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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JSZCGC2023047号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二次)公开招标文件
 
 
 
采   购  人: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发 放 日 期: 2023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6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SZCGC202304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据《市直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辅料采购的规范管理,保证食堂食材质量,让师生吃上放心食品,合理控制采购成本,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和服务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2023年度食堂原辅料继续实行年度招标采购。
2、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共分2个包。包1鸡蛋、豆制品、牛奶等副餐,包2餐具劳保清洁用品。
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预计合同执行期为一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让利幅度:报价让利低于最低让利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履约期限内,为及时了解各家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情况,各学校对中标人的配送服务和配送产品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表参照《外部供方绩效监视及再评价测评表》。每月采购人根据各学校递交的月度考核表(考核分低于70分(不含)的,各学校还需提交详细说明),计算中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在70 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最终得分在70 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将进行淘汰、终止其供货资格和供货合同,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6、报价方式:
6.1 鸡蛋、豆制品、副餐(含牛奶、面包等)类价格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6.2 投标让利幅度请各投标人综合考量每包中所有商品品种,所有商品单价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
6.3 调价机制:个别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扬州市教育局发规处备案。
6.4 结算方式:每月与供货方结算一次,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栏目当日均价*(1-让利幅度)或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凌家塘市场菜价公示区产品中间价*(1-让利幅度)或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采购单位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的商品供货单价*(1-让利幅度)进行结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供应商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
2.3 供应商近3年内未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响应材料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在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资料费300元(一次招标已缴纳过报名费的无需重复缴纳),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投标。
(一)现场投标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9月26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邮寄投标
邮寄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仅限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一人)出席开标会议。
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现场考察:市教育局将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专家对成功递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评分,考察评分的依据是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现场考察仓储配送、加工制作能力”内容。
(1)考察时间:教育局已在一次招标时组织现场考察。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原则上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过的供应商不再二次考察,如有二次考察需求,请向市教育局申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二)采购单位: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安康路88号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3年9月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 JSZCGC2023047 号项目。
2、投标人
2.1 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合格的投标人
2.2.1 满足投标邀请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 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代理服务费为固定收费,每包1000元整,合计2000元整。本次采购由每包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固定价每包1000元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扬州邗江支行
开户名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帐号:8110501013401924016
4.3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按2个包由中标人平摊,无发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6.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站”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
9.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开标一览表、人员表等部分;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3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投标分项报价表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每项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服务费用、运输费、保险、管理费、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服务说明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 培训计划;
13.4 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 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16.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代理机构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据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16.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条件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标(例如: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代理机构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签字”是指当事人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签名,非签字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投标人盖章。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未按要求封装,作无效投标处理。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且在正副本的密封包封套上法人签字。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3、开标
23.1 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监委、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3.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请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登记薄上作纪录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评标委员会
    24.1 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
    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 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5.4 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5.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总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26、投标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
27.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对开标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
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8、无效投标、废标及各包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
