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坨里小区供配电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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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0]盐坨里小区供配电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72308220002 | 项目名称 | 盐坨里小区供配电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072308220002001001 | 标段名称 | 盐坨里小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 | |||||||||||||||||||||||||||||||||||||||||||||||||||||||||||||||||||||||||||||||||
盐坨里小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标段编号:3207072308220002001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坨里小区供配电工程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行审备〔2023〕1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坨里小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先锋路南、台西路东。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4508?,总建筑面积约11.83万平方米。盐坨里小区供配电工程,从电源点至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小区内部供配电工程。2.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880万元,其中:(1)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50万元;(2)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3830万元(其中暂列金额330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其中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2.1.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达到交付验收标准。具体为:(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盐坨里小区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范围:本项目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接入工程、受电工程、充电桩部分、配套土建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2)采购范围:本项目所需全部相关设备、电缆及其他主辅材料等,并对材料、设备进行现场保护。(3)施工范围:本项目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的施工范围包含设计全部内容。①接入工程包含电源接入安装工程施工和电源通道土建工程施工。电源接入点:第一路电源由110kV先锋变1#主变新出一回10kV电缆线路至小区新设前置环网柜进线接入(含环网柜);第二路电源由110kV先锋变2#主变新出一回10kV电缆线路至小区新设前置环网柜进线接入(含环网柜)。②受电工程居配电施工至每栋楼计量电表箱(含电表箱)前端全部施工内容、非居配电施工至计量低压柜(含计量低压柜)前端全部施工内容(含土建、安装)。进出地下室、计量室主体的孔洞、穿墙套管(含后期封堵)及安装进线电缆桥架等施工。土建类工程施工:电缆沟(井)、设备基础及接地、电缆套管敷设;配电房电缆沟(井)、电缆支架、接地、设备基础、防雷接地、配电房地面垫层、配电房地面回填、配电房地面绝缘漆等标准化设计与建设。变配电房、计量室窗户的防盗网、内装修(含管线预埋改造,吊顶及静电地板,隔音板、隔音设备等)。变配电房、计量室的本体建筑已完成(包含门窗、防火门、外装修、等电位箱、内墙面刷乳胶漆和无线网络覆盖),其余部分由本次施工单位负责完成。③充电桩部分充电桩需确保满足所有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充电桩容量配置,包括安装充电桩需敷设的桥架、电缆、电线、电缆沟、管道、接地、支架等工作,含充电桩布置出图。至充电桩电表箱部分100%完成,充电桩电表箱至所有车位预留通道的线缆、管道等布置100%完成。本次招标完成不低于10%车位数的比例完成充电桩配建,并满足供电公司验收要求。居住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标准:详见《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居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④并且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临时用地内因施工需要拆除工作、地上附着物清理、现场三通一平以及施工完成后临时用地内恢复原状等因临时用地产生的所有工作,最终确保如期送电。(4)施工图图审合格且经发包人确认后,承包人需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并经发包人审核同意。负责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协助通道沿线的规划报批、绿化迁移等工作,以及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等所有工作内容。(5)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省、市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如是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 类。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4)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4)类似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8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9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 (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企业资质证书 (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提供此项);(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8)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9)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10)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说明: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文件采用纸质装订,投标人必须将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两阶段开评标。第一阶段:线下先开纸质的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且设计文件评审合格(设计文件得分60%以上,合格分12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第一阶段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第二阶段:线上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标(经济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总得分高低推荐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后续定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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