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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公开询价新津区2024年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活动水平填报(更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做好新津区2024年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活动水平填报(更新)工作,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拟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概况

1.询价人: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新津区2024年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活动水平填报(更新)服务项目。

3.预算资金:25万元。

4.项目简介:

(一)2024年4月25日前组织和指导辖区内194家涉气工业企业(含省级重点企业6家)、4家汽修企业及39家加油站,对照成都市2024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填报说明,在成都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系统,完成企业2023年度活动水平数据更新填报。其中,纳入省级重点名单的企业在完成2023年度活动水平数据更新的基础上,自2024年起,实施活动水平数据季度动态更新,并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0日内通过成都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系统完成上个季度活动水平数据填报。

(二)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源清单系统分配的审核账号,完成对辖区已上报企业活动水平数据的真实性、规范性审核和补充完善,确保上报市级审核数据格式规范、真实有效,严禁漏报、虚报和瞒报等行为。

(三)2024年4月30日前,按照工作要求,对新津区2024年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企业活动水平数据真实性进行入户核查工作(不少于100家,含省级重点企业6家)。

二、商务要求

1.报价:本采购总价限价25万元(简称“总价”),高于总价的报价无效。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总价,服务费用的报价应是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服务、交通、通讯、会议、利润、税金等直至工作完成的全部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服务地点:成都市新津区。

4.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支付总金额40%;2.按要求完成入户核查工作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3.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系统年度任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10%,若该项目因工作进度滞后或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被市级部门通报的,每次通报扣合同总金额1%,最高扣款不超过10%。在收到合法完整的发票及有效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5.项目成果:

1.按要求完成成都市大气污染源清单平台填报;

2.按要求完成入户核查工作;

3.纳入省级重点名单的企业在完成2023年度活动水平数据更新的基础上,自2024年起,实施活动水平数据季度动态更新,并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0日内通过成都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系统完成上个季度活动水平数据填报。

6.验收要求: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三、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3组及以上固定的专业技术队伍(每组每次配备至少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

2.参与本项目的专业技术队伍应接受过统一的专业培训,工作期间应佩戴工作证。成交供应商应自行配备项目开展过程所需要的设备(车辆、视频记录仪)。依法依规开展系统填报及现场指导工作。

3.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成交供应商独自承担责任。

四、申请人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技术服务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报名单位对本次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2024年4月11日至4月15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需签字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至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二楼203大气环境科领取询价资料。

六、询价资料提交要求

按照询价文件资料要求提供,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址及密封要求

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询价申请文件递交地址: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二楼203大气环境科(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太升西街12号)。

密封要求:以上询价资料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询价资料未密封或超过时间递交的,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将拒收。

八、询价流程

由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询价项目评审组对参选单位(3家及以上)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评估。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将按照本项目评分标准,选取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承包人)。

根据评估结果发出确认函,签订合同。

九、纪律要求及行政监督

询价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漏机密和未确定的事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在询价过程中公开、公正、集体研究决定,全过程由局纪检负责人监督。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太升西街12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2522556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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