28.1无效投标条款
28.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8.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8.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8.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8.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8.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28.1.8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扬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8.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1.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废标条款:                                                                                                                                                                                                                                                                                                                        
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8.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28.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8.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8.3.2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校主管部门批准。
29、确定中标单位
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9.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9.3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9.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0、质疑处理
30.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0.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0.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2质疑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0.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0.4质疑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0.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0.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0.4.4提起质疑的日期;
30.4.5质疑申请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
http://zfcg.yangzhou.gov.cn/
30.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0.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0.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8质疑人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0.9 诚实信用
30.9.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0.9.2 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0.9.3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0.9.4 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30.9.5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31、中标通知书
31.l 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32、 签订合同
32.l中标投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2.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货物、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3.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或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4、履约保证金
34.1每个包的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包4壹万元,包5伍仟元)),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
34.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各包的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项目验收单或项目验收报告,前往学校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中标人如违约,履约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扣除。采购人保留按合同条款追偿供应商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食堂原材料项目               
项目编号:JSZCGC2023047号
甲方:(买方)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乙方:(卖方)_________
见证方:
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及货物
1.1 服务及货物名称:
1.2 型号规格:
1.3 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折扣)为(大写):百分之         (         %)。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配送数量*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网址: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 )上提供的商品均价*合同折扣结算;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栏目两周未更新价格的商品,或者栏目内未提供价格的商品,以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http://www.ljt.cn/priceinfo_new.asp)网站公布的凌家塘市场公示产品中间价为依据*合同折扣结算;竞报单价的品种,按照中标单价结算。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及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 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中标人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6.3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4 中标供应商需在发布中标公告5日内按标书约定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及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服务期
8.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学年。
九、交付期、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及交付要求
9.1 交付期:甲方指定时间
9.2 交付方式:乙方拟派送货人员必须挂牌上岗,着统一工作服,并投入专用车辆实施配送。
9.3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学校食堂
9.4 交付要求:
乙方须安排专人负责使用食堂供应链系统,按照要求进行供货。如不配合使用,甲方可取消供货单位供货资格。中标供应商保鲜库如在扬州市以外,为确保食品品质,全程必须是冷藏车进行送货(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运送车辆开启定位),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将发出书面罚款通知。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质量要求。杜绝以次充好、变质、短斤少两、弄虚作假的现象。
乙方所提供的商品须符合不含国家禁止使用的任何添加物。
甲方有权按国家《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索证。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由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送检,检测费用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所有产品需提供合格证和同批次的卫生检疫报告等甲方需要的材料。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甲方除全部退货外,可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货款支付
10.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0.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三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
交货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
  ① 乙方签章的送货清单;
  ② 第一次结算时提供合同副本;
  ③ 由甲方签章,并有验货人员签字的验收单;
10.3 支付方式
①当月货款次月25日前结算,按考核结果与乙方结算实际费用。。
②货款支付方式以支票转账等方式支付(由甲方通知为准)
十一、税费
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十三、交付和验收
13.1 乙方中标后,自供货之日起必须按照投标所报价格、品牌进行供货,保证货源充足,不得以任何理由断货,如中标单位不执行,校方可取消中标方供货资格,并处罚金。
