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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松公司无人清扫设备作业试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公告
我司(东莞市东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东松公司”)需采购一家无人清扫设备作业试点服务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松公司无人清扫设备作业试点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限价:¥904,900.00元;
3、服务内容及采购数量:
名称
服务内容
采购单位数量
无人清扫设备作业试点服务单位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松湖烟雨景区滨湖一区和滨湖二区内长度约28km、宽约7m的路面清扫保洁作业、路沿石冲洗等业务,成交人需负责提供配套设备和人员,保证作业质量,对现场运营和安全管理负责,工作标准最终以主管部门实际要求为准,成交人需无条件遵守。
1家

3、服务地点: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松湖烟雨景区;
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及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上发布(https://pur.yonyou.com/DGDSXNY)。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具有保洁服务或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服务类相关的经验,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至少1个服务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自动驾驶运营经理或负责人需具有1年及以上环卫项目(配备有无人驾驶环卫设备)管理工作经验。(提供人员所在企业近半年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和项目业绩证明函)(加盖公章)
3.2拟派项目安全员或项目主管需具有1年及以上环卫项目(配备有无人驾驶环卫设备)管理工作经验。(提供人员所在企业近半年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和项目业绩证明函)(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松湖烟雨景区滨湖一区和滨湖二区内长度约28km、宽约7m的路面清扫保洁作业、路沿石冲洗等业务,成交人需负责提供配套设备和人员,保证作业质量,对现场运营和安全管理负责,工作标准最终以主管部门实际要求为准,成交人需无条件遵守。
2、服务要求:
(1) 作业要求:松湖烟雨景区属于景观道路(一级环卫保洁作业区域)无人清扫设备作业标准不得低于现有作业要求,现有作业为:
① 清扫作业:机动车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每日清扫次数不少于2次;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实行小型机械和人工配合清扫或实行人工清扫,每日清扫次数不少于2次。
② 保洁作业:机动车道使用机械化车辆辅以人工保洁方式进行保洁;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实行人工保洁作业,保洁时间18小时。
③ 清洗作业:机动车道使用高压冲洗车进行冲洗作业,冲洗次数不少于1次/日;路沿石冲洗使用小型冲洗车作业,冲洗次数不少于1次/日;人行道冲刷除尘采用手推式扫(洗)地机进行洗刷或高压水枪进行洗刷,不少于1次/日。
(2) 人员要求:
① 项目经理(自动驾驶运营经理)不低于1名,负责本次服务范围内的巡查及综合服务工作,包括保洁车辆的日常管理和路线安排,并负责车辆作业的作业质量现场考核,需经过无人设备厂家培训并且通过考核(提供考核合格相关材料)。
② 安全员(兼任保洁主管)不低于1名,负责项目整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协助项目经理管理公园现场保洁工作,负责公园道路的具体保洁任务人员管理、任务安排、参与具体保洁工作。
③ 保洁人员不低于4名,负责区域内道路保洁及地面垃圾清理,每月进行专项清洁2次,并负责日常巡回保洁。
④ 成交人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
⑤ 服务期内,成交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项目负责人(经理)到现场并处理问题,服务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故障,需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如超过2个工作日的,则应提供备用服务设备保障正常作业运营。
(3) 加水点、充电点要求:
① ?数量:成交人根据园区内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安装,加水点不少于4个;充电点不少于4个;设点及接入水电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布设,并符合园区管理要求。
② 安全条件:充电桩需要具备安全保护功能,如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漏电保护等。同时,充电桩需要安装在容易操作的位置,方便用户使用。
③ 环境条件:充电桩需要安装在干燥、通风、无易燃物等安全的环境下。同时,需要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浸泡。
④ 电缆要求:不低于6平方铜芯电线三芯3*6平方。
⑤ 垃圾倾倒点根据项目实际园区内垃圾转运情况合理规划配置。园区内实际情况满足自动驾驶清扫机器人场地作业条件要求的情况下支持自动倾倒垃圾功能。
(4) 无人清扫设备要求:
车辆需实现AI无人化自动清扫保洁,实施方案不低于4台无人设备,具体参数要求为:
?车辆需要实现AI无人化自动清扫保洁、全车摄像头配置不少于7个AI摄像头,作业场景中实现厘米及贴边清扫,自动避障碍物,采用视觉融合感知算法以及AI神经网络的混合规划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摄像头位置
数量
帧率
像素
前视
≥1
≥30fps
≥3840x2160
前视
≥1
≥60fps
≥1920x1280
环视
≥4
≥60fps
≥1920x1536
后视
≥1
≥60fps
≥1920x1536

