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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胸科医院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遴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西安市胸科医院拟对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及预算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授权合法有效的人员参加本项目议标的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其法人的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3.凡本院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在相关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相关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西安市卫健委各级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7.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的记录;
8.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范围需包括广告宣传品设计制作;
9.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凭证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0.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可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按无效证明处理,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只接受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磋商响应单位将相关清晰、可见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做成一个PDF扫描件作为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正文务必写清楚报名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件名称使用“报名单位+报名项目名称”。若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按无效证明处理,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处理。请各报名供应商密切关注报名时所使用邮箱,有通知将通过邮件联系!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17点
2、联系人:招标采购办公室  郑修齐
电  话:62500115
邮  箱:3551664877@qq.com
3、报名监督电话:62500311
                              西安市胸科医院
  2024年8月12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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