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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4109-8034号宗地坪山供港民生保障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单位: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10-09
G14109-8034号宗地坪山供港民生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401-440310-04-01-343573001) 查看详情 我要投标 申请保函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G14109-8034号宗地坪山供港民生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401-440310-04-01-343573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其他: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G14109-8034号宗地坪山供港民生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401-440310-04-01-343573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9-19 09:00

2024-10-09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4-09-29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4-10-04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1.招标代理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122786165、舒工13380670042;2.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3.大悦城控股招采监督联络方式,业务监管(关于招标\采购流程违规投诉):大悦城控股产品中心座机:010-85001657;手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违纪举报(关于人员廉洁等违纪问题):大悦城控股纪委座机:010-85613155;大悦城控股华南大区公司纪委座机:0755-23885053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中粮创芯研发中心22楼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 1135553808@qq.com
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舒工,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13380670042
手机号码 13380670042
电子邮箱 caoyan@sztc.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G14109-8034号宗地坪山供港民生保障服务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编号:2401-440310-04-01-343573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工程、临时围挡工程、临水工程、场外临时道路工程、场内临时道路、施工排水排污、临时设施、围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及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部分装饰装修工程、防水工程、外立面防水抹灰保温及涂料工程、砌筑工程、室外零星工程、桥梁及河堤加固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屋面工程、建筑通风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含中转仓降温喷淋系统)、室外工程(含给排水等) 、消毒冲洗系统、卸货台升降设备安装工程、门窗工程、弱电工程、市政工程、防火门工程、充电桩、道闸门禁工程、泛光照明工程、节能、绿建工程(含太阳能、含节能、绿建检测和验收)、防雷接地、改造工程、零星结构工程、标识工程、外墙涂料工程、光纤入户、交通设施及划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围墙工程、基础及桩基检测服务、桥梁载重检测服务、测绘复核(验边)、发电机供货及安装工程及以上工程中相关负责部分的预留、预埋、留洞、堵洞、塞缝、收口等全部工程内容,各专业施工BIM深化及应用,详见设计图纸、工作界面划分表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面积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6289.455185万元
计划总投资 10,000万元
工程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沈海高速和外环高速交叉点西侧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以现场踏勘为准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24-11-21 至 2025-10-16
计划工期 330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09 18:00
投标保证金 50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上述资质等级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1、2:1、住建部资质/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住建部资质/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接受
其他: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上述资质等级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
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持有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注:①建造师注册证书聘用企业须为投标人。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相应注册专业需要在有效期内,如电子注册证书上有使用有效期的,须在使用有效期内。③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要求:自2020年10月2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停用旧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有显示使用有效期日期的,截止日期需在有效期内。其他省份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按照各省最新要求执行。④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的规定,2023年11月1日起,广东省旧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省份按各省最新要求执行。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专业 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1 9、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请各投标人参考以下网址,联系造价软件厂商下载适配新平台的造价软件,编制报价文件(https://new.szggzy.com/xxgk/details.html?contentId=2081568)
(5)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3758840.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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