① ?清扫宽度(mm):≥2200
② 外形尺寸(长*宽*高)(mm):≤4000*1500*2400,
③ ?车辆为非铰接式
④ 爬坡度(%):20
⑤ ?最小转弯半径(mm):≤1950
⑥ ?水箱容积:≥420L、垃圾箱(自卸式)容积:≥1000L
⑦ ?总质量(吨)≤3吨
⑧ 电压电量(V/kWh):≥330/34.5
⑨ 支持远程驾驶及远程运维管理
⑩ 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厂家:亿伟锂能、宁德时代、比亚迪)
? ?扫刷数量:≥4个
? 续航时间:6-8h
? 电机功率:≥10KW
? 最大清扫速度:≥10km/h
? 充电时间(快充):≤1.5小时,充电时间(慢充):≤7小时
(5) 安全生产要求:
① 成交人设备应有安全检验合格报告,并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② 若项目因成交人设备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成交人承担事故责任及相关赔偿。
③ 成交人无人环卫设备运营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出服务区域范围使用,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严禁将设备交给管理员外的人员驾驶或操作。
④ 未经成交人无人驾驶环卫设备培训的人员不得管理无人车,成交人管理人员需着装统一,成交人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按采购人要求统一外观。
⑤ 加水点、充电点、垃圾搜集点等成交人需设置专人管理,无人环卫设备到达停放点后,成交人维保人员需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
⑥ 成交人需建立无人驾驶环卫设备应急处理预案,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按预案处理,若发生紧急情况,驻场管理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⑦ 成交人无人驾驶环卫设备属于无人驾驶低速环卫机器人,需要购买标的物为机器人的商业保险即:《机器人设备责任险》(责任险保额300万元)、《机器人财产损失险》。
?3、演示要求
报价人在开标当日现场提供不少于1台无人驾驶环卫设备进行功能演示。
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时,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供不少于1台无人驾驶环卫设备进行演示,设备演示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工费、运费等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设备演示视为无效报价,具体要求为:
设备演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星期六)上午10:30。
设备演示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松湖烟雨-游客服务中心(东省东莞市沁园路与湖滨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0米左右)。
采购人评审只对设备的功能,清洁情况等进行评审;开标后,成交人演示设备作为后期服务设备之一,非特殊情况不得更换,未成交人设备由未成交人自行处理。
对项目要求有疑问,可咨询项目负责人王工:15640626273。
五、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署之日起壹年。
?合同签订后1周内,所有服务人员、设备必须到场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进场资料。
?成交人进场之日起2周为磨合期,磨合期内未达到考评成绩表(附件1)60分(含)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产生的服务费用按实结算。
六、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完成后,成交人每月提交上月的服务资料以及请款资料,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成交人提交上月进度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支付进度款。
1.结算标准
根据月度考核成绩支付月度服务费(月度服务费=含税总价/12个月),月度考评成绩高于90分全额支付当月度服务费;月度考评成绩不足90分,按以下方式计付月度服务费:
 
当二次得分60分或以下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考评成绩=A×50%+B×30%+C×20%
其中:
A =人员设备材料投入
B =环卫保洁成绩
C=第三方监管成绩(数字城管、精细化管理、行走东莞、洁净城市等)
当二次得分60分或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考评评分表详见附件。
七、报价
采购限价:¥904,900.00元。
本项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总价报价。成交人在包干价格内必须提供满足或优于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设备数量、服务时间及工作量。包干价格含服务人员的服务薪酬、设备折旧费用、维修费、税费、劳动防护费用、体检费、生活费、住宿费、管理费、水电费、交通费、加班工资、奖金及绩效、保险费、运费、装卸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责任)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包干价格不因其他因素而变更,采购人无需再向成交人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八、定标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先由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在演示地点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设备演示服务进行评审,自动驾驶清扫优于采购人现有条件的前提下,采购人评选演示合格的报价人入围,入围的家数中原则以含税总价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未入围的报价无效。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如有清单自拟)(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人未到场声明(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5、符合“三、报价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
6、报价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7、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配置方案(人员设备配置、经验、数量、专业水平);
9、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
本项目实行线上投标方式,报价人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
(一)线上投标
1. 平台登录: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采门户(https://pur.yonyou.com/DGDSXNY)→首页→供应商注册→填写(点击下一步,完善供应商信息)→注册成功→返回招采平台主界面登录→投标。(详见右下角帮助中心相关指引)
2.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资料并进行报价。
(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人须严格按照招标平台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响应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以PDF形式上传到线上招采平台(PDF需为彩色盖章扫描件)。
2、报价文件必须按要求加密。
3、不符合本项要求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报价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至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
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380010190010009298;
2、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在合同签署时向东莞市东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银行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本项目履约的担保。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该项目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如成交人出现任何违约行为,成交人同意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款项(包含项目质保期质保问题)。若成交人原因导致本项目提前终止或解除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人在本项目履行期间无任何违约或者有违约扣除违约或质保问题费用后有剩余的情况下,在服务期满且最后一项设计服务项目工程竣工结束之日,由成交人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交退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申请并核实无误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
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东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80010190010050708
3、未中标的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如因成交人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4、如任何单项设计需要优化,成交人未按要求进行优化的,采购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采购人的全部损失。若扣除所有的履约保证金仍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的相关损失,采购人仍可就超出的损失部分向成交人主张相关权利。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4日(星期六)上午10:30。
2、开标地址: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线上招采平台。
演示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松湖烟雨-游客服务中心(东省东莞市沁园路与湖滨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0米左右)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8902(18468187249)
未提供未到场说明函的报价人须在开标时间起十分钟内进行系统签到。逾期无效。
十四、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报价,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缴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且允许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响应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响应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报价人的响应IP地址一样。
9、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东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采购文件】东松公司无人清扫设备作业试点采购项目.docx
【采购公告】东松公司无人清扫设备作业试点服务采购项目(2).pdf
【采购文件】东松公司无人清扫设备作业试点服务采购项目.pdf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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