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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中(青岛)物流有限公司充氮气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颐中(青岛)物流有限公司充氮气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WL-2024-005、0627-24Z1811210)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颐中(青岛)物流有限公司充氮气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67.6万元,招标人为颐中(青岛)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1.招标人:颐中(青岛)物流有限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
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颐中(青岛)物流有限公司充氮气调设备采购项目。4.项目编号(1)
招标人编号:YZWL-2024-005;
(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27-24Z1811210。5.实施时间
(合同履行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6.实施地点:济南、青岛、青州、滕州。7.项
目主要内容采购充氮气调设备3台。设备采用AC380V/50Hz 供电电源,实际供电功率小于
等于60kW,设备所产生的最高氮气纯度不小于99%,氮气纯度98%时,氮气产量大于等于200Nm
3 /h。包含制氮机组、气体净化过滤模块、气体检测系统、显控系统、配电箱、配套气流管
网、设备平台、标识、接口、阀门、软管等设备及其它配套设施。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无须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8.标段1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人民币):2830000.00元/台;标段2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846000.00 元/台;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002)标段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
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4.


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
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
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5.投
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6.投标人未
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
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
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
应为“自 2021 年6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002 标段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
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4.
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
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
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5.投
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6.投标人未
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
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
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
应为“自 2021 年6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2日00时00分到2024年06月18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获取方式。投


标人提供的资料经查验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视为投标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
发放给投标人。2.现场获取应提供的资料(1)投标响应函。(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
审查后退还。3.电子邮件获取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报名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sdzbqd@126.com. 报名邮件内容要求:(1)邮件主题为“颐中(青岛)物流有限公司充氮
气调设备采购项目报名邮件(投标人全称)”.(2)邮件正文中罗列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
名、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和邮箱、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标段名称及标段号(如有)。(3)
邮件附件内容为现场获取应提供的资料的扫描件。(4)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要
求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投标人需求邮寄招标文件原件。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06月12日零时起至2024年06月18日24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未
在获取时间内向招标公告指定邮箱发送报名邮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5.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6.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7.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资格
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仅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8.投
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
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9.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
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更换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
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
均视为投标入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
阅等因素给投标入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臼14时00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6号10楼1007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1.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6号10楼1007室。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
交(同时另附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
理。3.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招标人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七、其他


1.(范围: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是,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按照标段1、标段2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第1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仍可以参与
后续标段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第2标段的中标候选人.(1)标段1:设备采用 PSA制氮工
艺,计划采购1-2 台充氮气调设备。(2)标段2:设备采用 VPSA制氮工艺,计划采购1-2
台充氮气调设备。各标段至少采购1台,具体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本项目设备采
购总数量不超过3台。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4.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
标人。)2.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
任公司网站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颐中(青岛)物流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颐中(青岛)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华阳路2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sdzbqd@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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