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选聘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历程展示活动布置服务单位的公告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选聘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历程展示活动布置服务单位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做好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第七轮谈判会务保障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南宁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我局拟开展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历程展示活动,现公开选聘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选聘单位(委托方):南宁市商务局
(二)费用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三)项目名称: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历程展示活动布置
二、工作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根据采购人确定的展示主题定位进行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历程展示活动布置的总体策划、设计、建设、布置。
(二)负责展示活动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布展、撤展、展示组织及管理工作。
三、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二)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行为需适用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具备对外交流合作展示活动承办经验。
(四)具备完整团队,包括不局限于活动相关策划、设计、制作、咨询、线下执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选聘。
四、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
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企业或单位、社会团体书面简介;
2.既往类似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3.授权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二)服务商资格及证明文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服务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图等。
(三)项目实施方案(含报价)
(四)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五)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以上报名提交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止。
(二)报名方式:提交书面材料至南宁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11306房),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dwjjhzk@126.com。
(三)联系电话:0771-5518951。
(四)申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选聘与否,均由申请方自行承担,且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五)后期我局将组织对项目服务商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南宁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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