分理处(长沙红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8201050000135722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服务内容
1、要求提供年龄低于55岁保安不少于171人(其中45岁及以内人数不少于75人,具体驻点及人员安排见附件1)的保安队伍,为以上单位派驻保安人员(人员如有增减,据实结算),提供保安服务。
2、在学校管理机构领导下,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等工作,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安全。
3、学校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要求保安队员在学校门口站立执勤,严密监控周边动向,及时疏导交通,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制度,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内;禁止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严禁小商小贩、推销人员和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及时疏散校门口的社会闲杂人员,发现有寻衅滋事迹象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及公安机关并进行有效处置。
5、正确使用学校物防、技防器材和设备设施;每隔二小时在学校范围内巡逻一次,尤其在学校校门、学校宿舍区、教学楼、办公楼、配电房等重点部位巡查,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必要时报警;及时、准确写好巡逻记录。
6、在执勤过程中发现紧急情况(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和报警;如发现偷盗、抢劫、行凶等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并设法制止,防止侵犯老师、学生及群众,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7、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主动反映校园内外治安情况,发现治安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辖区派出所报告。
8、严禁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指挥校内车辆安全出入,有序停放;
9、严格执行保安人员交接班制度,接班队员未到岗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准时开启、关闭好校门,准时启动其他安全防范设备、设施。
10、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安保任务。
11、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人员招聘培训并上岗,保证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延续性。
二、工作目标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校园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校园安全安全预防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校园和学生带管制刀具进校园,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现场秩序维护。
6、协调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对校园安全事故的救治及调查处理。
三、人员要求:
1、保安人员符合以下要求:持保安员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未参与任何邪教组织,年龄在18-55岁,身高在168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优先拟派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人员。
2、保安人员执勤期间必须着统一的保安制服,佩戴执勤标志,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禁止酒后上岗,上班不得抽烟、喝酒、嚼槟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熟悉和规范操作消防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
3、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维护责任区的正常秩序,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坚决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要及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对刑事、治安案件、灾害事故现场现行保护。
4、保安人员由甲方、乙方和学校共同管理,甲方和各学校将依据校园保安考核细则对队员进行日常考核和监督(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2);对考核不合格的队员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
5、乙方负责队员的招聘,提供保安人员证明材料,并报甲方备案。
6、乙方必须为保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扣除社会保险后工资不得低于2024年长沙市内五区最低工资标准。安保器械由甲方提供,保安制服由乙方提供,春秋装、夏装、冬装各发放两套,保安一旦聘用,工作期间不得任意调换,如有工作调整需上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遇增加服务网点,服务费按合同每人每月服务价格计算。如遇突击任务增加保安人员,不增加服务费用。
附件1
芙蓉区教育局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项目项目驻点及人员安排一览表
序号 单位 保安人数 备注 序号 单位 保安人数 备注
1 修业学校 2 32 金域蓝湾幼儿园 2
2 浏正街小学 2 33 大同古汉城小学 3
3 东茅街小学 2 34 白沙湾幼儿园 2
4 楚怡学校 2 35 鑫科明珠幼儿园 2
5 五一中路小学 2 36 星城世家幼儿园 2
6 育华小学 2 37 芙蓉公寓幼儿园 2
7 育才小学 2 38 育才第三小学 4
8 一中芙蓉中学 5 39 育才第二小学 5
9 八一路小学 2 40 马坡岭小学 4
10 八一路幼儿园 2 41 育才东屯小学 3
11 育英小学 3 42 大同瑞致小学 4
12 曙光路小学 2 43 育英滨河小学 2
