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150万套炊具配件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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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浙江 | 城市 | 台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年产150万套炊具配件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 | |
采购单位 | 玉环市赫飞机械厂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关于拟对年产150万套炊具配件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09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市赫飞机械厂年产150万套炊具配件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一、公告时间:( 2024年7月25日 ~ 2024年8月1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yhhb12369@163.com
电话:87250599 传真:87250599
通信地址: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
玉环建示[2024]09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市赫飞机械厂年产150万套炊具配件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年产150万套炊具配件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 | |||||||
建设单位 | 玉环市赫飞机械厂 | 项目负责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环评机构 |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详细地址 | 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下湫工业园区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550万元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下湫工业园区 | 用 地 | 租用面积700m2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用玉环金得利家具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实施生产,位于1层,租用建筑面积为700m2,主要工艺为冲压、抛光、机加工、水抛、焊接、超声波清洗等,主要设备为冲床、抛光机、数控车床、水抛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实施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50万套炊具配件。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下湫工业园区,租用玉环金得利家具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厂界东北面480m处有下湫村、东南面448m处有博民观光公寓。水抛废水和清洗废水经车间收集后委托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玉环市干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气:抛光粉尘、焊接烟尘。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水抛废水。 (3)固废:废边角料、集尘灰、废磨料、废包装桶、生活垃圾。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抛光粉尘采用侧吸式集尘罩将粉尘收集后再经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总风量为3000m3/h。焊接烟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保证换气率在6次/小时以上, 2、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再纳入玉环市干江污水处理厂进管标准集中处理后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水抛废水和清洗废水经车间收集后委托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 3、废边角料、集尘灰、废磨料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废包装桶(废清洗剂、光亮剂包装桶)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风机采取加装消声器等措施。 5、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7月25日 ~ 2024年8月1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yhhb12369@163.com
电话:87250599 传真:87250599
通信地址: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