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业北路快速路东延(郭店立交至大正路)道路建设工程管线迁改工程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济南市工业北路快速路东延(郭店立交至大正路)道路建设工程管线迁改工程
发布日期:2024-10-18
发布日期:2024-10-18
合同名称 | 济南市工业北路快速路东延(郭店立交至大正路)道路建设工程管线迁改工程 | 发包人 | 济南市交通工程建设保障中心 |
承包人 | 金田产业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30 |
合同价款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合同规模 | 12.5km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项目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济南市高新区,西起现状工业北路高架终点(郭店立交以西),东至大正路以东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09-3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4-9-30 |
违约责任 | 6.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和本项目工作需要派驻相应人员到岗(见附件2)。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随意调换,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0000.00元/次/人,其他管理人员需支付违约金20000.00元/次/人,甲方有权在最近一期服务费中扣除。 6.2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出具的成果文件存在虚假或隐瞒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的费用乙方不再收取,已收取的退回。乙方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合同中止履行;乙方已开始相关工作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6.4乙方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本合同的费用乙方不再收取,已收取的退回。乙方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5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在报告编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未按时提交合格成果的,且没有通过审查验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限定期限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期完成返工或者返工后质量仍不合格的,应按甲方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本合同的费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支付担保 | 0 |
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 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