13 朝阳幼儿园 2 44 东云台幼儿园 2
14 朝阳小学 2 45 育英三小 2
15 东晖小学 2 46 师大附中芙蓉中学 5
16 燕山小学 2 47 育英西垅小学 5
17 大同小学 4 48 东岸锦城幼儿园 2
18 蓉园小学 2 49 东郡第二小学 2
19 长郡芙蓉小学 5 50 万国城幼儿园 2
20 育英二小 3 51 农园路幼儿园 2
21 德政园幼儿园 2 52 东风小学 3
22 东郡小学 4 53 东湖路幼儿园 2
23 一中马王堆中学 6 54 大同三小 4
24 马王堆小学 3 55 名土豪庭幼儿园 2
25 火星小学 3 56 火距幼儿园 2
26 育才双新小学 4 57 素质教育基地 2
27 一中双语实验学校 7 58 艺体中心 1
28 大同第二小学 3 59 服务中心 2
29 燕山第二小学 3 60 张公岭幼儿园 2
30 火星第二小学 2 61 合平幼儿园 2
31 实验小学 3 62 观悦幼儿园 2
合计 共171人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附件2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校园保安服务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根据区教育局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门卫岗位职责,特制定保安岗位考核细则如下:
一、文明值勤方面
1、着装统一,仪容仪表的端庄整洁,规范配戴警械,站姿、坐姿端正大方。违规扣1分/次。
2、工作时间不读书、看报、不玩手机,不吸烟、喝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规扣1分/次。
3、作风正派,热情文明对待师生、家长、来宾,上学、放学时间在校门口迎送师生。出现不礼貌行为或上学、放学不按要求站岗扣1分/次,无正当理由与人吵架、打架扣5分/次。
4、保持传达室和学校门前的卫生区的整洁。不打扫或不洁净扣1分/次。
二、学生出入方面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外出时,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规范的书面请假条,门卫要认真审查请假条真伪,做好出校登记并保存请假条。违规扣2分/次。
2、节假日学生到校要穿校服,不穿校服或无本校教师带领不允许学生进入校园(学校兴趣小组的学生凭本人《学生出入证》进出校门)。违规扣2分/次。
三、车辆出入方面
1、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需校级领导批准,放行时要告知:机动车校内不能鸣笛、减速慢行,非机动车下车推行,同时引导车辆按指定车位停放。违规扣2分/次。
2、严禁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确保校门出入畅通。违规扣1分/次。
3、课间、集会、课外活动等室外活动学生密集时,门卫不得允许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门。违规扣2分/次。
四、外来人员出入方面
1、严格履行来访登记、联系手续(由保安联系被访教师)。未联系上、未经领导或老师同意、没办理登记手续不得让来访者进入学校。违者扣2分/次。
2、学校的临时施工人员凭学校《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无证或无引领者不允许进入校园。违规扣2分/次。
3、严禁放社会闲杂人员(如业务推销员、醉酒人员、无业人员等)进入校内,违规扣5分/次。
4、对运物品出校门的车辆要进行仔细检查,凡学校公物须持有学校有关证明,并进行登记,方能放行。违反学校公共物品带出校门制度的扣5分/次。
五、其他方面
1、校门内外公共财物,花草树木,发现破坏没有制止或根本不知道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2-5分/次。
2、接收邮件、报刊、信件出现丢失,除赔偿外扣2分/次。
3、保安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不得随意外出送(取)物件,坚守工作岗位。出现脱岗现象扣2分/次。
4、保安人员需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全面履行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出现不服从学校安排现象扣5分/次。
5、发现火警、匪警等安全事故未及时汇报或报警的扣10分/次。
6、师生放学离校后,全面巡视,锁好各口大门,发现学校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报告学校有关领导。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扣分并追究责任。
六、责任追究制度
保安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
考核总分为100分,按照倒扣分制,如果考核低于90分的,所扣分数按5元/分与保安个人每月的工资挂钩,低于80分的,所扣分数按10元/分与保安个人每月的工资挂钩,一名保安如果有三次考核低于80分的,必须予以辞退。具体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全体师生作为考核人对保安进行考核,此考核细则自制订之日起施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招标文件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按招标文件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4月1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甲方和学校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乙方如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规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2、保安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保安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及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伤亡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 地址: 枫林三路1599号雷锋汽车站骏达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 欧转 法定代表人: 彭剑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彭懿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8106097

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731-88107567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