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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联通、福建数科、福建产互供应链算网数智业务产品合作伙伴常态化公开招募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福建联通、福建数科、福建产互供应链算网数智业务产品合作伙伴常态化公开招募(招募编号:FJLT-SCMX-ZM-2024-021),联合招募人(下文简称为招募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招募代理机构为: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常态化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 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1.1项目背景:为落实集团公司“聚焦、创新、合作”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创新业务发展及落地,招募人拟通过常态化公开招募方式引入创新业务合格供应商,共同为政企客户提供丰富且有竞争力的设计咨询、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实现共赢。
1.2招募内容:采购创新业务相关产品(包括工程、货物及服务)。创新业务主要包括IDC业务和新兴ICT项目类业务等。新兴ICT项目类业务指《中国联通新兴 ICT 项目类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联通集团〔2019〕5号 )规定的四种业务类型。
1.3审查方式:采用通过资格审查者中选(合格制)
1.4包件划分:(申请人可选择多个包件报名,不限制申请人招募合格的包件数量。
本次常态化招募包件具体如下:
(1)包件1:ITO集成
(2)包件2:综合类集成(包件2合格供应商可承接全省集成项目,即包件2的合格供应商可同时作为包件3-包件11的合格供应商,参与包件3-包件11具体项目的询价。)
(3)包件3:单区域集成(福州)
(4)包件4:单区域集成(厦门)
(5)包件5:单区域集成(泉州)
(6)包件6:单区域集成(漳州)
(7)包件7:单区域集成(宁德)
(8)包件8:单区域集成(莆田)
(9)包件9:单区域集成(南平)
(10)包件10:单区域集成(三明)
(11)包件11:单区域集成(龙岩)(目前暂停运营,不接受申请,待开启运营再接受申请,若开启运营另发布公告)
(12)包件12:智慧政务
(13)包件13:智慧教育
(14)包件14:生态环保
(15)包件15:医疗卫生
(16)包件16:智慧交通
(17)包件17:智慧园区
(18)包件18:智慧公安军警
(19)包件19:智慧农业(目前暂停运营,不接受申请,待开启运营再接受申请,若开启运营另发布公告)
(20)包件20:智慧消防
(21)包件21:智慧水务
(22)包件22:智慧金融
(23)包件23:平安城市(目前暂停运营,不接受申请,待开启运营再接受申请,若开启运营另发布公告)
(24)包件24:云计算
(25)包件25:大数据
(26)包件26:物联网
(27)包件27:咨询服务
(28)包件28:融合视频
(29)包件29:IT 设备及通用软件集成
(30)包件30:软件研发-定制开发
(31)包件31:安全集成
(32)包件32:无人驾驶设备
(33)包件33:呼叫中心集成
(34)包件34:工业信息化
(35)包件35:文化旅游(目前暂停运营,不接受申请,待开启运营再接受申请,若开启运营另发布公告)
(36)包件36:司法信息化
(37)包件37:建筑智能化
(38)包件38: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39)包件39:工地特种设备监测
(40)包件40:扬尘监测(目前暂停运营,不接受申请,待开启运营再接受申请,若开启运营另发布公告)
(41)包件41:信息安全
(42)包件42:智慧水利算法模型
(43)包件43:智慧社区
包件分类说明详见招募公告附件1《包件内容说明》。
1.5服务地点:福建省。
1.6项目类型:包含创新业务相关产品的工程、货物及服务;
1.7合作方式:
(1)招募合格供应商在电子商城按照《福建联通、福建数科、福建产互供应链算网数智业务产品运营规则(v1.0)》(详见招募文件附件1)进行运营管理,其产品在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包括其分支机构,下同)、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包括其分支机构,下同)、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可共同使用本次招募结果,根据具体项目需要在电子商城公开市场询价,各招募人与中选供应商单独签订采购合同。
(2)招募人根据招募合格供应商所申请的产品情况,需求单位将结合市场需求按一定规则选择相关供应商进行产品合作,签订产品合作协议。
1.8合作范围:
(1)招募人及分支机构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与合格供应商在其已中选的包件合作范围内进行合作;
(2)单区域合作伙伴仅在当地范围内与招募人进行创新业务项目合作,其他合作伙伴可在全省范围内与招募人进行创新业务项目合作(不包括依法必招项目,下同)。
1.9合作期限:合作自招募人发出招募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期间招募人依托电子商城发布、迭代创新业务运营规则,对已招募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认定,对于满足资格要求的,将继续保留其公开市场合格供应商资格,否则进行相关商品下架、供应商退出等处理。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公共资格要求(43个包件共同要求)
2.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申请,同时授权该分支机构使用法人的资质参与本次申请,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申请行为及招募合格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可以参加同一包件申请。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3满足招募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本项目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2.1.4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承诺且有能力组建商城运营支撑团队(提供承诺函)。
2.1.5具备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2.1.6 MAC地址一致供应商筛查: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时评审小组将否决其申请,该供应商不得选为入围候选人,已入围供应商将被强制下架。
2.1.7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招募申请。
2.1.8申请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募项目的招募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募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募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申请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5)申请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提供的招募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
(6)申请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与招募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7)申请截止日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人员在与招募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募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申请人或其人员、招募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募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申请人或其人员在与招募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募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8)因申请人原因,根据招募人或招募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募人招募项目的;
(9)申请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①.通过行贿或者其他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
②.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的。
④.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⑤.其他危害中国联通利益的行为。
如因存在以上所列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视其不当行为对中国联通利益的损害程度,设定 1-3年的禁入期限。中国联通还将对其实施了以上所列行为的实际操作人员、主要决策人等相关人员采取禁入措施,该类人员在禁入期内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
(10)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2.2分包件资格要求