(1)、鸡蛋、豆制品、副餐(含牛奶、面包等)类价格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2)、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不包含的品种,商品单价按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的单价结算;少量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或投标单位未提供单价的,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价格确定后,供货周期内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扬州市教育局发规处备案。
(3)、所有商品单价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
如中标单位不按要求执行,第一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罚款5000元,第三次取消中标资格。如因货源质量问题,被管理部门处罚的,罚款数额由中标单位支付。
13.2 调价机制:乙方申请,甲方调研审核,学校审批,招标定价后原则上一学期维持价格不变。如果市场零售价出现大于百分之二十的波动,则进货价随之上下浮动相应百分比。价格浮动必须写申请说明。所报食品价格两月内不得浮动,双月的25日再根据市场价格报给学校,得到批准后再浮动。
13.3、如因乙方所提供食品原料导致顾客食物中毒,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  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供货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
14.3 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
14.4 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十五、违约责任
1、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及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中标人应向采购单位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1%的违约金,并须在各学校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改正,否则视作中标人不能履约而违约,各学校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2、中标人不能履约而违约的,应至少提前两个月告知各学校,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全额退还各学校已经付给中标人的款项及其利息。
3、中标人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各学校损失的,还应按各学校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各学校。
4、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原因造成各学校、中标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或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各学校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给予各学校经济赔偿。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5、中标人应积极配合被各学校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配送采购及流程,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的,每次扣除2000 元;情节恶劣(包括但不限于恶意隐瞒)的,各学校有权中止合同。因中标人配送不及时或配送错误,影响正常就餐的,给予处罚3000 元/次;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导致各学校不能正常开餐)的,取消中标资格;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如因中标人或其工作人员原因致使采购人、各学校遭受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费用、为维权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等全部损失。
7、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配送,给予处罚2000 元/次;品种缺失,处罚缺失品种当天订货金额的两倍罚款;发现订的品种未到货,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约定时间(两小时)内及时补足未到货的品种。如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两小时)内补足品种数量,则由采购人代购,产生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含差价、运费、人工等)。数量未按照各学校要求,对不足部分的数量,处罚不足部分金额的两倍罚款。
中标人应当承担的上述费用及违约金、赔偿金,采购人、各学校有权在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扬州市。
十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9.3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采购内容 
据《市直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辅料采购的规范管理,保证食堂食材质量,让师生吃上放心食品,合理控制采购成本,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和服务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2023~2024学年食堂原辅料继续实行年度招标采购。
现就食堂主要原料供应商采购的有关内容简述如下:
包1:鸡蛋、豆制品、牛奶等副餐;
包2:餐具劳保清洁用品。
二、主要食品质量要求
1.禽蛋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无破损,禽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标准。
2.豆制品质量要求:原料须为非转基因产品,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面筋制品》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
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三、供货服务要求
1.每天送货,具体根据学校食堂通知和要求准时送货。
2.投标人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每次的供货清单须是打印稿,并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各所学校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投标人向各学校食堂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投标人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3.投标人严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每次供货均需提供食材的检测报告、食材检验合格证、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全程冷链运输供货用于本分包服务。
6.投标人所投入的所有送货货车消毒记录(主要包含消毒人员、是否消毒、消毒时间等)。要求每周不少于两次的车辆彻底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7、投标人必须承诺即使提供了所供产品合格的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但因投标人提供的食材或配送服务导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四、供货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本分包服务要求。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五、商务要求
(一)履约期限
1、履约期限(供货周期):1年。
2、合同签订:被确定为本次定点采购中标供货商的,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后2 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人确定合同签订事项,中标结果公示后15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二)付款条件及进度
1、报价方式:按“让利幅度”进行报价
1.1 鸡蛋、豆制品、副餐(含牛奶、面包等)类价格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1.2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不包含的品种,商品单价按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的单价结算;少量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或投标单位未提供单价的,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价格确定后,供货周期内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扬州市教育局发规处备案。
1.3 投标让利幅度请各投标人综合考量每包中所有商品品种,所有商品单价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
1.4 调价机制:个别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扬州市教育局发规处备案。
1.5 结算方式:每月与供货方结算一次,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栏目当日均价*(1-让利幅度)或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凌家塘市场菜价公示区产品中间价*(1-让利幅度)或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采购单位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的商品供货单价*(1-让利幅度)进行结算。
2、若在确定市场价格后,市场价格涨/降幅度超过10%,中标人有义务提出申请/告知,经双方核实、重新询价后,再确定市场价格。中标人未尽告知价格降幅义务的,可取消其继续服务资格。
3、付款方式: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按考核结果与乙方结算实际费用。
注:送货要有一式三联的验收单,按时供货,逐一验收。收货的人要签字核对确认,报销时需提供验收单作为发票附件。
(三)履约验收要求及标准
对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原料,各学校必须坚持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中标人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书等材料。各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对食品原料的检查验收,对不符合相关卫生、安全要求的要坚决拒收。
