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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清路雨污分流工程道路修复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省份 江苏 城市 徐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河清路雨污分流工程道路修复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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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实施的河清路雨污分流工程道路修复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区。
(2)工程概算:约131万。
(3)工程建设内容:对河清路(中山北路-解放路段)破除的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进行恢复;对未破除的路面进行刨铣修复;对因施工而损坏的路缘石进行更换;对整条道路交通标志及标线等按现状样式进行同步更换。施工过程中要求分阶段进行道路修复。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根据管网施工进度分阶段施工,其中节点工期为:每段排水管道施工移交后15天内完成道路恢复。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拟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被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t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t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66244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 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 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 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 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 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 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 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 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 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 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 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 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 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 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 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 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 17 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 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 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17时00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获取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 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 标处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监督部门:徐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6-80802071;
通信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徐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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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3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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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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