下述业绩要求说明:申请人提供与对应包件相关的案例,内容不限于技术服务、硬件、软件、平台、应用、施工、集成等。申请人同时申请报名多个包件的,须按相应包件的业绩要求提供合同清晰扫描件(如为单项采购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框架合同+相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为准,时间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凭证时间为准)。如项目业绩为申请人的分支机构的,可视为申请人的业绩。
如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调整相关资质,以相应的新资质标准为准。
2.2.1包件1(ITO集成)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2包件2(综合类集成)
(1)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任意一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可以承接全省范围内集成项目(提供承诺函)。
(3)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3包件3(单区域集成(福州))
(1)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任意一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可承接包件服务区域的项目,在包件服务区域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可根据招募人/询价人需求在所服务的包件区域设立服务机构。
(3)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4包件4(单区域集成(厦门))
(1)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任意一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可承接包件服务区域的项目,在包件服务区域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可根据招募人/询价人需求在所服务的包件区域设立服务机构。
(3)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5包件5(单区域集成(泉州))
(1)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任意一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可承接包件服务区域的项目,在包件服务区域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可根据招募人/询价人需求在所服务的包件区域设立服务机构。
(3)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6包件6(单区域集成(漳州))
(1)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任意一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可承接包件服务区域的项目,在包件服务区域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可根据招募人/询价人需求在所服务的包件区域设立服务机构。
(3)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7包件7(单区域集成(宁德))
(1)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任意一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可承接包件服务区域的项目,在包件服务区域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可根据招募人/询价人需求在所服务的包件区域设立服务机构。
(3)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8包件8(单区域集成(莆田))
(1)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任意一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可承接包件服务区域的项目,在包件服务区域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可根据招募人/询价人需求在所服务的包件区域设立服务机构。
(3)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9包件9(单区域集成(南平))
(1)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任意一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可承接包件服务区域的项目,在包件服务区域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可根据招募人/询价人需求在所服务的包件区域设立服务机构。
(3)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10包件10(单区域集成(三明))
(1)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任意一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可承接包件服务区域的项目,在包件服务区域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可根据招募人/询价人需求在所服务的包件区域设立服务机构。
(3)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11包件11(单区域集成(龙岩))
(1)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任意一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可承接包件服务区域的项目,在包件服务区域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可根据招募人/询价人需求在所服务的包件区域设立服务机构。
(3)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12包件12(智慧政务)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13包件13(智慧教育)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14包件14(生态环保)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15包件15(医疗卫生)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16包件16(智慧交通)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17包件17(智慧园区)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18包件18(智慧公安军警)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19包件19(智慧农业)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20包件20(智慧消防):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21包件21(智慧水务):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22包件22(智慧金融):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23包件23(平安城市):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24包件24(云计算):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25包件25(大数据):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26包件26(物联网):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27包件27(咨询服务)
(1)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任意一项: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或者提供资信评价结果公示及备案材料);或提供近三年内累计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28包件28(融合视频):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小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代理商和制造商均可申请,提供声明函。
2.2.29包件29(IT 设备及通用软件集成):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小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代理商和制造商均可申请,提供声明函。
2.2.30包件30(软件研发-定制开发):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31包件31(安全集成):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小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代理商和制造商均可申请,提供声明函。
2.2.32包件32(无人驾驶设备):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小于2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承诺提供标准化平台接口或服务接口,供招募人数据调用;承诺提供一定期限的产品免费试用;承诺配合招募人进行产品打造,向客户进行展示;承诺支持联通定制版本。以上各项提供承诺函。
2.2.33包件33(呼叫中心集成):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34包件34(工业信息化):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35包件35(文化旅游):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36包件36(司法信息化):
