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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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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96012
(三)预算金额:3,3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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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周期:施工工期:本项目工期要求为 60个 日历天工,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为准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施工工期:本项目工期 要求为 60个日历天工,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 合同为准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131996.03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包工、包 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现场实际情 况,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由乙方承担总承 包的义务和责任,本项目不因施工期间物价上 涨、政策性调整等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而对 总价进行调整。(合同中约定调整的除外)。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是 工程量清单: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项目概况 1、项目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人 民医院1号楼升级改 造工程项目 2、项目 内容:确定1家中选 供应商,承包广州市 天河区人民医院1号 楼升级改造工程项 目。 3、工程量及内 容:具体以采购人提 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 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 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 内容为准。 4、最高 限价:人民币 3,231,172.3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 防护措施费为: 131996.03元,绿 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参选报价高于以上最 高限价的为无效响 应。 5、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350,000.00元;最高限价金额为: 3,231,172.3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 防护措施费为: 131996.03元,绿 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费为不可竞争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 该最高限价。 6、参 选人应对所有的招标 内容进行响应,不允 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 响应。 7、施工工 期:本项目工期要求 为 60个日历天工,具体开工、竣工日期 以合同为准。 8、本 项目严禁中选供应商 转包,如存在转包行 为,由此产生的一切 经济法律责任由中选 供应商承担。13,218,003.97 项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一、报价要求 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技 术要求和说明,按照相关计价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比选文件、相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规定范围内 自行报价。
2一、报价要求 2.供应商报价应充分了解并考虑项目需求、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等全部内容,采购人不再 支付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气候等情况的变化及其他意外 困难等。
3一、报价要求 3.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机械、包赶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 工、包劳保、包验收、包联动调试、包各专业工程报建报批和验收、包工程竣工验收、包廉洁、包施工所 需政府证明和施工许可文件、包结算、包风险、包税金等。本项目不因施工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 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而对总价进行调整。
4一、报价要求 4.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为:3,231,172.3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31996.03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控制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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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二、人员配置要求 1、要求开工后中选人即成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整体施工管理工作。 1)项目经 理 1名单位在编人员,二级建造师或以上。具备建筑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副经 理 1名单位在编人员,具备建筑类、机电工程类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技术负责人 1名单位在编人 员,具有建筑、机电类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二、人员配置要求 1、要求开工后中选人即成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整体施工管理工作。 4)土建工 程师 1名单位在编人员,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机电工程师 1名单位在编人 员,具有机电或电气类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 6)给排水工程师 1名单位在编人员,具有给排水相关 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 1名单位在编人员,常驻现场开展安全相关工作。
7★2、参选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在参选文件中签字确认,施工现场人员与参选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 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 ★3、专职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主要施工人员、机 械设备配置及管理要求要求中选人结合设计图纸、现场情况以及工期要求综合考虑人员、设备投入数量。 如采购人发现不满足中选人所负责项目的工期要求,中选人需无条件加大投入数量。
8三、其他管理要求(一)施工管理要求 1、施工条件:(1)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线由中选供应商根据施 工需要自行解决。(2)施工期间中选供应商必须保证场地和通道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必须做到当日清 运,所有妨碍施工物品需采取保护措施,施工完成后恢复原貌。(3)施工工棚等临时设施由中选单位在 施工现场外自行负责,要求整洁美观,符合当地文明施工有关规定。
9(4)中选供应商必须注意施工安全,负起做好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 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不发生一般或以上级别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工伤事故及机 械损坏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工程施工要求以安全第一、安全设施自备自负、应达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 安全标准要求。
102、施工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应接受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管制。按照国家及行业颁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法 规、技术规范、规程及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方案等文件上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该工程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 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规范与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率100%。
113、供应商在项目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 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 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124、验收合格前的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对聘用员工必 须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如发生劳资纠纷、意外(生病、伤亡事故)或违反规定、触犯国家法 律等,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6、供应商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于承包方原 因,收到相关监管部门发出后整改通知的,要求予以罚款工程合同价款的2%。
13(二)进度管理要求 1、中选人应就各项目开工条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工前报监理单位(若有)和采购人 批准后方可进场实施。 2、中选人负责的工程项目须根据经采购人确认的项目实施总计划、施工图纸和现 场实际情况组织施工,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按批准的进度工期实施工程。