1、验收流程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食材的外观进行初步查验。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每日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各学校将不定时查验冷链车的温度。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食材,按索票——验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给各学校,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各学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验收人员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对产品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随机抽查,以确保食材符合下单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异常的情况,应如实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各学校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4)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①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如发现腐败变质肉类,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并依据合同及相关管理办法实施处罚。
②加工食用前如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并依据合同及相关管理办法实施处罚。
2、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各学校的验收人员提出退换货,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开餐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退。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退货给中标人,直接销毁。
3、验收记录
为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对每次验收的货物均至少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事项,以购买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需附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各学校财务结账一份,作为结算的凭证。
4、验收标准
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产品检验报告。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4.1禽蛋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无破损,禽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标准。
4.2豆制品质量要求:原料须为非转基因产品,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面筋制品》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
七、相关要求
1、根据总评分数由高到低,评出一家中标供应商。
2、被确定为本次定点采购中标供货商的,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后2 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人确定合同签订事项,中标结果公示后15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3、被确定为本次定点采购中标供货商的,只能提供规定类别的商品,不得跨类别供货,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4、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提供产品的价格、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发标方除全部退货外,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5、若因中标单位提供的食物食品质量引起重大事故或产生恶劣事件、不良影响等,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追责并取消中标单位资格。
6、学校将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定期对供货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现场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将及时进行更换。
7、所有提供的材料(包括证书)需保证真实可靠,评委将在评标现场上网查询核实,如发现提供材料有作假的情况,将会被取消资格并列入教育系统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系统食材招标。
8、支持脱贫攻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根据财库〔2021〕20 号的相关要求,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在“832 平台”填报预留份额,并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832 平台”在全国832 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 本次投标报价包括货物、劳务、深加工、运输、利润、税金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所有费用(包括上述费用及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付款方不再另行支付。所有货款结算时中标人必须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原材料价格波动,谨慎报价。 中标单位接入“阳光食堂”信息平台服务要求: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后需提供“阳光食堂”信息平台所需单据资料、协助学校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八、违约责任
1、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及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中标人应向采购单位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1%的违约金,并须在各学校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改正,否则视作中标人不能履约而违约,各学校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2、中标人不能履约而违约的,应至少提前两个月告知各学校,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全额退还各学校已经付给中标人的款项及其利息。
3、中标人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各学校损失的,还应按各学校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各学校。
4、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原因造成各学校、中标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或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各学校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给予各学校经济赔偿。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5、中标人应积极配合被各学校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配送采购及流程,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的,每次扣除2000 元;情节恶劣(包括但不限于恶意隐瞒)的,各学校有权中止合同。因中标人配送不及时或配送错误,影响正常就餐的,给予处罚3000 元/次;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导致各学校不能正常开餐)的,取消中标资格;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如因中标人或其工作人员原因致使采购人、各学校遭受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费用、为维权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等全部损失。
7、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配送,给予处罚2000 元/次;品种缺失,处罚缺失品种当天订货金额的两倍罚款;发现订的品种未到货,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约定时间(两小时)内及时补足未到货的品种。如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两小时)内补足品种数量,则由采购人代购,产生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含差价、运费、人工等)。数量未按照各学校要求,对不足部分的数量,处罚不足部分金额的两倍罚款。
中标人应当承担的上述费用及违约金、赔偿金,采购人、各学校有权在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
九、考核办法
履约期限内,为及时了解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情况,各学校对中标人的配送服务和配送产品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表参照《外部供方绩效监视及再评价测评表》。
1、中标人如有“八、违约责任”中的违约行为,各学校将发出书面《供货商违约通知书》双方签字盖章留档;同时在《外部供方绩效监视及再评价测评表》扣分,一次5分。
2、中标人每天加工过程须保留影像资料,供采购人备查加工过程是否合规。如未保留影像资料,在《外部供方绩效监视及再评价测评表》扣分,一次5分。
3、中标人需在接到《供货商违约通知书》5日内缴纳罚款。规定时间内不缴纳罚款,每发生一次则在《外部供方绩效监视及再评价测评表》扣5分。
4、每月采购人根据各学校递交的月度考核表(考核分低于70分(不含)的,各学校还需提交详细说明),计算中标人的平均得分,平均分在70 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平均分在70 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将进行淘汰、终止其供货资格和供货合同,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5、考核分值在90 分(含)以上全额支付当月配送费,80 分-89分支付当月配送费的95%,70 分-79 分支付当月配送费的90%,低于70 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和供货合同,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6、《外部供方绩效监视及再评价测评表》附后。
外部供方绩效监视及再评价测评表
考核日期 供应商 产品质量
(40分)
数量准确
(20分)
时间保证
(20分)
合同执行
(20分)
综合得分
             
