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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房县南山片区乡村振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湖北省房县南山片区乡村振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HBFX-202409SZ-013001001)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湖北省房县南山片区乡村振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湖北省房县南山片区乡村振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HBFX-202409SZ-01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409SZ-0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房县南山片区乡村振兴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房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房发改审批【2024】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房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 ,招标人为 房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三个乡镇、五个行政村,分别为:城关镇3个村(三海村、白土村、炳公村),回龙乡1个村(二十村)、红塔镇1个村(沙坪村)。
建设规模: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两大工程。其中:产业发展工程主要新建2000亩优质糯稻及油菜花海农文旅融合示范基地,500亩有机茶园标准化基地,配套改造香茶文化品鉴展销中心420平方米;新建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500平方米,黄酒质量检测中心3669.09平方米,黄酒深加工厂房11300平方米,仓储物流中心1845平方米,中国黄酒小曲生产车间3947.32平方米,改造利用1300平方米闲置用房打造国防国安教育培训基地,并配套完成区域内给排水、供配电、硬化等基础设施。乡村建设类项目主要新建村级文化驿站3320平方米,公厕5座,生态停车场2300平方米,新建及改造游步道3250米,湾组路提档升级850米,并对900米河道进行综合治理,配套完成湾组内清杂清障,245户庭院综合整治。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省房县南山片区乡村振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包括建筑初步设计、红线内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培训、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以及市政基础设施(水、电、路、网络、通讯等)的接驳连通等。并对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实施内容、质量、安全文明、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01
合同估算价:5157.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相关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条件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有有效的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标截止时间前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施工方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3000万元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资料);②设计方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2022年、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须提供)。
(7)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承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只允许由 1 家施工单位和 1 家 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2)独立投标的,应满足本项目所有资质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7日至2024年09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房县城关镇武当路66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B座26楼
邮编: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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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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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czb@hbzhongcai.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中南支行
账 号:

账 号:
697816191

2024年09月0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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