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软件购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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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南京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软件购置 | |
采购单位 | 就南京市公安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第一章 资格预审邀请
南京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软件购置(项目名称)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项目编号:NJTB-2024TP0002
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软件购置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密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乙级(含)及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总体集成)》,或同时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软件开发、运行维护)》两个单项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承诺能对接公安部、省厅管理系统(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或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24年8月21日 09:30至09:50;
7、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公安局7楼703室。
8、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地址: 秦淮区洪公祠1号南京市公安局
9、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
10、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但必须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软件购置(项目名称)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项目编号:NJTB-2024TP0002
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软件购置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密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乙级(含)及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总体集成)》,或同时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软件开发、运行维护)》两个单项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承诺能对接公安部、省厅管理系统(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或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24年8月21日 09:30至09:50;
7、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公安局7楼703室。
8、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地址: 秦淮区洪公祠1号南京市公安局
9、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
10、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但必须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