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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文峰派出所二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勤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文峰派出所二层改造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文峰派出所二层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THGAZB2024-QY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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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勤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盐城市潘黄街道富力科创城B4栋七楼西区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亭湖区文峰派出所。
2、项目规模:58.51万元。
3、工期:30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文峰派出所二层改造工程,参考图纸现场踏勘,分部分段施工配合现场办公情况,服从甲方安排,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程量变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5.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5.3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和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4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5.5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上述第4、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2024年4月17日18时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到江苏勤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宝才路富力科创城一号产业园B4幢启迪信通7楼西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号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缴纳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江苏勤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盐城城南新区支行;账号:55478659660。开标时,投标申请人须持保证金汇票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方可退还(无息)。

若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发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弃标函(格式自拟)至邮箱231545888@qq.com。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方可退还(无息)。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江苏勤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宝才路富力科创城一号产业园B4幢启迪信通7楼西区开标室。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8.514011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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