             
             
             
             
             
             
             
             
             
             
             
             
             
             
             
             
             
             
             
评分人(盖章):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标准
 
包1、鸡蛋、豆制品、牛奶等副餐
项目 内    容 分值
企业综合实力  1. 注册资本500万≤投标单位注册资本<1000万(1分);注册资本≥1000万元(2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备案扫二维码可查;非自产农产品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有一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5分,累积最高得5分)国家认监委网站备案可查提供截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政府行政部门食品生产经营类荣誉表彰(未撤销)(5分)(区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入,不累积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具备独立检验检测能力,配备检测室及相关设备(2分)、有资质的检测人员(1分)(提供检测设备采购或政府赠予证明及检测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0
现场考察仓储配送、加工制作能力 1、投标单位面积≥500平方米(5分),100平方米≤投标单位面积<500平方米(4分),投标单位面积<100平方米(3分),没有不得分。(如自有房产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如租赁提供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冷库面积≥200平方米(5分),100平方米≤冷库面积<200平方米(4分),冷库面积<100平方米(3分),没有冷库不得分。(如自有房产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如租赁提供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配备食品专用冷链运输车辆不得少于2辆(6分),1辆(2分),没有不得分;其他配套运输车辆2辆及以上(2分),少于2辆(1分)。(车辆注册用户须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名称一致)
4、投标单位具有相关的操作配套设施及人员(满分12分)。
(1)加工经营场所内需配备车辆装卸场地、物资分发区、仓储区、筐箱清洗消毒区、办公区等(4分);
(2)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2分);
(3)拥有加工设备(2分);
(4)员工合同及保险(4分):提供劳务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的人数10人以上4分,5-10人之间2分;5人以下1分,不能提供保险人数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单位有专业的财务人员(2分)。(提供会计资格证或以上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现场考察时提供此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投标时无需重复提供。评委打分以现场考察得分为准。
30
业绩 1.提供2022年度销售业绩(提供发票留存联)或纳税申报表(税务部门盖章),年销售额≥100万元的得10分,50万元≤年销售额<100万元的得7分,年销售额<50万元的得4分。((供应商投标时提供的销售业绩应与投标产品相一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2022年度与学校、机关单位食堂食材供货协议(副餐类协议),每提供1份协议得1分,满分为5分。(提供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5
售后服务方案 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完全满足要求的得5分;
方案详细程度及全面性、可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4分;
方案详细程度、内容完整性略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分;
方案全面性、详细程度及内容完整性有瑕疵的,得2分。
5
价格 1、第一部分: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包含的品种(15分)
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栏目两周未更新价格的商品,或者栏目内未提供价格的商品,以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http://www.ljt.cn/priceinfo_new.asp)网站公布的凌家塘市场菜价公示产品中间价为依据。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1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满分15分)。
2、第二部分: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不包含的品种(15分)
取投标单位竞报单价合计数平均值,单价合计数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1分,扣完为止。(满分15分)。
价格总分=第一部分得分+第二部分得分
30

包2 餐具劳保清洁用品
项目 内    容 分值
企业综合实力 1、投标单位近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政府行政部门食品生产经营类荣誉表彰(未撤销)(8分)(区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入,不累积计分,提供荣誉表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具备独立检验检测能力,配备检测室及相关设备(3分)、有资质的检测人员(3分)(提供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供货产品上游渠道正规(产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或经销合同、企业资质证明等)(6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0
业绩 1、提供2022年度销售业绩(提供发票留存联)或纳税申报表(税务部门盖章),年销售额≥1500万元的得10分,1000万元≤年销售额<1500万元的得8分,500万元≤年销售额<1000万元的得5分,年销售额<500万元的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2、提供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与学校食堂食材签订类似业绩的供货协议,每提供1份协议得1分,满分为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5
售后服务方案 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5分;
方案详细程度及全面性、可操作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0分;
方案详细程度,内容完整性略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5分;
方案全面性、详细程度及内容完整性有瑕疵的,得0分。
15
价格 取投标单位竞报单价合计数平均值,单价合计数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4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满分50分)。 50

 
备注:
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备查”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带至开评标现场并按要求提交评委会审查。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
3、政府行政部门食品生产经营类荣誉表彰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含政府办事机构,比如“县、市政府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食品行业的政府表彰,多为“农村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几个部门表彰。其他行业协会等非政府部门表彰证书不在范围之内。
4、所有提供的材料(包括证书)需保证真实可靠,评委将在评标现场上网查询核实,如发现提供材料有作假的情况,将会被取消资格并列入教育系统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系统食材招标。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五、供货一览表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4      
5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供应商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
2.3 供应商近3年内未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响应材料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在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采购活动。
 