14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等非中选人原因导致工期确需调整的,中选人 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和采购人提出工期调整及人员、机械设备投入调整的申请报告,经监理单位和采购人批 准后方可执行,且中选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人员、机械设备等窝工费用的索赔。
154、中选人的人员、设备必须按响应承诺及时安排到位,充分利用工作面形成合理的流水施工作业。 5、应 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要求及时提交的竣工资料。
166、项目实施过程中,中选人无合理理由,不按规定响应或拒绝采购人委托的服务内容(包括紧急维修、按 时开竣工等),将予以发警告信处理,累计无理由拖延不响应或拒绝采购人委托服务三次以上,采购人有 权解除承包合同,中选人必须无条件退场。造成采购人损失,将按合同及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17(三)质量管理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本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 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评标准,工程质量合格。中选供应 商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中选供应商必须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82、中选人必须严格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及设计图纸。 3、供 应商进场的主要设备需经采购人及监督单位认可方能使用,所选购的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 证明材料且能满足使用要求。如果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经采购人验证后发现有不达标的情况,采购人有 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合格的施工材料并保留对其废标的权利。
19(四)质保期、保修要求及质量保证金 1、质保期:1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保修期内因施 工质量而造成返修的,其费用由中选人负责。
202、保修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中选人按保修协议约定免费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中选人须在接到业主通 知的1小时内予以答复;在业主要求时,中选人的技术人员须在收到业主通知后3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修 理,相关的维修必须连续进行,直至故障完全修复为止。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中选人应立即采取 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包括免费提供应急设备),全力防止损失的扩大。若中选人接到通知后24小时没有 安排返修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维修单位进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费用中扣除。
213、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79号《建筑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 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 ③ 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④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贰年; ⑤门 窗锁具、小五金等低值易耗品保修期为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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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中选人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 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5、质量保证金条款:合同价款的3%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由中 选人自行选择采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质保金担保函或建设工程质保金保证保险 方式。如采用现金形式,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由采购人14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中选人。如采用银 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质保金担保函或建设工程质保金保证保险方式,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在质 保期满后14天内返还。
23(五)验收要求 1、项目全面竣工后,由中选供应商结合监理(如有)自查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 申请,由中选供应商按规定编制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及相关文件(此项费用不再向采购人收取),采购人 将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工程交付采购人使用。
242、质量要求:本工程由采购人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 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53、验收标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和验收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规范: ①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②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③建 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④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⑤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26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⑦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15); ⑧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 ⑨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⑩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275、验收资料要求: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归档档案。采购人验收之前供应商应向采 购人提交按照有关规定汇总整理好符合归档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原件。
28付款要求(一)支付期限及比例 1、合同签订后,中选人提交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 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完成70%后,采购人向中选人支付至合同工程价款的60%; 3、工程进度完成100%后,采购人向中选人支付至合同工程价款的80%; 4、工程进度完成100%后,采购 人委托天河区财政局财评中心对中选人提交的结算进行审核,工程结算价最终以天河区财政局财评中心出 具的审核报告为准。工程结算经财政部门核定后,采购人向中选人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100%。
295、合同价款的3%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由中选人自行选择采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 具的质保金担保函或建设工程质保金保证保险方式。如采用现金形式,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由采购 人14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中选人。如采用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质保金担保函或建设工程质 保金保证保险方式,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在质保期满后14天内返还。 6、结清工程款不豁免中选人继续按 照本项目合同(含合同附件)约定应承担的保修责任。
30(二)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选人须在30天内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送交采购人,超出30天 的按每天500元扣罚,扣至所承接项目总价为止。 2、采购人委托天河区财政局财评中心对中选人提交的 结算进行审核,工程结算价最终以天河区财政局财评中心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
313、采购人在收到中选人开具的工程发票并按采购人审批流程完成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如遇 节假日自动顺延; 4、因中选人竣工资料提交延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损失一概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32(三)申请付款要求 1、中选人须凭合法等额有效的依法纳税的发票向采购人申请结算,否则采购人有权 相应延缓付款时间并无须承担逾期付款责任。每项工程款支付时间以采购人财务部门审批支付为准。 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选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的分支机构名称一致;合同承包人必须与中选供应 商名称一致。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6月20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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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韩科 020-83208194
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
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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