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十堰市中心】十堰市四方新城人才公寓装修建设项目十堰市四方新城人才公寓装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HBSY-202212FJ-054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十堰市中心】十堰市四方新城人才公寓装修建设项目十堰市四方新城人才公寓装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HBSY-202212FJ-054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四方新城人才公寓装修建设项目十堰市四方新城人才公寓装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HBSY-202212FJ-05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212FJ-05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四方新城人才公寓装修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2】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凯旋大道98 号,四方新城翔龙半山尚小区内的廉租房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50套(84.22 平方米户型100套,83.36平方米户型50套,83.27平方米户型100套)廉租房住宅入户门以内的所有室内装修项目,项目建成后达到拎包入住的标准,合计建筑面积21038.7平方米。工程同步配置相关生活家居。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十堰市四方新城人才公寓装修建设项目装修及相关生活家具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业主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完成并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配合第三方对预算的审核,及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保证施工图审查通过,且在项目施工完成后完成竣工图编制。2、施工范围包括: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进行,“四方新城”内本次人才公寓的装饰装修及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等建筑安装工程,同时配合家具安装。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维保工作。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载明的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并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备案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2-15
合同估算价:4303.00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即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为中小企业,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属于中小企业的,该联合体不属于中小企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④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⑤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1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25号
地址:
十堰市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
邮编: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269024488@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账 号:

账 号:
415010100100409947

2022年12月3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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