投标函
致: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根据贵方的        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行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  年12月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采购人采购市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号                  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
包1、鸡蛋、豆制品、牛奶等副餐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 包 号:
一、鸡蛋、豆制品、牛奶等副餐(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包含的品种)
鸡蛋、豆制品、牛奶等副餐 报价 价格下浮率(%)
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不包含的品类依据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http://www.ljt.cn/priceinfo_new.asp)网站公布的当日凌家塘市场价格上“中间价”的100%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 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不包含的品类依据江苏凌家塘市场发展有限公司(http://www.ljt.cn/priceinfo_new.asp)网站公布的当日凌家塘市场价格上“中间价”的100%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  

二、鸡蛋、豆制品、牛奶等副餐(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包含的品种)
序号  名      称 规    格 投标限价(元) 单价(元)
1   蒙牛酸牛奶   100g/杯*96杯 110元/箱  
2 扬大康源酸牛奶 200g/杯 2.8元/杯  
3 扬大康源鲜牛奶    190ml/杯 2.4元/杯  
4 维扬豆奶 250ml/袋 0.93元/袋  
5 蒙牛酸酸乳    250ml/盒*24盒 38元/箱  
6 康师傅冰红茶     250ml/盒*24盒 24元/箱  
7    老豆腐      元/500克 1.6  
8  盐卤老豆腐 元/500克 1.6  
9   香  干   元/500克 5.5  
10    干  丝    元/500克 5.5  
11  老百叶    元/500克 5.5  
12  百叶卷     元/500克 6.5  
13   方  干     元/500克 4.5  
14  油豆腐     元/500克 6.5  
15 豆腐皮 元/500克 15  
16  兰花干 元/500克 8  
17  面  筋    元/500克 3.5  
18  油  果   元/500克 6.5  
19 咖喱酱汁 1kg*12包/箱 25元/包  
20 烤肉酱汁 1kg*12包/箱 25元/包  
21   亨氏小沙司    10g*300包*2袋 82元/箱  
22 双赢小沙司 10g*300包*2袋 78.5元/箱  
23 众享炸鸡裹粉    5kg*4/箱 130元/箱  
24 豆浆粉    1kg*10包/箱 28元/包  
25 雀巢甜奶粉 800g  12包/箱 58元/包  
26 葵立克椰果 2.5kg*8瓶 19元/瓶  
27 双皮奶   1kg * 24包/箱 36元/包  
28 百事可乐糖浆 20L 286元/箱  
29 汉堡湾面包胚     10个*12条 78元  
30 汉堡湾切片吐司 4条/箱 78元/箱  
31 曼可顿汉堡胚    6*24/箱 1元/个  
32 通用汉堡纸    1000张 54.5元/卷  
33 通用红色鸡块盒 30张 5.5元/套  
34 封口膜 1*12卷/箱 47元/卷  
35    中号防油袋    100张 5.3元/套  
36 小号防油袋 100张 4元/套  
37 小调羹 100个 3.3元/包  
38 19cm单支细吸管   100支*100包 175元/箱  
39 19cm单支粗吸管    100支 3.1元/包  
40 麦洛特茶艺道杯    1000个 190元/箱  
41 16A百事可乐杯 1000个 182元/箱  
42 16A百事可乐杯盖 1000个 58.5元/箱  
43 通用奶茶杯    1000个 190元/箱  
44 T90奶精(航帆植脂末) 25kg*1包/箱 450元/包  
合    计 (元)  

