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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区分公司超50年管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惠福西路、起义路(惠福路口至大南路口)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中区分公司超50年管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惠福西路、起义路(惠福路口至大南路口)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中区分公司超50年管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惠福西路、起义路(惠福路口至大南路口)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19-440104-46-03-063579

投资项目名称

中区分公司超50年管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惠福西路、起义路(惠福路口至大南路口)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中区分公司超50年管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惠福西路、起义路(惠福路口至大南路口)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中区分公司超50年管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惠福西路、起义路(惠福路口至大南路口)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中区分公司超50年管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惠福西路、起义路(惠福路口至大南路口)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区分公司超50年管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惠福西路、起义路(惠福路口至大南路口)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440104-46-03-06357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范围主要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起义路(惠福路口至大南路口)。
2.2项目规模:中区分公司超50年管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惠福西路、起义路(惠福路口至大南路口)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施工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DN800球墨铸铁管740米,DN1200钢管23米,DN800钢管532米,DN600钢管20米,DN300钢管60米,DN200钢管10米,DN150钢管20米,新装DN300法兰式阀门7个,DN150阀门2个,DN100阀门1个,注浆旧管网。具体以图纸内的施工内容为准。
注:本项目不含路面修复、交通疏解。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461,367.79元。
2.4计划工期:竣工工期约为365天,其中施工工期约为270天,开工日期暂定为2024年11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根据该项目的实际要求为准)。
2.5招标内容:(1)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内的施工内容,包括实施供水管道基坑开挖、支护、沟槽回填、管道安装、开叉接驳、试压、冲洗、消毒、þ协调管线迁改、ý管线迁改、þ绿化树木保护或迁移、工程验收、移交、耗水费代缴、工程结算、档案资料移交等施工过程管理,绘制竣工图,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2)本项目包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现状设施查探及地下管线保护、拆除或废除旧管、土建、管道安装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燃气、电力通信、航道、石油、地铁等重点设施,应积极协调对应的管理部门,开展安全评估及施工过程中的监测等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开工前准备: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放线工作,做好地下管线会签交底;配合编制交通疏导方案(含交通疏导流量评估)报项目所在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意见,配合道路安全评价单位根据道路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道路安全评估并出具项目涉路、桥梁、隧道等安全评估报告,取得本项目涉路、桥梁、隧道等权属单位的意见,并按照所属道路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配合路面修复单位编制符合要求的专项施工组织方案、路面修复方案等,报所属道路行政管理部门,并取得项目占道挖掘申请等行政许可;承包人负责办理本项目质量登记监督备案及并办理取得项目监管部门的开工批复;项目涉及地铁、河涌、城市绿化范围的,承包人应配合编制专项评估及保护方案,报相应权属单位审批,完善开工前准备工作。承包人应做好各项水务质监在建工地的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建设,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等要求,落实行政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围蔽等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甲供材料外)、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采取有效措施不发生安全事故、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进场施工前的场地交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60周岁以下(至投标截止日期当天,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④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C 类) 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3 类) ,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DN800管径以上(含本数)的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业绩不限定工程类别或行业,规模以给水管道工程部分为准。
3)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项目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3.1.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 (时间为:2024年8月) 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资料为准) 。
3.1.7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投标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4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应与企业库信息库中的信息一致,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应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14时3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5.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9日14时30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注:开标开始时间为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结束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及后续版本的有关规定。
5.7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诚信得分(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12.94.68.142:8012/#/website/integrity?type=1)中的“企业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80分计算。
8. 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
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获取。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8.4 异议提出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10月1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9日14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0.诚信评价监督管理
根据《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水规字【2020】11号)等有关规定,针对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水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市水投集团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评价,且该评价结果由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编:510000 邮编:5100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45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监管部门: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8852106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9楼

工期(交货期)

365

最高投标限价(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DN800管径以上(含本数)的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业绩不限定工程类别或行业,规模以给水管道工程部分为准。 3)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项目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9-19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09 14: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09 14: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网上递交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0-09 14:30:00
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招标人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88521061

发布责任人

张工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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