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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拱北夏湾路454号公共汽车夏湾总站综合楼一楼2铺租赁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珠海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珠海市拱北夏湾路454号公共汽车夏湾总站综合楼一楼2铺等2处物业租赁
标的名称

珠海市拱北夏湾路454号公共汽车夏湾总站综合楼一楼2铺租赁
项目编号 2300404C 转让方类别 法人
标的编号 2300404C001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价款形式代码 单价
公告类型 挂牌披露 挂牌价格 暂无数据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类型 C02 价格单位
资产类别(实物) 其他资产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月
标的所在行政区域 暂无数据 挂牌期间 13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暂无数据 挂牌日期 2023-09-14 00:00:00
交易机构名称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机构代码 12440400075086929G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方名称 珠海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发布媒介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转让方代码 91440400699788750Q
转让说明事项

物业位于珠海市拱北夏湾路454号,面积为123.61平方米,所在建筑结构为框架4层,标的物位于第1层,目前经营面食餐饮,室内墙面刷乳胶漆,天花吊顶,地面铺地板砖,标的物朝东南向,交通条件和生活便利,目前处于出租状态。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珠海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珠海市拱北夏湾路454号公共汽车夏湾总站综合楼一楼2铺等2处物业租赁项目编号2300404C
委托方珠海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委托方联系方式0756-3335813
公告开始日期2023年09月14日公告截止日期2023年09月27日
批准机构珠海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委托方所属地市属项目(标的意向)租赁
交易底价详见附件报价幅度详见附件
经营期限详见附件
项目概况本次标的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招租。标的物以现状出租,月租金按标明的面积计算,承租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租金按月收取。在租赁期内,月租金每满1年,在原月租金基础上递增3%。水电费用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费用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期、交易底价、报价幅度、竞价(投标)保证金、物业租赁管理费等详情请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保证金缴纳类型按标的竞价保证金详见附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3、标的物业处于 空置 状态,按标的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不作调整。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4、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5、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6、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完毕。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人获得租赁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权费用,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中标人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委托方将收回房屋,中标人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的月租金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标的物业其它收费详见附件《租赁物业明细表》和《物业租赁合同》。
9、标的优先承租权的设定:标的物业处于经营状态的,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允许以当前最高价进行报价),且只限于标的物业第一次挂牌交易。标的物业处于空置状态的,不设优先承租权,详见附件《租赁物业明细表》。
10、物业使用功能及用途: 中标人应按照房地产权证、规划许可证等使用性质合法使用标的物业,若改变物业用途需自行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办理批准手续,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并向委托方办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资料报备手续。
11、 竞价资格准入条件: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相当于 3 个月的租金总额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合同期满中标人按要求退还物业后,委托方予以无息退还。
13、标的物业租金的递增。在租赁期内,月租金每满1年,在原月租金基础上递增3%,详见附件《租赁物业明细表》。

14、1 空置物业:合同实际起始日为标的移交之日。
14、2 非空置物业:
14、2.1 若中标方为原租户(实际经营者)且原合同未到期的,合同起始日为原合同到期之日的次日;若中标方为原租户(实际经营者)且原合同已到期的,合同起始日为已缴租金截止日的次日起。
14、2.2 若中标方为非原租户(实际经营者),在本次招租因网络竞标流程时长及原承租人清场不及时等客观原因导致移交时间延后,合同实际起始日为标的移交之日,中标方不得以延后移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及一切责任。场地移交前,原租户或实际经营者的场地占用费由出租方收取。
15、免租管费装修期及装修事项 15.1 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前提下若承租方需要装修,须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物业墙面、天花、地面、消防、水电等的安装、改造,并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中标方承诺严格按照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在装修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交装修的竣工图作为备案。 15.2 免租管费装修期的约定。委托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给予中标人免租管费装修期,免租管费装修时长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装修期间的有关责任风险和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转借场地。
17、承租方必须获得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同时取得消防部门的有关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18、 承租方严格履行所租物业的使用性质、功能,不能将承租物业作“三合一”(即工作场地、仓库、宿舍)混合使用,或用于其它不合规的经营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物业。
19、特约事项:(1)承租人竞得标的物后按其所从事行业,自行进行消防投入,且必须获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出租方备案。(2)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水电表申请安装等相关手续的责任。(3)租赁期内承租方严禁使用液化气。(4)装修前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20、中标人凭《物业租赁合同》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手续。
2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物业租赁合同(范本)》和《安全生产、综治管理责任书(范本)》。
22、曾在公交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的招标活动中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或与公交集团公司范围内有法律诉讼及纠纷的,或恶意欠租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竞价活动。
23、现场勘查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联系方式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意向竞租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并确认,以降低不可预见的风险,没有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参加现场查勘的意向承租方是法人代表或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非法人代表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4、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网上报名。
交易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网络终端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17时00分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网络终端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项目交易地点网络终端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交易时间自由竞价期:2023年09月14日9时至2023年09月28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期:2023年09月28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杨先生、王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2602651、2538098
交易机构传真0756-2538993
竞买须知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备注




物业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综治管理责任书(巴士公司范本).pdf
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pdf
标的现状图片.pdf
租赁物业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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