(1)须取得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相关证书);
(2)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小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37包件37(建筑智能化):
(1)具备以下资质中的任意一项:建筑智能化四级或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涵盖范围: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
(2)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小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38包件38(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1)须取得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相关证书);
(2)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小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2:39包件39(工地特种设备监测)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小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承诺提供标准化平台接口或服务接口,供招募人数据调用;承诺提供一定期限的产品免费试用;承诺配合招募人进行产品打造,向客户进行展示;承诺支持联通定制版本。以上各项提供承诺函。
2.2.40包件40(扬尘监测)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小于3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2)申请人承诺提供扬尘监测的标准化平台接口或服务接口,供招募人进行数据调用;提供一定期限的产品免费试用;配合招募人进行产品打造,向客户进行展示;支持联通定制版本。提供承诺函。
2.2.41包件41(信息安全)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一份不少于30万的信息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同类类项目业绩证明或不少于100万的信息安全产品销售的业绩证明。
(2)代理商和制造商均可申请。
2.2.42包件42(智慧水利算法模型)
(1)须取得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相关证书);
(2)提供近三年内一份不少于50万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3)承诺提供标准化平台接口或服务接口,供招募人数据调用;承诺提供一定期限的产品免费试用;承诺配合招募人进行产品打造,向客户进行展示;承诺支持联通定制版本。以上各项提供承诺函。
2.2.43包件43(智慧社区)
(1)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份不少于20万元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3. 资格审查方法
3.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满足资格要求的均为合格供应商,不限数量。
3.2本项目按包件进行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申请人全部确定为该包件合格供应商。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文件第三章。
3.3根据《福建联通、福建数科、福建产互供应链算网数智业务产品运营规则(v1.0)》(详见招募文件附件1)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价、退出管理。
4. 招募方式
本项目为常态化招募,招募公告长期有效,供应商在任意时间均可报名、递交申请文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不定期组织评审。如招募条件发生变化,重新发招募公告。
5. 招募文件的获取
5.1电子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17时30分至下次本项目重新招募发布时间止(本项目为常态化招募项目)(北京时间,下同)。
5.2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供应商须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为https://www.cuecp.cn;
第二步:点击“登录”,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未注册的需要注册操作手册的,请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页下部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合作方门户系统操作手册-合作方人员操作部分”,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第三步:点击“电子招标投标”;
第四步:点击右侧按钮“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第五步:点击“招募项目管理”下的“寻找商机”。然后查找本项目,查找到本项目后点击“我要参与”;然后按照平台操作流程填写相关信息、选择参与包件后点击保存;
第六步:点击“招募项目”下的“我参与的招募项目”;然后点击“项目跟进”;
第七步:点击“招募应答”,然后点击“购买招募文件”,选择需要结算的包件,然后点击“立即结算”。网页会弹窗,点击进入“沃支付”界面进行支付操作。申请人使用本公司沃支付账号或个人沃支付账号登陆后进行网上支付购买招募文件的费用(沃支付企业admin帐号无法进行支付,须添加一个操作员帐号进行付款,该操作员提交付款后,须用管理员admin账户点击“我的帐户”-“资产管理”-“消费审核”-“通过”,费用方支付成功);
第八步:支付成功后,再次点击“招募项目”下的“我参与的项目”;然后点击“项目跟进”-“招募应答”-“下载招募文件”。
特别提醒:
①“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付款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招募文件即为报名成功,其他情形不作为报名成功的依据。
如已注册但忘记用户名及密码的,请将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znh.123@163.com/15659124284@wo.cn,邮件正文需写下公司全称、联系人名字及电话,并且提供一个联通手机号码(仅需临时使用)。注册咨询电话:0591-38288823(此号码仅提供供应商注册相关问题的咨询)。
③若首次使用沃支付方式,点击“免费注册”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10188/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④如需开具购买招募文件费用的发票,请在招募文件下载完成后,将“招募文件附件2:开票信息及发票邮寄信息”填写完成后,发至邮箱scmxfjbranch0591@163.com中,如我司提交开票流程时未收到开票信息的,购买招募文件费用的发票则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⑤操作手册、制作系统下载位置: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
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请查看操作手册使用说明)-招标采购中心常态化招募供应商角色操作手册
5.3招募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不区分包件,封顶300元),售后不退。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电子申请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随时可递交。招募人将组织专家对供应商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原则上每月1日和15日组织评审,如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可能出现提前或延后)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6.2.1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本项目采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进行采购,指未上传至“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
6.2.2 未按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本项目采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进行采购,不涉及);
6.2.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招募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与仙塔街交叉东南角鸿鑫大厦十层
招募人: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5号研发楼
招募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工路28捷福产业园4号楼5楼A室
项目联系人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8629010068
项目联系人2:阎立峰 18633822279
电子邮件:scmxfjbranch0591@163.com

招募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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