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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废水零排放项目EPC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废水零排放项目 EPC 采购 (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废水零排放项目 EPC 采购,项目业主为黎 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院),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 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编 号为 0747-2360SCCZUA2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华阳产业集聚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针对黎明院华阳厂区废水,该项目污水来源较多,水质复杂且波动大,属于高难化工废水。其主 要污染物为 COD、BOD、NH3-N、总氮等,此外总盐含量也高,远超排放要求。
设计污水处理系统设置处理量为 800m 3/d,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拟采用“微电解流化床+芬顿流化床+絮 凝沉淀+水解酸化+IC+二级 A/O+臭氧催化氧化耦合生物活性炭”工艺。深度处理工段采用 TUF 超滤+高低压 反渗透膜工艺。反渗透浓液采用三效蒸发工艺。污泥处理工段采用全自动板框压滤机。详细水质水量及设计 要求见附件黎明院(华阳)废水零排放项目机电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
2.3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列废水处理工艺全部工艺设备、设施及工艺安装施工及配套土建施 工工程等。设计范围按照排放标准进行全套工艺设计、污水处理厂内电控仪表设计、工艺管道设计、设施及 设备选型、及配套土建施工工程等。
招标范围包含:设计范围内对应 EPC 工程及 178 污水处理站积液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及消防水池等(图 纸详见附件 1)施工工程。包含但不仅限于新建污水站范围内土建施工工程、设备设施(含仪电控制等)、管路及其它安装材料等并完成整套装置安装调试工作,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
详细设计、施工范围见附件黎明院(华阳)废水零排放项目机电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
2.4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 240 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 5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审核,土建 施工 90 天,供货、安装达到试车条件 100 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1)、(2)资质:
(1)施工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专项
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项目部主要成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 在建承诺书。
(2)其他人员:拟派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证书;拟 派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员证;设计要求有人长期驻场。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 1 个已完成(“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竣工时间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之 后)的污水处理量不小于 500 m³/d 的类似废水处理站 EPC 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 书(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等)、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 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 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出具 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将否决其投 标。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http://e.sinochemitc.com),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 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可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7 时 00 分,登陆中 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 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 元人民币/包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 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招标文件售价:人 民币 0 元整。
4.2 如在注册和购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余工:010-8639 1277。
4.3 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 2 种方式之一递交投标文件:
①投标人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6:00 前(以收件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快 递至: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5 层(邮编 100073),崔猛收,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座机呼叫转移至个人手机)。
②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3 层 2311 会议室),崔猛收,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优先选择上述第①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第①种方式的,请注意预留充足的快 递时间并自行承担因邮寄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并在邮寄后将“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 cuimeng1@sinochem.com。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2023 年11 月24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3 层 2311 会议室。
7. 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 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上发布,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 此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 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 69 号 邮编:47101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379-6226 3096
传真:
电子邮件:1544318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邮编:100073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10-5936 9136
电子邮件:cuimeng1@sinochem.com
2023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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