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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土壤状况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拟采购莆田市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土壤状况调查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莆田市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土壤状况调查项目(询价项目名称为莆田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4〕73号)对莆田市10个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块周边区域开展土壤环境监测。
  1. 监测方案制定。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工业企业可能造成周边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影响类型和污染物,制定监测方案。
  2. 监测方案实施。根据监测方案开展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和分析测试等监测活动。涉及地下水监测的,按照HJ164的要求建设并管理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监测井应建成长期监测井并进行运行和维护。
  3.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应建立覆盖环境监测活动所涉及的全部场所、全部环节的质量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
  4. 监测报告编制。监测报告应至少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实际采样位置、监测结果、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结论和建议等内容,监测结果可为污染风险预警和环境执法提供线索和依据。
  三、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需为福建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专业机构或技术支持单位推荐名录内单位,且具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状况调查相关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等证明。
  3.报价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0名,其中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不少于3名,注册环保工程师不少于1名,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报价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资信,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坏状态。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设立的信用平台网站上,不得被列入黑名单、限期整改、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四、预算控制价
  项目费用控制在50万元(人民币)以内。
  五、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应体现费用清单、总价、报价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生态环境相关行政部门质量问题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罚以及考核不合格等其他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在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文件。
  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签章。
  六、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于投标当日随带现金贰万元用作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后无息退还,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前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109室(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当场开标,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594-2610585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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