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 1分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1.2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2.总平面设计(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3.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8. 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5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施工项目经理(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材料员配备齐全的得0.5分;(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 分。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不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得0.3分; ②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及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得0.3分; 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0.3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及注册电气证书的得0.3分; ⑤暖通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0.3分。 |
5 | 工程业绩(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2021年 04月 0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1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②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 | ? | 注:1、类似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