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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物流枢纽--航空货运设施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石河子物流枢纽--航空货运设施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物流枢纽--航空货运设施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1240419)
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 以师发改办发〔2024〕320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机场规划西侧货运区,机场跑道北侧。
  3.工程规模:新建航空货运保障中心一座,建筑面积:6723.27㎡,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15.60m;新建航空物流中转站一座,建筑面积:2719.31㎡,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高度9.12m,以及相关室外配套设施设备。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8004001240419001001
石河子物流枢纽--航空货运设施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项目工程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等阶段实行工程总承包。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总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设计、采购、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及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参与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范围包括:石河子物流枢纽--航空货运设施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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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自2021年至202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5、财务要求:近三年(是指2021-2023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2023年度审计,则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6、其他人员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有建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明确牵头单位及各自责任分工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8、信誉要求:
(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9、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不得是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 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6月12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八师交通运输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通方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石河子市城区高新区兴业路2-2号科技创业园15层1517室-1533室

地 址:

石河子市北三路爱派国际写字楼22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代欧莉、刘双慧、刘李群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993-261143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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