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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政局关于采购“南宁数字民政”微信公众号和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宣传服务项目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充分发挥我局官方网站和公众号政策宣传、动态发布、便民服务等相关功能,南宁市民政局决定采购“南宁数字民政微信公众号和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宣传服务”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数字民政微信公众号和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宣传服务
二、项目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项目内容
(一)主流媒体新闻网站稿件发布
1.对南宁市民政局系统的重大活动、日常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报道,在清明节、“520”、七夕节、重阳节等重要节点,挖掘民政领域鲜活素材,提供服务性高、传播力强的新闻稿件,全年在自治区级主流新闻媒体发布新闻性较强的稿件不少于20篇。
2.成交供应商纸媒及新媒体原创稿件,对于适合“南宁数字民政”微信公众号使用的,免费授权“南宁数字民政”微信公众号使用,以提升内容运营质量。
(二)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代运维
定期策划群众关注度高的选题/专题,实现周周有重点,月月有主题;大力宣传与民生实事、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作动态、相关政策法规、工作部署等,让社会广泛知晓和积极参与。持续优化选题,提供有情、有趣、有用、有温度的内容,进一步宣传推广“南宁数字民政”。
1.推文安排。“南宁数字民政”微信公众号原则上保持每日推送的频率,同时完成南宁市民政局官网的内容更新任务。对每日选题、内容制作、产品风格等进行把关。
2.留言管理。及时收集群众留言并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及时查看及管理推文留言,优选并放出适宜留言;敏感留言及时转给南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处理。
3.版面美化。根据“南宁数字民政”微信公众号的平台定位以及需求,提供统一排版、统一封面格式、制作引导关注栏等设计服务。定期更新微信菜单功能,保持和业务推广重点一致。
4.海报制作。结合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重阳等传统节日,推出南宁市民政局创意海报(含动态视频海报),全年制作海报不少于10个。
(三)推广服务
1.引流推广。在成交供应商微信公众号头条顶部冠名/文章顶部不少于12次,二条顶部冠名/文章顶部不少于22次;在热点流量新闻微信推文尾部加入引流贴片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36次。
2.民政活动进社区。充分整合资源,结合南宁市民政局重点工作,开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婚俗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宣讲或相关线下活动,为小区居民提供社区夜校、市集、赛事、相亲等活动。
3.“有奖问答”活动。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南宁市民政局开展“有奖问答”线上活动,做好预热、宣传、执行等工作。
四、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五、评标方式:组织采购小组进行招标评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采购金额:最高价格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含税)。
七、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及服务地点
(一)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资质要求
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的下属企事业单位或具备广告发布资质的广告传媒公司。
九、项目验收
(一)项目任务完成后,由采购人成立评审验收小组,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效进行评审验收。
(二)评审验收前三个工作日内,项目中标人必须报送项目服务报告的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三)采购人根据评审验收小组的评审意见,提出该项目成果是否通过验收的意见,提交南宁市民政局审定。
(四)项目中标人在合同规定截止日期内完成项目任务,若研究成果评审未通过,项目中标人必须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及建议采取进一步措施弥补或整改,由采购人另行组织复审,复审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若复审仍未通过,按合同约定予以撤项,剩余研究经费不再支付。
(五)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中标人须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应提前报告并办理撤项手续。
十、提交材料要求
1.投标文件应包含内容
(1)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实施方案;
(5)预算表;
(6)服务承诺;
(7)供应商业绩: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接过县(市、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官网运行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项目案例,须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凭证复印件;
(8)人员配备:可根据实际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具有的记者证、中(高)级职称资格证书、荣获的市级及以上(包含市级)媒体行业奖项等材料,须提供相应证件、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9)供应商获奖情况:2021年9月1日以来供应商获省级(或国家级)行政部门或新闻工作者协会颁发的有关奖项(通信或者数媒或者广播或者电视或者电影或者出版或者广告或者新闻或者网络或者文化产业或者新媒体)。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所有内容及数据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说明
投标人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十一、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电话报名,0771-5383266。报名时请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17:00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10:00
供应商于开标时间前半个小时内(即9:30-10:00)现场提交标书。
开标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8号市民政局8楼第二会议室。如有变动,以实际为准。
联系人(接收人):刘博,联系电话:0771-5383266,18978915186。
附件1:南宁市民政局关于采购南宁数字民政微信公众号和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宣传服务项目评分表(1).doc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报价函(格式参考)(1).docx
南宁市民政局
2024年9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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