 
注:
1、鸡蛋、豆制品、牛奶等副餐(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包含的品种)参考基准价格以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检测网站)提供的商品均价为基准。“均价”×(1-下浮率)=供货价。供应商中标后按此公式计算供货价格。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zcfg/nav_list.shtml
2、鸡蛋、豆制品、牛奶等副餐(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不包含的品种)为固定报价部分。
3、投标报价(让利)应包括拟提供货物、服务及其运输、装卸、清点、堆放、验收前保管、验收合格及之前所有含税费用,投标报价还包含投标人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包2、餐具劳保清洁用品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 包 号:
序号 名     称 规    格 投标限价(元) 单价(元)
1 防滑胶鞋 中高帮 30元/双  
2 保鲜膜 45cm*6个 310元/箱  
3 垃圾袋 0088*100个 290元/箱  
4 垃圾袋 900*100/1000只 500元/箱  
5 垃圾袋 60*80/50只 20元/包  
6 透明口罩 10个/盒 3元/个  
7 布厨师帽 8元/个  
8 工作服 纯棉/件 47元/件  
9 一次性塑料杯 果汁杯 95元/箱  
10 洗洁精(贝瑞) 25KG 67元/桶  
11 84消毒液 30瓶/箱 2.3元/瓶  
12 留样保鲜盒   2.5元/个  
13 烤箱手套   10元/副  
14 一面胶手套   2元/副  
15 纱手套   8元/副  
16 长胶皮加棉手套   9.5元/副  
17 一次性手套 100/只 2.8元/袋  
18 密漏勺   32元/把  
19 木柄漏勺   32元/把  
20 竹漏勺   45元/把  
21 打蛋器   21元/把  
22 磨刀石   11.5元/块  
23 烧碱 50斤/袋 185元/包  
24 食用碱   190元/包  
25 片碱 50斤/袋 180元/包  
26 竹刷   1元/把  
27 竹板刷   1.5元/把  
28 锅刷   7元/把  
29 毛刷   2.5元/把  
30 地刷   7.5元/把  
31 木铲柄   15元/把  
32 长炒菜铲   33元/把  
33 垃圾桶 100L 80元/只  
34 加厚垃圾桶 120L 127元/个  
35 加厚垃圾桶 240L 170元/个  
36 泔水桶 100L 65元/只  
37 厚底桶 40*40 100/只  
38 纱布   6元/米  
39 小号打包袋   2.55元/把  
40 中号打包袋   7元/把  
41 美式圆三格打包盒 150个/箱 159元/箱  
42 方打包盒 750 115元/箱  
43 厚菜板   380元/只  
44 餐巾纸   110元/包  
45 菜箩   25元/只  
46 菜刀   39元/把  
47 刮水器   30元/只  
48 扫帚   15元/把  
49 密胺托盘   36元/个  
50 密胺盘 9.5寸 16元/个  
51 密胺碗   16元/个  
52 不锈钢碗   10元/个  
53 不锈钢筷子 1.1元/套  
54 不锈钢水勺 16寸 25元/把  
55 不锈钢托盘   28元/只  
56 不锈钢油篓子   35元/只  
57 不锈钢勺 304 30元/把  
58 不锈钢长钩   12元/套  
59 拖把布头 90寸 17元/块  
60 拖把布头 60寸 15元/块  
61 拖把杆   13元/把  
62 拖把 40寸 32元/把  
63 拖把 90寸 35元/把  
64 铁锹杆   11元/把  
65 红黄皮剪刀   13元/把  
66 小四方抹布   2.5元/块  
67 铁锅 36cm 50元/只  
68 铁锅 50cm 70元/只  
69 90cm 415元/只  
70 双耳锅 60寸 115元/只  
71 刨子   3元/把  
72 清洁球 6只/袋 1.4元/袋  
73 皮围裙   19元/条  
74 白佳洗衣粉 258G 2元/袋  
75 锡纸盒   0.45元/只  
76 禧天龙整理箱 6070 55元/只  
77 禧天龙整理箱 6083 85元/只  
单  价  合  计  

 
 
注:
1、餐具劳保清洁用品(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不包含的品种)为固定报价部分。
2、投标报价(让利)应包括拟提供货物、服务及其运输、装卸、清点、堆放、验收前保管、验收合格及之前所有含税费用,投标报价还包含投标人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分项报价表(本项目无需填写,中标后根据折扣率与采购人商定填写)
序号 名称 规格 品牌 等级/要求 单位 送货单价(元) 价格下浮率(%)
1              
2              
3              
4              
5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四、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学历 专业 业绩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 招标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供货时间      
  交付地点  
 
   
  付款方式      
  投标货币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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