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省份 |
河南 |
城市 |
新乡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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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机车编组与龙门吊等设备租赁及框架 |
采购单位 |
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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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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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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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机车编组与龙门吊等设备租赁及框架公开竞
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ZGSAHB-2024-09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租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承租人为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 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根据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安排,为了满足现场施工使用,需要租赁机车编组及龙门吊等设 备。
2.2谈判内容:
序号 | 包件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01 | 电瓶机车 | 55吨 | 台 | 1 | 含充电桩 |
渣土箱 | 20方 | 台 | 4 | 含托卡 |
砂浆车 | 13方 | 台 | 1 | |
管片车 | 25吨 | 台 | 2 | |
2 | 02 | 龙门吊 | 60/25t | 台 | 1 | |
安装拆除 | | 项 | 2 | |
2.2.1包件01
(1)电瓶机车为锂电,请响应人提供锂电池详细参数。
(2)响应人不得设置锁车系统,如果因响应人设置的各种锁车系统造成的损失将由响应人承担。
(3)单列编组除电瓶车车头外其他设备总长度不能超过55m。轨距900mm。
(4)电瓶机车牵引能力满足坡度15‰,渣土密度1.9t/m³。
(5)后配套设备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场前设备维修保养费用、配件费、电瓶车电瓶相关设备和充电桩定期检测费用(每三个月1次)等由出租方承担。
(6)暂定整编组租期为13个月,后续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2.2.2包件02
(1)龙门吊跨度24m±2m,基坑深度地下20m。
(2)响应人不得设置锁机系统,如果因响应人设置的各种锁机系统造成的损失将由响应人承担。
(3)龙门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场前设备维修保养费用、配件费、龙门吊操作室空调安装所有费用、龙门吊上下爬 梯改造费用、卷盘动力电缆(100米)、龙门吊设备照明安装费用、龙门吊每月定期检查费用(包含龙门吊龙门吊卷盘动力电缆 及供配电箱检查)、龙门吊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维修费用等由出租方承担。
(4)暂定龙门吊租期为13个月,后续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2.2.3响应人所提供设备依采购人需求为准,其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
2.2.4响应人的报价应为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或完成,应发生的全部直接和间接费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5由响应人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2.2.6本项目实行固定租赁单价,自租赁合同签订至设备租赁结束退场期间单价不作调整。响应人要充分考虑到市场变化、钢材价调整等因素。
2.2.7设备租赁方式采用实际到场数量为结算依据。
2.2.8设备进场时间及存放位置,运输车辆型号、数量,等以制造公司通知(大于使用前24小时)为准。设备出租单位根据 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按设备数量、抵达通知使用地点,经制造公司验收后方可使用。
2.2.9租赁期6个月以上设备进退场运输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期不足6个月进场运输费由出租方承担,退场费用由承租方 承担。
2.2.10设备安装检验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特种设备取得设备使用许可证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2.11本次谈判以含税总价为开标、定标价。若响应人税率不同,均以不含税价总价作为评标依据 2.2.12框架有效期截止 框架有效期截止2025年 年12月 月31日,框架有效期内优先从框架单位处以二次寻源方式采购。
2.2.13因现场实际使用需求需增加租赁设备数量或租赁时间的,以成交单价为准按实际使用数量或租赁时间进行结算,结算单价不得高于成交单价,同时租赁方与出租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2.2.14本次谈判采用唯一最低价,即各包件中各类型设备租赁成交单价均选择各单位的最低价格。符合采购方、谈判 文件等要求并接受唯一最低价的响应单位具备入围框架资格。框架单位不分先后,采购方根据客户、货期、框架单位闲 置设备情况等因素从框架单位选择具体供应商,框架单位均应接受采购方选择结果。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包件01
本次谈判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的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财务要求:响应人须出具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供货业绩:2021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不少于3个(成立不足3年的单位按成立之日起算相 应业绩)。
3.1.4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不在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内,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限制交易期内。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3.1.5质量保证能力: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3.1.6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2包件02
本次谈判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2.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的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90万元。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2财务要求:响应人须出具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3供货业绩:2021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不少于3个(成立不足3年的单位按成立之日起算相 应业绩)。
3.2.4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不在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内,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限制交易期内。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3.2.5质量保证能力: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3.2.6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收取谈判文件购买费,响应人获取谈判文件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 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需要1~3个工作日)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获取谈判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响应:响应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 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见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 务平台(www.crecgec.com)首页操作指南相关手册。
5.3获取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响应人,请于2024年10月30日11:00时起至2024年11月3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平台要求完成响应,最终确定参与谈判的单位需在公告发售期内将响应申请表(附表)发送至采购组织单位邮箱,邮箱 见“本章10.联系方式 ”。
5.4响应人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后确认参与本次谈判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6.谈判保证金
本次谈判不收取保证金。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本次谈判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的方式,响应人仅需按要求在中国中铁采购电 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传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和报价,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7.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8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编辑报价并保存和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须上传PDF版本(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 字盖章)。
特别提示:宜提前一天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 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保存报价,从而导致响应无效。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如遇到问题也可联系中国 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7.3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提示:开标时间到后无法上传文 件及报价),采购人不予受理相关要求及事宜。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
8.2开标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中铁隧道产业园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
邮编:453000
联系人:王晓明
手机:13409214759
邮箱:474812128@qq.com
11.投诉与监督
受理部门:设备分公司商务管理部
联系人:樊建生
电话:17518865925/0379-62633442
2024年10月30日
附表:响应申请表
响应申请表
响应人 | (此处填写响应人全称) |
谈判项目 | 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机车编组与龙门吊等设备租赁及框架 公开竞争性谈判 |
谈判编号 | ZZGSAHB-2024-09 |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 | |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响应授权委托人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
公司座机 | |
电子邮箱 | |
地址 | |
响应人(公章): 年月日 |
附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
备注(非常重要):本表加盖响应人公章后扫描,采用PDF或JPG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