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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伊财函[2024]137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P202406011)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B座1402-1室
被投诉人1:伊通满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伊通县伊通镇库仑大路民族体育馆
被投诉人2: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县宾馆迎宾楼四楼420室
三、基本情况
采购公告日期:2024年7月22日
采购结果公告日期:2024年8月20日
质疑提出时间:2024年8月28日
质疑答复时间:2024年8月28日
投诉受理时间:2024年8月29日

投诉事项1:要求公示中标企业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
投诉事项2:中标(成交)单位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虚假应标、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
投诉请求:请求依法重新招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我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及质疑回复、被投诉人回复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并结合专家论证结论,认定事实如下:
投诉事项1存在未明确体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问题,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2事实依据不足,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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